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宁夏等三省区警方捣毁制毒工厂 抓获嫌犯23人

 
宁夏等三省区警方捣毁制毒工厂 抓获嫌犯23人

历经四个月艰苦侦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宁夏、江苏、湖北等多地警方密切配合,近日成功破获了“11·25”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缴获制毒物品羟亚胺(K粉原料)180公斤、制毒原料邻酮 825.5公斤、溴素29坛、四氢呋喃2070.5公斤、氨水4554.7公斤,查扣涉案车辆4辆、制毒设备1套,收缴涉案资金30余万元,成功摧毁了一个涉及宁夏、江苏、湖北、河北、安徽、河南等六省区的特大制贩毒网络。这也是宁夏警方首次在境内成功捣毁羟亚胺制毒工厂。

 2017年11月25日,吴忠市公安局接到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通报称:一伙江苏盐城籍人员在宁夏吴忠市境内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羟亚胺。

  接报后,吴忠市公安局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了由该局政委熊焰任组长、禁毒分局局长丁朝炜任副组长的专案组,从禁毒、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及利通区、青铜峡市两个公安局抽调骨干力量,迅速开展摸排工作。

  经侦查,专案组发现了由江苏发往宁夏银川市银古物流中心君正物流公司的可疑货物,侦查民警乔装成物流投递人员对当日到达邮件逐一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所发货物正是制造制毒物品羟亚胺的主要设备反应釜,但物流单上仅标注接货人手机号码和收货地址为青铜峡市的模糊信息,给线索查证带来了极大困难。专案组立即决定兵分多路,一组民警继续监控物流中心,并以物流人员名义通知收货人取货,试图顺线追查制毒工厂位置。另一组民警分成多个侦查小组,分别乔装成牧羊人、猎人、牛场送饲料人员等进入青铜峡牛首山,对可能隐藏制毒工厂的山区进行了较大范围的秘密搜索。排查小组则对青铜峡境内所有厂矿企业进行公开摸排。然而,制毒工厂毫无踪影,而且对物流件的监控也迟迟没有结果。那么,这批反应釜究竟要发往何处?案件也陷入了僵局。

  专案组很快发现陆续有操外地口音的人员频繁进出该厂区,通过侦查,确认这是一个以江苏籍人程某勇为首的制毒团伙。专案组进一步查清了这伙人的暂住地址、所驾车辆及活动范围,初步锁定了多名江苏籍、宁夏籍涉案嫌疑人员。

  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民警再次兵分多路,分别对团伙成员进行跟踪调查,并秘密搜集证据。警方发现,程某勇等人先后在银川、青铜峡两地活动,并在隐蔽地点接取多批制毒原料偷偷运进玉兴公司的厂房内储备,准备启动制毒生产活动。

  专案组加强了对该制毒工厂的监控。不久后,一个外号叫“老大”的嫌疑人员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程某勇与“老大”频繁见面,警方查明“老大”真名叫武某领,与其同行的还有一个叫杨某源的人。

  武某领、杨某源的举动很快就在专案组的严密掌握中,民警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通过布控、视频追踪发现杨某源多次驾车往返江苏、湖北、安徽等地,先后从湖北、江苏、河北、安徽、河南等地购买了氯化氢气体、氨水、溴素等大量制毒原料和制毒设备,陆续运抵玉兴公司厂房内。无疑,这个“老大”武某领正是为程某勇提供制毒原料的上家。

  此时,证据收集工作与犯罪团伙的活动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和涉及地域广泛,专案组立即向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主管部门汇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11·25”制毒专案进行督办。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宁夏、江苏、湖北等多地警方全部组成专案组,投入侦查工作,一张无形的大网迅速撒开。

  犯罪团伙启动制毒

  时间很快来到2018年1月10日,监控厂区的民警发现工厂内开始抽水,供电部门的数据也显示,玉兴公司用电量突然猛增,根据判断,犯罪团伙已开始着手生产。

  然而,正当民警密切监控并等待下一步动向时,制毒工厂却意外停止了生产。经核实,原来在生产过程中,厂房生产设备多次发生故障及原料质量不合格问题,疯狂的程某勇立即催促武、杨二人设法再购买一批原料。但转眼快一个月了,所购货物却杳无音讯,此时犯罪团伙偃旗息鼓,多名团伙成员也暂时离开厂区,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专案组只好守株待兔,静候新战机的到来。

  2月27日,犯罪团伙采购的原料终于由一辆悬挂豫G牌照的箱式货车载运着驶入青铜峡境内,几经辗转被藏匿于青铜峡市大坝镇一个叫何某的人家中。半个多月后,另一批原料也由一辆津A牌照的红色卡车拉运至吴忠。这两批货物一起被转运至玉兴公司卸载。

  几条重要线索引起专案组注意。民警在对何某家进行监控时发现,与这批来自河南的原料同时进入何某家的还有两名陌生男子。经调查,此二人系受供应其中一种原料的上线老板委派,专程监督并参与生产。程某勇在重新采购原料未到位期间,频繁与购买羟亚胺的下线人员马某兵等人商议,马某兵团伙4人已第二次由原籍湖北返回青铜峡市。专案组分析,经历第一次生产失败后,程某勇已找到失败症结,两名陌生男子一定是掌握着正确制毒的方法,他们对第二次生产成功有较大把握,并且已着手筹划下一步交易。

  交易现场出现新买家

  不出专案组所料,新购原料到达后,程某勇团伙立即进行了第二次生产。3月23日2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制毒厂房周围道路上发现了三

  名放哨人员,同时根据先前掌握的程某勇安排何某连夜外出购买编织袋及工厂用电量骤增、厂区弥漫刺激性气味等种种迹象果断判明,嫌疑人应该已成功生产出制毒物品羟亚胺。案件到了关键阶段,专案组再次调整了警力密度。

  经过耐心守候,3月24日凌晨5时许,民警发现程某勇已联系马某兵等人进行交易,马某兵等4人驾驶一辆鄂E牌照的红色轿车提前到达利通区关马湖加油站交易地点附近等待接货。

  与此同时,民警也发现程某勇驾驶白色面包车驶离厂区,驶向关马湖收费站南侧一高速桥洞下,与在那里等待的马某兵及其同伙代某君等人进行了交易。专案组决定不急于对马某兵等人采取抓捕措施,而是将其放行,同时布置警力严密监控其去向。

  此时,侦查民警发现,交易现场还出现了两辆悬挂鄂G、鄂B牌照的车辆,其中一辆车上人员亦与程某勇完成了交易,双双离开。原来,狡猾的陈某勇同时联系了两个买家。专案组民警立即对同行的两车及人员进行了核查,查明车上人员为湖北黄石籍人张某华、程某文、操某林、程某彬四人。后经侦查确定,马某兵团伙运载羟亚胺到达湖北省宜昌市,张某华团伙则在交易成功后驱车直达湖北省黄石市,准备对制毒原料进行再次加工后出售。

  百余警力实施抓捕行动

  为获取更多有力证据,专案组在通报湖北警方密切监控两伙人员及货物去向的同时,继续对程某勇团伙成员及生产情况进行严密监控。

  狡猾的程某勇似乎有所警觉,交易次日即指示宁夏籍同伙何某、乔某等人联系搬迁厂房。到3月26日,一起意外的发生,改变了专案组继续蹲守的想法,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驶入厂区,并有人员对厂区进行拍照摄像,此事引发了程某勇团伙的极度紧张。专案组分析,犯罪团伙接下来一定会加速搬迁厂房,一旦搬迁,不仅有可能错失抓捕良机,还会造成嫌疑人脱逃及证据灭失。专案组当机立断,在请示公安部禁毒局、公安厅禁毒总队同意后,决定收网。

  3月26日23时许,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调集百余名警力实施抓捕行动,在青铜峡市、银川市成功抓获程某勇等13人,在程某勇驾驶的白色轿车内当场查获制毒物品羟亚胺113.44公斤。在对制毒工厂进行的搜查中,共查获大量制毒原料及制毒生产设备一套,查扣涉案车辆4辆,收缴涉案资金30余万元。经查,程某勇当晚向马某兵和刘某两个团伙出售的羟亚胺共八件,尚余五件未售出。

  随后,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湖北宜昌、黄石两地警方迅速行动,成功抓获潜回境内的马某兵、张某华等两个团伙成员共9人,缴获K粉(氯胺酮)200余公斤、羟亚胺66.6公斤。

  至此,由公安部督办的“11·25”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非法生产毒品案件成功告破,三个团伙共23名涉案成员悉数落网。目前,吴忠警方已对抓获的12名涉案人员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