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泸溪:开庭审理向某贵等13人涉恶案

泸溪:开庭审理向某贵等13人涉恶案

图为庭审现场

泸溪:开庭审理向某贵等13人涉恶案

图为旁听席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12日,泸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向某贵、向某杰甲等1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一案。该案经泸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我院刑事审判庭承办审理。泸溪县扫黑办干警、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等8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向某贵、向某兵等13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泸溪县实施了“10.31”寻衅滋事案、“11.02”聚众斗殴案以及打击报复证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此外,在其余个案中,被告人向某杰甲实施了故意伤害,被告人向某实施了开设赌场,被告人向某兵、田某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以及被告人田某实施了窝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某贵、向某杰甲等13人的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13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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