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某老師被認定為違規補課,並被嚴肅處理。曾參加補課的學生家長想要回補課費,合適嗎?

司馬太師


現在對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治理,教育系統搞得是一刀切,倆字“嚴禁”。教師補課大致分兩種情況:一是老師開班,學生自願,沒有強求;一種是學生的任課老師威逼利誘自己的學生在放學後和節假日到自己那或是所辦的班補課,家長礙於情面不得不補。作為家長,當老師補課一段時間後被處理時,紀檢部門是一定要求補課老師退費的,如果家長要求全額退款,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就不仁義,是第二種情況你就不怕老師過後給你孩子穿小鞋。我認為,退剩餘課時的費用可以,要求全額退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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