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离职了,要求我交出自己的客户,我不给就不给我发工资,请问这个合不合理?

黎佩敏


离开公司,不想搞了,我认为,自己手里的客户应该毫无保留交去去,做人要有诚信,自己手里的这些客户,是借助单位公司的平台才到手的,离开公司,从感恩和诚信方面讲都应该交出去。但有几个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一是公司本身就是一个皮包公司,有欺骗做假行为,为了良心,为了自己没有犯罪感,对自己客户负责的角度出发,坚决不交出去;二是为了保护客户隐私,三是公司的问题,比如任人唯亲,缺乏公正公平,欺压压榨员工,违法犯罪的行为,四是自己想创业,而且是从事与你工作的公司有雷同的业务(可以谋略交出去,交出去前,与自己亲密的客户讲明白,说出自己的想法体会,下步打算,请客户自己定夺与谁合作,做到问心无愧,保持诚信的本身)。

做人,首先是立人,诚信是本,没有诚信,谁会相信你?没有人相信你,你会长大?


粮农二代


你这个问题要分两个层次来说,交接客户资料是一个层次,不交客户资料不给发工资又是另外一个层次。这两个层次的事情虽然有莫大的关联,但又有很大的区别,处理的方法是不一样的。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户资料是没问题的,是合理的要求。你需要明白一点,客户信息属于公司的核心商业机密,权属归公司所有。你受雇于公司,为公司工作,所以你开发的客户资源都是公司的资产,你不能拒为所有。因此你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户资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不交出客户资源的话,公司可以去法院投诉你。一旦公司这么做,你必输无疑。最终你还是要交出客户资源的,不仅如此,你很可能在行业内被“封杀”,那么你以后想在这个行业找工作的话就不太可能了,或者说你以后很难在本区域找到工作。因为公司是有办法,也有渠道将你的这种做法通知给别的企业的,到时候你手上就算有客户资源也没有用,更重要的是你的名声就臭了。

所以你从公司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户资源没有错,你应该遵守规则,建议你交出客户资源。

但实际的情况是,如果你不交出客户资源的话,公司就不给你结算离职工资,公司的这种做法也是错的。这是因为公司违反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也违反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你只要提供了劳动,公司就应该支付你工资,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所以即便你不交出客户资源,公司以此为理由不给你结算工资也是不合法的。

但话又说回来,你不给公司交出客户资源,公司以这个理由扣着你的工资不发也有一定的道理,就算你去劳动部门投诉也很难得到支持。为什么呢?因为公司完全可以说你没有办理完毕离职的手续,你的工作交接还存在问题,你还没有交接清楚工作,所以公司有理由扣着你的工资不发。因为交出客户资源就属于交接工作,而交接工作又是离职手续的一个程序。所以你不交出客户资源的话,公司就直接说你没有按规定办好离职手续,扣你工资是有理由的。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奉劝你还是交出客户为好。

总之这个事情你的问题是比较大的,不能怪公司,建议你做好客户的交接工作,这样公司和你就没什么事了。而实际上你离职之后找到下家工作了,你仍然可以和你的客户联系,这并不会妨碍你的工作。所以,大方的交出客户资源吧,因为那本来就属于公司的资源,公司问你要也是应该的。


Sir聊HR


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我是做业务的,我来回答吧!

作为一个合格的业务员,你在一家公司辞职了,那么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资料你都必须要交出来,这是一种诚信的职业道德,做好工作交接,你在工作范围内接的客户资源是公司给了你工资报酬,提供了平台,辞职做好工作交接是你自己必须要做的工作,你交接了公司没有给你发工资,你就可以利用劳动法维权。

在以前劳动法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很多公司老板养了很多个成功的业务员,没有签订辞职竞业协议,导致跟多业务员出走,自立门户成立了自己公司,带走了自己在以前公司的业务客户,和老东家抢客户,这在20000年代非常盛行,很多老板都是斜阳看不遵守职业道德底线,从而自立发家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方法已经被很多老板识别并防备。

所以交出客户资料在发工资给你,已经是最基本的公司规定了,他没和你签订竞业协议,3年不准从业同行业都是好的。


天机老人徒弟


交客户,合理!不发工资,不合理!

首先得明确一个概念,你作为公司的销售人员,所谓你自己的客户,先想想这些客户是怎么来的。肯定有人说,这是我辛辛苦苦一个个攒的,没毛病,可你有想过没有这些客户为什么要与你合作?唯一的原因是你是公司的员工,可以背靠公司的资源。假设你是一个自由人,不背靠任何平台或者资源,只靠您自己,您去跑客户看看,看几个人搭理您。

从客户成本角度来说,你自己辛苦攒的客户,无外乎是公司花钱买了手机号,给你去打电话筛选客户。或者是公司花钱请了你,为公司找客户,无论哪种方式,所有的成本都是公司承担的,在你离职的时候交出客户,是不是非常的合理?

那又有人说,我找的客户,平时维系都是我,与公司无关?

真的无关吗?你维系客户是为了什么?真与客户做朋友吗?还不是因为想从客户那里套业绩!可你做了业绩,公司同样支付了工资与提成,客户成本不依然是由公司承担的吗?所以,离职的时候交出自己的客户,无可厚非!


但不叫客户就不发工资,只能说合情,不合理!

客户资源本身是归属于公司,你不交客户,公司不发工资,属于合乎这个情况,但不合理,也不合法。任何时候公司都不要采用这种极端的做法,真把员工逼急了又得去找劳动仲裁。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管理条例进行执行,不交客户资源,可以不办或者拖延办理离职手续,会影响到员工入职下家公司。而作为员工,也没有必要和公司闹得这么僵,真是你的铁杆客户,难道你们平时不是靠微信联系吗?这跟交不交客户资源有什么关系吗?不至于。


以上仅作参考
---End---
欢迎关注@银桑笔记,上市公司数据分析师,十年职场人,专注职场干货分享,感谢阅读、点赞与评论,欢迎关注向我提问!

银桑笔记


首先,要会做人,才会做生意。才会有长久的生意!

我先生九九年的时候他老板就说,以后我先生离职了三年内不准带走自己拉的客户,后来我们自立门户了,三年过后客户自己找我先生要做货,我先生打电话给他原来的老板,提醒他为什么不好好维持原来的客户都找到我这来了,他老板很感谢我先生,有什么资源彼此还有照应,就算是同行的也交了不少朋友,资源共享,知道是朋友的客户就绕过,同行有不解的问题也会帮忙解决,虽然我们生意做得不大但声誉很好。

倒是先生的侄子跟我们好几年了,他结婚后我们把最重要的职位给他夫妻掌管,不料一年后出去自立门户,把我们的客户全部挖一个遍,虽然拉走了几个客户,但后来也做不下去了,还来借了钱去应急。

所以做人要凭着良心去做,传承我们老祖宗的优良传统,生活过的一定不会太差的。


美丽的灰


亲身体验,有一公司雇一业务员讲好有提成,万分之几,结果业务员玩命的跑,月底一结算得给开6000多,老板不给了,业务员怒摔而去,跳槽去另一家公司,继续跑类似的业务,老板蒙了让我去跑业务,我找个借口果断辞职,因为老板人品不行!


用户54943707795


合不合理的?分怎么看!举个例子吧:我妻子的外甥女,原在一家专卖各种名烟名酒和各类洋酒的专卖店上班,干了大约有三年吧,她辞职不干了。不干后她筹措了一部分资金,凭着自己原先的人脉关系,先小打小闹的干起了老本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干越大发,再后来还成立并注册了一个商贸公司,手下有员工近20人。她的发迹与她原打工的专卖店,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看完这个例子,你应该知道公司为何让你交出客户再离职吧。


想想88665


总之一句话,离职不把客户交给公司是不地道的,可以说是人品不正。我外甥女以前给公司老板打公,离职自己开公司去了,没有带走公司一个客户,现在做的比她以前的老板做的都大,而且和以前的老板关系很好。我儿子儿媳在外甥女公司干了十多年,以前就是想着公司发展好了他们就离职单干,也就是前年他们离职自己开公司去了,干十多年走了公司一个客户也没带走,全部留给公司了。这个问题主要看人品,自私自利的人就会把手中的客户带走,人品正的人离职绝对不会把公司客户带走,道理就这么简单!


吴兰峰


自己的客户?放屁,儿女都不一定是你的,客户是你的?打工拿薪,各不相欠,不交接发什么工资?谁给你平台认识客户?没客户你拿谁的工资?没道德客户会跟你疯?你下次卖罗卜客户也必须买?他有这需要不?一个劣等品质无素养之人,去那里也发不了财!正常交接好聚好散,下次有需要再去沟通推广拓展,互利互惠。。。


鹰展蓝天


你上一家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

01

你所谓的自己的客户,都是在以公司提供的资源或保障的前提下,由你去接触开发而来的客户。但这并不表示,这些客户是属于你自己的,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些客户,就是原公司的。

就比如,很多人会在参与公司项目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发明专利,这些发明专利的所有权,不是个人的,而是公司的,因为它们是在公司的项目中产生的,利用的是公司的资源。如果你是业余时间,发明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发明,才是你个人的专利。

所以,原公司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02

不交出客户,原公司就不发工资,如果单纯从这个角度看,原公司是违法的。但真要较真起来,原公司只需换个说辞:工作未交接完成,离职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离职截止日未确定,工资无法结算。

这样一来,公司就完全合法合理了。

再者,如果因为你没有及时交出客户,导致原公司的经营受到了损失,原公司是可以要求你进行赔偿的。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你的不对,是你没有契约精神,且你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益处。

03

我觉得你有点死心眼。公司让你交你就交出来啊,客户难道交出来,原公司就能维护好吗?无论你是创业,还是跳槽,你完全可以再去重新维护这些客户啊。即便不能把客户百分百带走,带走一大半业务,总是没问题的吧。

如果你只是单纯的不想把客户交给单位,而不是想把客户收为己用,这就属于损人不利己了我觉得没有必要这么做。再说了,你这么做,最终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所以,你原公司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建议你还是按照原公司的要求,交出客户吧,否则只会让自己惹得一身麻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