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修法欲成大道、欲離生死、欲度眾生同出苦海,這不是“欲”嗎?
因欲成道,故先須理解佛說的經義,
次須摸清修行的道路,怎樣修才能成功,且收事半功倍之效,而不致走冤枉路,這就是“解”。
“念”就是修道要念念不忘,專心致志地將整個身心撲在道業上。
不論修什麼法,皆要朝於斯,夕於斯,流離於斯,顛沛於斯,念念不忘地修去,才能成就。
唸佛的人不是說二六時中都要執持名號,不可稍懈嗎?
所謂二六時中,即二六一十二個時辰,也就是二十四小時,須將這佛號時時安在妄心中,念念不忘地執持不捨,這樣死心踏地地用功,才能將妄心變成佛心。
唸佛是在心地上用功夫,是在生死最切近處下手,所以最易成就。
任何事業,乃至十法界都是唯心所造,造貪、嗔、痴惡業,就落六道輪迴。
反之,唸佛、念法、念僧就能成佛。
所以修法要念念不忘地修,才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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