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關於公開懸賞通緝涉黑涉惡在逃人員的通告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嚴厲打擊涉黑涉惡犯罪,加大對涉黑涉惡逃犯的緝捕力度,石城縣公安局決定對溫揚春、陳志華2名涉惡在逃人員公開懸賞通緝,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詳見2019年11月4日兩高兩部下發的《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詳細內容附後)。

二、警告一切心存僥倖、拒不投案的在逃人員,逃亡不是出路,公安機關絕不放棄追捕。凡窩藏、包庇、隱瞞在逃人員或為其提供便利條件的,一經查實,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三、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對提供有效線索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在逃人員的,將給予50000元至100000元人民幣獎勵,公安機關將對提供線索者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

18770797905羅警官 18170680988 張警官 18770711217吳警官

附件1:溫揚春、陳志華2名涉惡在逃人信息。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石城縣公安局

2019年12月6日

溫揚春、陳志華2名涉惡在逃人信息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1、在逃人員:溫揚春,曾用名:溫陽,綽號:“陽賴”,身份證號碼:360735198604150031,戶籍地址:江西省贛州市石城縣琴江鎮興隆村下坑組下坑26號。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2、在逃人員:陳志華,綽號:“紙牌”、“紙牌糕”,身份證號碼:362137197409080012,戶籍地址:江西省贛州市石城縣琴江鎮花坪巷56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涉黑涉惡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統稱“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司法機關投案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案。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逃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四、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懲處。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司法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依法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黑惡犯罪線索、檢舉在逃人員情況,可登錄全國掃黑辦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11月4日

石城警方通緝在逃人員溫揚春、陳志華,賞金5萬至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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