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走訪履行監督職責 完善“兩法銜接”機制

為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推動我縣“兩法銜接”工作深入開展,加強“兩法銜接”工作監督力度,今年,我院偵查監督科走訪了縣公安局、縣菸草專賣局、縣發展與改革局、縣交通運輸局、縣食藥監等多個“兩法銜接”成員單位共計52次。走訪工作主要內容有:

一、瞭解平臺使用情況,指導平臺規範使用

通過走訪18個行政執法單位,我院偵查監督科幹警發現各單位在使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中存在操作失誤、操作不規範等常見問題,如有案不錄、錄入不及時、錄入不規範、跨級移送等。我院偵查監督科幹警一對一就上述問題進行了規範化指導,明確案件錄入範圍,信息填錄指引,規範案件移送等流程操作。此外,還對今年新增“兩法銜接”成員單位(新增行政單位12個,走訪了9個)進行了平臺使用指導。各單位在使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上均形成了共識:1、重視“兩法銜接”工作,由專人負責,工作交接有序;2.加強溝通協作,共同解決“兩法銜接”工作出現的問題;3.嚴格按照平臺工作辦法,及時錄入、移送、接收、處理案件信息。

二、核查行政處罰案件,深挖立案監督線索

我院偵查監督科對我縣食藥監、縣環保局等6個行政執法機關適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進行核查,拉網排查立案監督線索。在此次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幾個線索,現在進一步核實調查中。如始興縣國土資源局移送的兩起非法佔用農用地案,執法案卷材料證明被非法佔用的農用地面積已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但始興縣公安局以未找到犯罪嫌疑人不能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為由拒絕立案。我院將詢問相關行政執法人員及公安局法制科進一步瞭解案件情況,若情況屬實將對公安機關立案監督。此外,今年以來,我院向“兩法銜接”成員單位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2份,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現公安機關均已立案。

三、善於使用檢察建議,有效促進依法行政

今年,我院偵查監督科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相關行政執法單位存在監管漏洞、執法不主動等情形,針對上述問題,立足於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為充分發揮檢察建議書在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警示、預防、督促、規範作用,我院共發出《檢察建議書》8份,如我院副檢察長魏浩在審查辦理聶某某交通肇事案中,發現幼兒園存在校車、校車駕駛人安全監管漏洞(校車未辦理路線牌就上路,聶某某穿著“人字拖”駕駛校車),遂從建立完善校車交通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認真開展對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加強對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方面向縣教育局發出檢察建議。並通過走訪,瞭解到相關行政執法單位對檢察建議極其重視並對相關問題加以整改,同時函覆我院。

通過面對面、有針對性的走訪,我院與行政執法機關加強了溝通與協作,有效促進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對接,有利於形成打擊犯罪合力,及時進行有效的執法、立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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