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為漲租毀約,東莞工廠房東向法院告自己違建,或贏了官司丟了廠房

11月19日,南方都市報曾報道過東莞東城牛山外經科技園一房東“違建廠房被限期拆除兩年未動工“,引起社會熱議,最近再次曝出旁邊地塊廠房也屬於違建,房東不但不依法拆除違章建築,還公然招商投產。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房東這次是為了漲租毀約,不惜上演“自己告自己”的鬧劇,其要求與租客解約獲得了法庭支持,其中最為關鍵的理由是:這棟廠房手續不全,屬於“違建”。

對此,東莞市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東城分局回應,牛山的違建廠房,城管部門兩年前就已經掌握,並勒令限期拆除,但站在保護企業角度一直沒有執行。等企業搬離之後,將立馬組織強拆。

为涨租毁约,东莞工厂房东向法院告自己违建,或赢了官司丢了厂房

房東為漲租金告自己廠房“違建”

12月4日,坐落在東城牛山外經科技園的東莞利瀚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瀚公司)東莞中級人民法院複議決定書,認為第一人民法院對其在與東莞市莞城華南電工器材部的合同糾紛一案中,沒有及時騰空涉案的辦公樓、廠房、宿舍,決定對稱利瀚公司罰款2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決定有效。

“隔壁的違建廠房可以到明年10月前搞定搬遷,卻不給我們時間,法院不僅要強制執行,還要罰款。” 利瀚公司相關負責人葉萬宇鬱悶地說,東莞利瀚機械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超聲波自動化設備研發與生產,屬於國家高新科技企業,也是東莞市“倍增計劃”企業。本以為可以放開手腳大幹一場,不料卻遭遇官司,導致員工流失、生產減產,企業被推到了生死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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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違建廠房是被群眾舉報的,利瀚公司的違建則是被房東自己舉報的。據葉萬宇講述,2015年7月,利瀚公司與東莞市莞城華南電工器材部(簡稱華南電工)簽訂合約,後者將位於牛山外經園的物業租賃給前者,租期為15年,包括辦公樓、廠房以及宿舍,總面積達到9000平米,總租金為12.8萬元/月。簽約後,利瀚公司投入了數百萬資金對廠房進行裝修,招聘員工、擴大生產、開拓市場。

2017年7月,就在利瀚公司的股東們準備大幹一場時,利瀚公司收到了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傳票。房東告利瀚公司的,要求解除合約並立即搬走,在起訴狀中,房東黎月明與黃軍紅(二者為夫婦)稱,由於利瀚公司拖欠租金和水電費,按約要解除合約,房東也明確向法院表示,廠房確實手續不全,沒有辦理相關證件。

法院從東莞市城管局調取的資料顯示,涉案建築已經備案,屬於“違建”,其中部分鋼架鐵皮倉庫曾被勒令限期拆除。因此法院一審判決,雙方解除租賃合約。

“房東的目的就是想漲租。” 葉萬宇說,就在法院強制執行期間,他意外獲得一份租賃合約,簽約者正是房東與另外一家公司。合約顯示,在2017年4月,華南電工與東莞X龍電子公司簽訂《場地使用協議》,前者將牛山外經園的這1萬多平米的物業,再次租給後者,租期為10年,每月租金為22.89萬元,相對於利瀚公司的租約,租金漲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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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廠房被限期拆除兩年未動工

房東以廠房違建為由,要求雙方解除租賃合約,法院一審判決也支持房東的要求。事實上,違建的不只是利瀚公司所在的辦公樓、廠房和宿舍,隔壁的企業所使用的廠房也屬於違建。

11月19日,南方都市報以“違建廠房被限期拆除兩年未動工 東城城管分局被質疑不作為”報道過此違章建築。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立案審批表顯示,這個案件源於群眾舉報,東莞市莞城華南電工器材部於2015年初開始違建,東城分局建議立案查處是在2016年10月18日。2017年2月18日,案件調查終結報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32,違法程度特別嚴重。東城分局給出的處理意見,因不具備補辦規劃許可手續的條件,屬於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情形,責令當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該違章建築物。在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東城分局送達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後,業主並未自行拆除,而是繼續使用該違建廠房。因其限期未自行拆除,東城分局也按程序於2017年7月19日發出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催告書》,並進行了公告。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程序,在發出《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後,如當事人限期未自行拆除,並非就馬上可以實施強制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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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城管分局對此事也給出了回應, 違法當事人此前已將該違法建築物租賃給某科技公司用於辦公和生產,租賃期限為10年(從2015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該公司已在此地投入大量資金、設備和人力,並已經營多年。由於涉及第三方合法權益,特別是涉及設備和人員搬遷等問題,綜合考慮保護第三方主體合法權益,經督促租賃上述違法建築物的公司尋找搬遷地、制定人員分流、設備搬運、訂單轉移等計劃,該公司承諾於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搬遷。屆時,東城分局將組織依法拆除該處違法建築物。

企業搬離之後將立馬組織強拆

像東莞利瀚機械有限公司的遭遇,在東莞不是第一例。東莞近兩年地價上漲,導致廠租大漲,也帶來了不少廠房租賃合同糾紛。去年十月,長安鎮廈崗社區某工業區的房東麥某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承租者的租賃合同,理由之一亦是“自己的廠房部分為違建”。類似案件,已經屢見不鮮,幾乎都以房東勝訴告終。

“這個局面如果不改變,辦企業的人就不敢在東莞投資。” 葉萬宇說,這次就差點把自己的企業搞死了。

事實上,這個問題早就引起了東莞政府的重視。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房管局等部門,早在2012年就聯合成立了“補證。東莞市政府也正在擬定相關具體的處理辦法,有望於近期出臺,在保障廣大房東權益的同時,更是保障廣大企業主的合法利益。

为涨租毁约,东莞工厂房东向法院告自己违建,或赢了官司丢了厂房

對於房東這次為了漲租毀約,不惜上演“自己告自己”的鬧劇,最後的結果,房東雖然贏了官司,但將面臨強拆。南都記者從東莞市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東城分局證實,牛山的違建廠房,城管部門兩年前就已經掌握,並勒令限期拆除,但站在保護企業角度一直沒有執行。等企業搬離之後,將立馬組織強拆。

採寫:南都記者 劉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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