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鹿志军、王晓星、张建丽、王涤非、钱永纯、金勇、张格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公司1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18%)的股东鹿志军、持公司15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0.0224%)的股东王晓星、持公司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07%)的股东张建丽、持公司 215,625股(占公司总股本0.0313%)的股东王涤非、持公司 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17%)的股东钱永纯、持公司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17%)的股东金勇、持公司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17%)的股东张格亮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7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合计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公司2012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

7、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日,以上拟减持高管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拟减持高管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航锦科技”)股票(证券简称:航锦科技,证券代码:000818)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同期(2020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Wind集成电路指数涨幅为8.71%。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专注集成电路芯片和基础化工业务。2019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签署GPU重大订单暨战略合作协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子公司自主研发的第二代改进型图形处理芯片收到首笔订单,订单总额5,980万。2019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签署FPGA芯片重大订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公司子公司自主研发的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FPGA)芯片收到中国X集团A研究所的采购订单,订单金额2,832.50万元。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子公司自主研发的总线控制器收到中国 X 工业 X 应用技术研究所的采购订单,订单金额1,100.00万元。公司集成电路芯片板块的战略由“单一军工板块”调整为“军工民用产品并举”,从“外延式并购发展”调整为“内生性发展”。上述订单签署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不会造成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参股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武汉导航院”),以注册资金为定价依据,出资4,000万元收购武汉导航院10.67%的股权,并拟在武汉导航院规范化运作达到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且履行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后,考虑控股收购武汉导航院,详见公司2020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购武汉导航院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5、2020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二○一九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05)和《二○二○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6)。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420.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97.13万元。其中:化工板块实现净利润13,600万元,同比下滑55%,集成电路板块实现净利润约18,100万元,同比增长55%。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0万元—1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为-11.05%—17.99%。其中:集成电路板块预计实现净利润3,800—4,500万元,同比增长52.67%—80.80%,化工板块预计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8,500万元,同比下滑30%—0%;

6、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其债权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签订了《债务重组意向协议》,于2019年8月2日的签订了《债务重组框架协议》。至今,上述协议相关内容均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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