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父母不幸去世,21歲的姐姐該不該養2歲的弟弟?

把__留給__


關於該不該養你弟弟?

法律上沒有規定,也沒扶養義務。那是你爸爸的義務和責任。

但從感情上講,你可以幫助你弟弟。讓他健康成長。媽媽去世了,你和你弟弟、爸爸是最親的人。姐弟之情只有今生沒有再來。

我有個最好的女網友,在她十四歲時爸爸就去世了,當時家裡還有2個妹妹一個弟弟和一個媽媽。

十四歲的她去深圳進廠,八年沒回家。下班後就做兼職。所掙的錢全部給媽媽用於家用,並且別人給她介紹男朋友她都不同意,因為她說,不把弟弟妹妹養大絕對不談個人婚事。

現在倆個妹妹嫁人有家了,弟弟馬上高中畢業。她自己今年也二十八歲了還沒談男朋友,她說等弟弟上大學後就考慮個人問題。

這是真人真事!

再看看提問者,你也才二十一歲,你同齡人都在爸媽的呵護下。而你還面臨著失去媽媽的痛苦!還要自己努力拼搏,也是多麼的不容易。

所以我認為,如果你有那個心和能力,幫助一下你弟弟也是好事,萬一不行也沒辦法。總之力所能及吧!必定以後你爸爸走了後,你還有一個親人(弟弟)!

回答此文時標題是:“母親不幸去世,”而不是現在的“父母不幸去世”


開心果小輝2


該,應該,要是我,要飯吃,也要養,有我一口飯吃,必須先管弟,就這麼一個親人,我家兄弟姐妹六個,四個弟弟,一個妹妹,我在家是最不吃香的,離家外出,我大小弟弟二十一歲,我父親46歲,就去世了,我小弟那時候才兩歲,我母親養不起四個孩子,我是老大,主動成擔責任,主要是需要錢,我從哪裡去掙錢,唸了兩年書,要文化,沒文化,還有自己的兩個孩子,我一輩子全為他們活著,這是我的責任,弟弟們長大了,結了婚,他們習慣成自然,依靠我,他們覺得我,應風該當,光負出,老孃活了,八八歲,才死了五年,我也老了,我不管家裡的事了,我弟弟,妹妹,記不住我的好,確記住了我的不好,無所為,由他們去吧。


最美田園風光


好多人站著說話不腰疼,21歲也才大二大三左右,要自己掙學費已經不容易了,更別說再養個小孩子。想起之前一對老夫妻要孩子子女不願意的事,這大概就是相似的下場。不管子女的意見說生就生,沒幾年撒手人寰自己倒是輕鬆了,留下個年幼的孩子還得子女來養,不養就被一群置身事外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閒人唾罵。就像因為可愛買了貓養,卻又沒時間喂,只能扔到外面。

父母把子女養大,子女有業務贍養父母,但這種突然產生並無長期感情的弟弟妹妹,特別是父母根本沒有考慮自己感受的,又有什麼義務養他呢?那對老夫妻至少經濟上優越,如果家裡很一般的就更沒道理了。現在養個孩子不比以前,有吃有穿就行,到處野著就能長大。而如今單是教育問題就夠一個普通的獨生子女家庭折騰的,別說孩子長大了還有其他需求。女兒也有自己的人生,不應該為了撫養弟弟放棄一切。大清已經亡了一百多年,不應再存重男輕女的思想。當然,弟弟太小肯定需要人撫養的,姐姐也不可能放任不管。這還得多依靠親戚及社會人士的幫助,單靠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女生是相當艱難的。


若有人兮山之阿


我父親去逝時我七歲,兄弟三個一個姐姐,弟弟才五歲,是我十五歲的姐姐幫我母親將我們養大成人。姐姐受了很多苦,記憶中沒穿過一件好衣服,好吃的都讓我們吃,她和母親吃粗糧。那個年頭實行供給制,我和弟弟是十八斤,哥哥是二十八斤,成長是三十斤,月底糧不夠,姐姐和母親吃稀飯萊湯,還要乾重體力活,我親眼見姐姐拉架子車,車上的土比她人高,不說了眼淚都下來了。如今我們都成家了孩子都大了,姐姐也六十歲了,在我的眼裡姐姐就是媽。是我最愛最牽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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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了,兩歲的弟弟是分常可憐的孩子,姐姐已經二十一歲了,就應該接替父母的責任,把小弟養大,這是正常的道理,也是體現了親情的延深。

我的姥姥臨終前,把我爹叫到床前,討他的話口,我爹答應姥姥,叫她放心,只要有她姐一口吃的,就不能餓著小妹。

後來,我爹把不到十歲的小姨接回家來,一直養到結婚成家。小姨常說,姐姐就是她的孃家。

所以我認為這位姐姐養小弟是理所當然的。


老於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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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不知道這位21歲的姐姐是不是還在上學,如果是在上學,你是沒有能力養弟弟的,自己都顧不上自己。

如果不上學了,當然是要養弟弟了,弟弟一下子失去最親的兩個人,幼小的心靈肯定會受不了的,也只有你這個姐姐值得讓他信賴了。

如果你再拋棄他,他就會有心裡陰影,沒有安全感。

記得我們村以前就有這麼一家,父母出車禍同時去世了,留下一對年幼的姐弟。

姑姑說要養姐姐,舅舅說要養弟弟,結果他們各自在親戚家待了沒幾個月,就又跑回了自己家,原來親戚家的孩子老是欺負他們,說他們搶走了自己好玩和好吃的。

於是姐弟倆相依為命,姑姑和舅舅定期往家裡給送吃的,村裡幹部也幫忙,左右鄰居還有好多好心人也幫他們。

他們倆的關係比一般家庭的孩子都親,姐姐有了好吃的一定要就給弟弟,姐姐主動放棄上大學,讓給弟弟。弟弟大學畢業工作後,掙的第一個月的工資全給姐姐買東西了。

那些東西都是姐姐平常特別想要的。後來姐姐結婚,弟弟傾其所有,為姐姐陪嫁了許多東西。弟弟結婚的時候,姐姐又擔起媽媽的責任,為弟弟辦的風風光光,許多人都羨慕這對姐弟。

後來父母房子拆遷,弟弟縣城有房子,就給姐姐一套,拆遷款倆人平分。

弟弟說,沒有姐姐就沒有自己現在,姐姐雖多了一套房,但親情比房更重要。


暖茶暖你心


父母都去世了,可憐的小弟也只有姐姐一個親人了,姐姐不管他,小弟很可能會死掉的,或者是被別人領養,到那時候姐弟將永遠不會再見面了,即便是以後見面,也都不知道是親人,所以勸姐姐,還是把弟弟扶養大,也算積德行善了,姐姐一定有好報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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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春 我媽媽去世了 那年 我弟弟6個月 我姐姐16歲 那個時候我家還在滄州的某縣某個村 那個年月我們都吃不飽飯 媽媽臨終前說她沒了 弟弟送人吧 我家天津的親戚說有老兩口沒有孩子 可以收養 我姐姐不同意把弟弟送人 說寧可弟弟死在我懷裡 這樣姐姐沒黑帶白的把弟弟拉扯成人 寫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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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評論,聖母心好像都有,可真的遇到有幾個能辦到,作為姐姐,那就是趕鴨子上架,你有能力沒能力都得落在她頭上,雖然二胎開放,但到什麼時間幹什麼的事,兩個孩子相差那麼大,不知道這父母都怎麼想的,真的自己就能活的一百嗎,都拿著藉口給生個幫手,很討厭,我80後,姊妹多、夠夠的,從小就是除了哄弟弟妹妹就是哄弟弟妹妹,你哄大一個又一個,現在身邊看到有些人老大十七八歲了,還又挺個大肚子,我就想罵、,生孩子她都不是給自己生的,給老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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