12.06 惠州:19人涉黑团伙为发展成员创建微信群

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闾某兵等19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9项罪名一案。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16年5月开始,被告人闾某兵和敖某杏在博罗某村开设了一间麻将馆,到了10月份,敖某杏开始跟该村的村民租房卖淫。

惠州:19人涉黑团伙为发展成员创建微信群

公诉人:

为了发展团伙成员,维护组织稳定, 壮大团伙势力, 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组织严密职责分工明确 ,创建微信群。

这伙人以闾某兵麻将馆为据点,通过高价转租房、组织妇女卖淫赚取差价等方法,攫取了巨额非法经济收益,依仗人多势众,持有砍刀、铁水管、木棍等斗殴工具,控制该小组的出租屋,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惠州:19人涉黑团伙为发展成员创建微信群

公诉人:

同时通过利益输送 ,得到时任博罗县某镇派出所负责巡逻工作的副所长宋某辉(另案处理),及时任该派出所巡逻二中队副中队长的被告人胡某波的庇护纵容。

惠州:19人涉黑团伙为发展成员创建微信群

逐渐形成了以闾某兵为组织、领导者,以朱某明等8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赵某光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分别追究1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庭审预计进行三天,将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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