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AA制、不同意就拒絕……沒有“人情味”的孩子卻教育了我

這個世界變化快。不過是二三十年的距離,孩子們的想法和做法已經和父母有了明顯的差別。羨慕孩子的同時,也不得不承認,還得向他們學習。

我曾被女兒上二年級時寫的一篇小作文逗得大笑不已。

女兒寫的是真實經歷,大意是她和小表姐一起去買糖。兩人很快挑好了,每人要花一元錢。女兒遞給售貨員五元錢,看售貨員只給找回來三元,小傢伙不幹了,立即說:“阿姨,我不請客,只付自己的錢。”售貨員給女兒找了錢,小表姐也交了自己的糖錢。

在大人看來,多小的事,一塊錢,誰付不一樣?飯店裡,經常看到爭著搶著買單的場景,撕來搶去,類似於打仗。或者很不服氣地喊:“怎麼?瞧不起誰呀?以為我請不起客呀?”還有的人為了買單,提前將鈔票壓在收銀臺。

同事或者朋友在一起,自己哪怕喝瓶水,也要給同伴買一瓶,否則就會不好意思。為此經常“攀比”,你請我吃冷飲,我就給你買漢堡,否則欠了人情,心裡會過意不去。

AA制、不同意就拒絕……沒有“人情味”的孩子卻教育了我

孩子們卻不會這樣。說好了的,大家AA制,誰需要什麼自己買單,不會有不合心意的情況出現,也不會因為欠了別人而心裡不舒服,或者因請客花費過多造成經濟負擔,更不會因為誰花的錢多而誰總不花錢引起分歧。

孩子們的AA制體現在各個方面,買東西如此,就連相約出去玩,合夥乘車也是如此。一共花了多少錢,幾個人參加,分攤即可,彼此都沒有負擔。

這種情況也越來越普遍。一個朋友說,她的外甥女曾帶著她兒子出去玩了一下午。回來後,兒子就朝她要錢,原因是兩人出去玩遊戲、買吃的,都是姐姐出的錢,但只是借給他的,要還!

朋友感慨良久,說自己沒跟上形勢,但細想,這種模式又真的很好,彼此錢財分得清,能夠減少太多麻煩。古語云,親兄弟明算帳。把這種模式推廣到同學聚會,彼此都輕鬆很多。

堂妹帶著孩子來我家,與女兒玩得甚歡。臨走前,那孩子看中了女兒的那個會說話的小娃娃,抱著不撒手,想帶回家去。堂妹也理所當然地看著我,以為我定然為同意。

我卻笑問女兒,想把會說話的娃娃送人嗎?女兒說,那是她的生日禮物,不能送人。我對堂妹搖了搖頭。堂妹讓孩子放下了娃娃,憤憤而去。

我知道堂妹會不高興,卻不後悔這個選擇。既然娃娃屬於女兒,那便只有她才有處置權,她既已拒絕,我便必須同意。

我是為此“交過學費”的。

因為怕別人不高興,我違心地把女兒的一件玩具送了人。那是女兒很喜歡的玩具。當時她哭得很傷心,責問我,如果她把我喜歡的包包、衣服也送了人,我會高興嗎?

孩子的話讓我深思。曾有一位親戚看中了我的一本書,礙於面子,我讓她拿走了。可是後來我再也買不到那本書,心裡不痛快了很久。這樣的事曾發生過好幾次。如果我懂得拒絕,雖說傷了一時和氣,但總不至於因為失去了心愛的東西而煩惱吧?如果別人相中了我的房子、老公、孩子,我是不是也要讓出去?

AA制、不同意就拒絕……沒有“人情味”的孩子卻教育了我

懂得拒絕其實就是保護自己。

再說了,孩子的東西應該由她自己來決定去留,別人,哪怕是孩子的父母也不該越俎代庖。自那以後,每當遇到某個小朋友再相中女兒的東西時,我都要問她的意見,她不同意,我便拒絕,即便得罪了誰也在所不惜。這樣幾次下來,心情反而輕鬆起來,畢竟被拒絕的人反思一下就會明白這個道理。若還不明白,我理她作甚?

女兒在小區裡學騎自行車時,一位熱心的大媽告訴她:“你先一隻腳踩在腳踏板上慢慢溜,這樣才能學會。”女兒笑笑,說:“謝謝您告訴我方法,可我想試試自己的方法。”說完,轉身走了。那大媽有點尷尬,自己的指導不對嗎?

為什麼自己的事卻要別人在那裡指手畫腳?我心裡暗暗為女兒叫好。以前我可吃過被“指教”的虧。孩子剛出生不久,別人告訴我,孩子哭了也別抱,免得她總想讓你抱著。我強忍著看女兒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也不抱。後來每次看那段錄相都想掉眼淚。

AA制、不同意就拒絕……沒有“人情味”的孩子卻教育了我

生活中,喜歡指點別人的“老師”特別多。比如在公園裡,經常看到孩子們在給石膏玩偶塗色。有的隨意發揮,塗得興高采烈。有的則被家長指揮,該這樣塗那樣塗的,最後孩子一氣之下不塗了才算罷休。

很多人都知道《小馬過河》的故事。小馬要過河,卻不知道河水是深是淺,老牛說河水很淺,可以過;小松鼠說河水很深,不能過。小馬不知道聽誰的好,等媽媽讓它自己試過才知道,河水剛剛好。故事早已告訴我們,別人怎麼“教導”都不如自己的實踐來得有效。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雖然阻止不了別人指手畫腳,但不去聽他們的,按自己的想法去嘗試就夠了。對於女兒能夠堅持自己的做法,我很贊同。

孩子這些看似沒有“人情味”的言行,其實也讓我學會了很多。更明白了人與人之間需要的距離和界限感,除了保證自己安心、安全,也會給對方留下足夠的空間,讓對方輕鬆。那又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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