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揚州拆違如果房主沒有開車撞死人現在的處理結果會怎麼樣?

金手指zzc


估計那就不了了之了!

正是10月15日,在拆違過程中,如果韋剛沒有開車去撞人,並且撞死了2人,傷了8人,那麼這個事情也就是過去了。反正違建已經拆除了,剩下來的房子應該是有房產證和正規手續的。拆遷公司完成了拆遷任務,而韋剛也是損失不少,但是也沒有其他很好的辦法了。


可惜沒有後悔藥可吃。在10月15日的拆遷公司強拆過程中,韋剛確實想阻止拆遷的,但是拆遷公司喊來的人非常多,這些人擋住和阻止了韋剛。後來當韋剛拿出手機拍攝時,這些人衝了過來,將手機搶走了,並摔在了地上,這中間發生了推搡等行為。

後來韋剛就非常氣憤了,後來就問前妻王某要來了車鑰匙。衝動真的是魔鬼,韋剛太沖動了,也是很氣憤,然後憤怒之下就做出了後悔一生的事情。韋剛發動車輛向著拆遷人員衝了過去,一次不行,又倒車再往前衝撞了一次,總共兩次衝撞造成了2死8傷的慘劇。再氣憤也不能失去理智,損失的金錢可以想辦法賺回來,但是撞死了人就沒辦法復生了。

拆遷公司的人員也有幾個因為尋釁滋事而被捕了,確實在拆遷過程中,拆遷公司人員有違法行為。但是韋剛也是確實太沖動了,金錢損失可以再賺回來,但是犯罪了就不好挽回了。這個衝動簡直是沒辦法彌補了,再生氣也不能衝撞人群啊。這下造成了兩死八傷的慘案也是太沖動了。

綜上所述,如果沒有撞人,也就是受點金錢損失,還是慢慢可以賺回來的。但是這下衝動撞死2人傷8人,已經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了。



睿思天下


如果沒有發生房主開車撞人的事情,事情不會被炒得這麼熱,社會關注度沒有這麼高,處理結果會怎樣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在房主開車撞人事件發生之前,拆遷辦和房主之間的矛盾肯定達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在這樣的前提下還進行強拆,就容易把矛盾激化。但房主開車撞人肯定不對,行為太過激,一時的衝動給他人和自己造成的傷害都是無法估計和彌補的,更何況撞到的還有無辜的群眾,這樣魯莽的行為只會使自身所處的境地更加糟糕,對保護自家財產安全沒有任何益處。

因為拆遷房主和拆遷辦出現了太多的矛盾,發生了太多太多的人間悲劇,嚴重影響了執政人員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就沒有一個技能達到拆遷的目的又能讓老百姓心甘情願的接受拆遷的辦法嗎?政府也應該多想辦法,這樣的事情以後儘量不要再發生。


春日蒼穹


我只想說一句記憶猶新的話。雖然不知道誰先說的,但我還是記得。

家都保護不了,何來保護國?

家都沒了,你還何來的國家?

所以,當你自己的家園受到威脅,正常人都是浴血奮戰,保衛到底,這才是中華男兒。

雖然我覺得我跑題了。但,換成是我,我只會要麼他們死,要麼我死。這就是活著的最後尊嚴。



誇世紀偷貓


如果房主沒有開車撞死人,那拆遷的房子也就白白的拆遷了!也就是合法的拆遷!房子也就默認為違章建築!


水中花210163473


至於是否屬於違建 應該由法院判決(請問有無法律判決書),就算違建也應由執法部門來拆除,而不是一群社會人打砸搶。


拒絕融化的斌1


沒有開車撞人。肯定自己被那幫人打個半死。


用戶迷路的狼


如果房主沒有開車撞死人;不知有多少房屋被這幫如狼似虎的拆遷隊夷為平地,不知有多少人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毀於一旦,忍氣吞聲,忍無可忍,無可奈何,到哪申訴去!


喜樂的心67946192


如果事沒這麼大,那打人的也沒事,被打的繼續生活,房子沒有了,就像這事沒有發生過一樣


海79914976


揚州這件事件事一直未講清處就競是私搭亂建的違法建築?還合法建築?是拆違,不拆危?還是工程需要拆遷?告訴清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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