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邵东市监局迅速查处9家违规销售口罩药店、诊所

邵东市监局迅速查处9家违规销售口罩药店、诊所

针对群众热切关注的口罩价格及质量等问题,邵东市监局要求市内各医药销售公司、连锁企业、药店等医药经销商和商场、超市严格遵守囯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恶意炒作、擅自提高价格、私藏不售的药店,将进行顶格处罚。

截至1月30日,该局共查处9起违规销售口罩案件。

案例一:执法人员对位于廉桥镇兴廉大道的百某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以25元/个的价格销售了800个”CM朝美新2002型防N-亚硝基化合物防尘口罩”,据当事人声称其口罩是2020年1月23日从长沙以16.5元/个购进,但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且销售时没有明码标价,而同款产品网上同时期销售价位是每个1.2元。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被立案查处。

案例二:执法人员1月26日接到群众举报前往调查,发现牛马司镇水井头村320国道旁的向某大药房,未按照规定对口罩进行明码标价销售。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被立案查处。

案例三:执法人员1月24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宋家塘办事处宋家塘居委会的安某大药店,未按照规定对口罩进行明码标价销售。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被立案查处。

案例四:执法人员1月26日接到群众投诉,位于宋家塘办事处建设西路的邵东恒某店销售的“MASK”PM2.5防护口罩,包装上没有标注厂名、厂址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当事人涉嫌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被立案查处。

邵东市监局迅速查处9家违规销售口罩药店、诊所

案例五:1月26日,有人投诉灵官殿镇等某卫生室高价销售普通一次性医用口罩,执法人员通过走访、询问群众,到公安系统调取监控视频,查询该卫生室微信收款记录等手段,对照当事人口述,锁定该卫生室有涉嫌高价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对该卫生室涉嫌违法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案例六:1月28日,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龙公桥街上某康大药房货架上口罩、酒精未明码标价,且该店把劳保口罩当医用口罩销售,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被立案查处。

案例七:1月28日,接到群众举报,龙公桥街上一店子在违规售卖一次性口罩,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徐某经营的店子检查,发现徐某在经营一次性口罩,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也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被立案查处。

案例八:接消费者投诉,邵东县济某六店高价销售口罩,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王某1月23日通过微信好友以20元/个的进价购进100个口罩,售卖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立案查处。

案例九:1月26日,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位于两市塘街道红岭南路的覃某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彭某正在销售“飘安”一次性口罩,当事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被立案查处。

邵东市监局在此严正告诫:目前正值全市上下齐心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各市场主体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任何想借疫情之机牟取暴利,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相关防控产品,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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