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控股”)的减持股份通知,永太控股于2019年12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6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510,148,027股为基数,向除了控股股东王莺妹、何人宝、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转增1.206188股,合计转增61,533,442股。永太控股持有永太科技股权比例被动稀释了0.29%,加上本次减持,累计减持比例达到1%。

上述两表中百分比核算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股份减持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了进一步降低股权质押比例、控制质押风险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的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部分质押借款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整体质押比例已下降至77.19%,总体风险更加可控。本次减持后,永太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7,1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与一致行动人王莺妹、何人宝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99,6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9%,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永太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永太控股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四)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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