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一个案件同时出现两个自相矛盾的证据且都无法排除,该怎么办?

薛定谔的冰激凌


对于存在两个自相矛盾的证据,司法机关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全部证据综合认定。

1、一般情况下需要看证据的类型,客观的证据证明效力一般大于主观证据的效力,因为主观性的证据往往受当事人的主观意识影响,如物证的证明效力一般大于言词证据效力,就像您说的某案发现场发现嫌疑人的DNA同时被受害人指认,这个证据属于物证与言词证据范畴,那么就要考虑嫌疑人不在场证据是什么证据类型了,如果只是言词证据,而证人与被告人之间有着亲属或者其他明显利益关系,本案的其他证据也证明嫌疑人去过案发现场,则言词证据的证据效力就比较低,有可能被法院排除掉。

2、在存在两种同等效力证据相矛盾的情况下,例如如果有案发同日监控录像证明嫌疑人不可能在案发现场,即使现场有嫌疑人DNA,仅有被害人陈述,本案又无其他证据证实嫌疑人去过现场,则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


刑事辩护胡寒冰律师


我是每天读学一点法律的编辑:华仔。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这个问题是一个抽象的问题,没有给出具体的情况,因此我也只能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事实靠证据证明,证据要保证有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你说的出现了两个相反的证据,一个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出现过现场,一个表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在现场,而两者都无法排除。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予以考虑:

一、从两证据是否根本上矛盾考虑。出现在犯罪现场的DNA只是表明有犯罪嫌疑人的血液,是否是该人所为呢?这还是有疑问的。

二、从证据真实性上考虑,分析两证据的收集程序及其证据种类考虑。比如一个证据收集程序有瑕疵,则该证据的证明力就弱很多。比如言词证据的证明效力没有实物证据的效力高。

三、最后一步,如果最后确实是穷尽所有方法仍然无法排除其中一个。可以从证据中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两证据均不采纳。当然这种情况能够出现的概率是很低的。


每天读学一点法律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一个原则,那就是刑事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公诉机关负有证明犯罪事实成立的举证义务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原则,换一句话来讲,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只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并且,刑事诉讼法不仅规定了公诉机关负有举证的义务,而且也对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提出了很高的证明标准,具体来讲,在刑事案件中,证明有罪的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才能给一个被告人最终定罪。

有了以上的铺垫,我想这个提问就好解答了。目前有两种证据,一种是遗留在犯罪现场的犯罪嫌疑人的DNA证据,也即部分有罪证据(间接证据),一种是所谓不在场的证明,也无罪证据(直接证据)。这两种证据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同时存在,因此必定有一种证据是欠缺真实性的。那么依据上文中提到的公诉机关的举证义务,如果他为了指控犯罪事实成立,那么公诉机关就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必须在间接犯罪证据也即DNA物证的基础进一步补强证据,因为单独的DNA物证并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搜集其他证据,使得证据链条进一步完善;同时另外一方面要搜集足够的证据以动摇所谓无罪证据(不在场证明)的真实性,也即从公诉机关的举证义务以及对公诉机关证据的证明标准这两方面的要求来看,其必须完成上述两个方面的证明。

最后做出总结,如果仅有DNA的证据,那么其实我们不需要过于担忧所谓无罪证据真实性的问题,因为公诉机关并没有完成自己的举证义务,自然案件必定就是无罪的结果。另外一种情形,虽然有罪证据看似充分,但是公诉机关不能够举证动摇无罪证据也即不在场证明的真实性,那么案件就存在合理怀疑,换句话将,这种情形下公诉机关仍然没有将案件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那么依据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证据证明标准的规定,存疑案件依然必须依法判决无罪。


张超律师


这样的问题在现实应该存在很多吧。如果你是普通老百姓,那就交给专门的公安部门吧,他们有专门的刑侦人员,很多事情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去参与的。如果你是一个相关的公务人员,那这种案情的分析应该是家常。

对于一个案件,也可能同时出现好几种可能的方向与所谓的确凿证据,因为现在很多人接触的事物都很多,尤其是一些专业人士,伪造现场证据,对他们来说也不是难事,因此为案件的侦破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而有些确实知道怎么回事是谁做的,却又苦于没有证据。

当出现两个会导致不同结果,看似都确凿的证据时,谁都不会轻率的下结论。首先,应该回到原点,分析整件事情。因果的说法在这就很好用,是什么原因才会导致案件的发生。而这个因,就要从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来具体分析。同时要考虑,整件事发生的受益人不一定就是这个案件的操纵者……(多看些类似书籍,简单的推理能力就都具备了,我就不细数了)


寧小六


法官裁量,结合其他证据,根据证据规定和高度盖然性原则。


艾未艾


都不能采用。


用户4599136717844


有疑问没落实就应该把疑问中有利于被告人的利益归于被告人,而不是凭什么经验


用户7927862275757


从侦查的角度,如果出现两种完全相反且无法排除的证据,换个思路,必有一方做伪证。从伪证方面入手,容易突破。


烟霞钓客


谁有钱谁有权就站在哪一边


a138520


该案涉及贷款担保,也是前后矛盾,当事人该怎么办?原告某银行起诉状《个人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复印件与当庭出示《个人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不符合。起诉状《个高》日期是打印的。当庭出示的《个高》日期是手写的。并且盖的私章也不同。是两个版本的《个高》合同。你们说当事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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