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宜城:檢察院聯合公安局設立“未成年人警務室”

“檢察官,這是王某某等三人尋釁滋事案的卷宗,請你接收。”6月4日,宜城市公安局“未成年人警務室”民警將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送到宜城市檢察院“指南針”工作室檢察官姚紅玲手中。該案是襄陽市首個“未成年人警務室”和“未成年人警務崗”成立後辦理的首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宜城:检察院联合公安局设立“未成年人警务室”

圖為:“未成年人警務室”和“未成年人警務崗”

近年來,宜城市院檢察官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發現,公安機關存在詢問未成年女性被害人時無女性工作人員在場,多次反覆詢問、訊(詢)問時無法定代理人(合適成年人)到場、未及時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侵犯未成人訴訟權利的不規範辦案現象。為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宜城市檢察院與宜城市公安局於2018年4月20日召開專項座談會,商議辦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如何採取有效方法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各項訴訟權利的落實,探索通過辦案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及保護更多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法。

經過會議商討,宜城市公安局採納宜城市檢察院的建議,掛牌成立“未成年人警務室”,選派專業能力強、瞭解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民警擔任“未成年人警務崗”工作,負責審查該局辦案機構擬移送審查逮捕起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公、檢兩家根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出臺“一站式”詢問工作機制。

宜城:检察院联合公安局设立“未成年人警务室”

這一工作機制從案件源頭就做出具體要求,當被害人親屬或被害人到公安機關報案時,接警的民警應立即口頭進行第一次詢問、瞭解基本情況初步判定是否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現確有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報公安局“未成年人警務室”,由“未成年人警務崗”民警聯繫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提前介入。

在正式對被害人進行詢問前,宜城市公安局民警要根據案件線索,蒐集相關涉案資料及證據,檢察官引導偵查人員根據被害人年齡、性別、家庭狀況等情況,製作一次性詳細、全面的詢問提綱,以全面、一次詢問為原則,並同步錄音錄像,避免因多次多人詢問給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來源丨宜城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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