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及各基层法庭有关诉讼服务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及各基层法庭立案窗口暂时关闭,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二、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原定来院进行的庭审、调解、听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有需要提交诉讼、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陕西诉讼服务网”、榆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院长信箱”或者邮寄等方式进行,当事人可采用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信访、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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