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陽江市交警新型執法項目
系統的通告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05號令)第十六條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佈”的規定,現向社會通告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
具體設置地點如下:
1、安寧路南排小學路口;
2、西平路東源市場路口;
3、西平路環保局路口;
4、東門南路(新都匯)安達曼酒店路口;
5、東風三路教育局門口路口;
6、東風三路沿湖路口;
7、新江北路西平路口。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局將
從2020年1月1日起對上述設置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理。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特此通告。
陽江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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