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西安又有人飯後"逃單",十幾個人吃了700多,服務員一眨眼沒人了


西安又有人飯後

吃飯買單天經地義,然而近日,西安兩家餐廳卻接連遭遇兩起疑似“逃單”事件,商家和店內工作人員叫苦不迭,“顧客不付錢,損失只能我們自己承擔,可我們賺的都是辛苦錢,根本經不起這樣倒貼。”

王女士在位於西安科技二路與丈八北路交叉口的一家飯店做收銀員,12月15日,她就因客人吃完飯沒付錢,不得不幫對方承擔這筆750多元的飯錢。

昨天,她向三秦都市報記者大倒苦水稱,這事發生在當天中午12點多。對方一行共有十二三人。“十幾個人裡面有一個女的,其餘都是男的。吃飯時並沒有什麼異樣,吃完後卻沒有人買單,都大搖大擺地離開了餐廳。”

王女士說,她就職的飯店較大,共有3層,收銀臺設在一樓出入口處,一般都是客人吃完飯後下樓來結賬。當時這桌客人離開時,她正在幫另一桌客人查賬,沒注意到對方未曾付錢。

“等我忙完手頭的事,發現這一桌沒有消臺,時間已經過去了20多分鐘,這桌人早已不見了。”王女士說,對方點了魚頭、銅火鍋、平遙牛肉等菜,共計消費752元,因為自己沒有“看住”,現在這700多元都得自己來掏,而她一個月工資也就2800元。

在王女士提供的幾段監控視頻裡,記者僅憑畫面也能看出飯桌上氛圍不錯。一行人吃完飯下樓路過收銀臺時,卻沒有人停下腳步,都泰然自若地離開了。

王女士說,如果是不慎忘了買單,她希望對方看到報道後,能儘快聯繫飯店補上這筆錢。如果等待兩三天後仍不來付賬,她也只能到公安機關報案,尋求幫助。

無獨有偶,類似的事,12月7日也曾在玉祥門一家小餐館上演。餐館由一對來自農村的曾姓夫婦經營。當晚8時許,店內來了6名中年男子,酒水加飯菜一共消費607元。夫婦倆給客人抹了零頭收600元。

當晚10時許,5人出門離開,一名男子留在店內付錢。男子掃了付款二維碼後,就一邊點手機一邊向店外走去。老闆娘以為對方擔心別人看到支付密碼,也沒在意,沒想到過了10分鐘,才發現對方根本沒有付錢。

對於疑似“逃單”這一行為,昨天,三秦都市報記者採訪了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趙律師表示,如消費者主觀上具有逃單故意,既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客觀上又實施了逃單行為,屬於詐騙行為。如逃單數額較少的,公安機關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之規定,對逃單者予以治安處罰。如逃單數額較大,超過3000元的,則構成詐騙罪的起刑點,可追究逃單者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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