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海南:網籤備案後不能再改價格和時間!

為嚴打“陰陽合同”偷漏稅的行為,近日,海南省地稅局聯合省住建廳下發《關於加強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管理和稅收徵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縣房管部門和地稅部門進一步加強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管理和稅收徵管工作。

《通知》要求加強網籤備案合同修改管理。各市縣房管部門要加強網籤備案合同修改管理,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後,不允許再對網籤備案合同中的合同價格、簽訂時間進行修改。如網籤備案合同出現購房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錯誤或不是18位、房屋地址錯誤或具體房號不明確、房屋地址與《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坐落地址不一致等情況的,各市縣稅務部門不能按此合同進行徵稅,須由購房人到房管部門重新修改網籤備案合同,並根據正確的網籤備案合同進行徵稅。

同時要求加強網籤備案合同撤銷管理。各市縣房管部門要加強網籤備案合同撤銷管理,在商品房交易合同依法撤銷網籤備案後,同一個家庭(包括購房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重新購買同一套房屋的網籤備案合同成交金額不能低於已依法撤銷的網籤備案合同的成交金額。

《通知》強調,各市縣房管部門網籤系統上線前,已經簽訂商品房交易合同但未申報納稅的,須到房管部門補辦網籤備案,再持網籤備案的合同到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新建商品房契稅和二手房交易稅費。各市縣房管部門在補辦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時,要結合銀行流水賬單等付款憑證時間確定實際合同簽訂時間,防止弄虛作假;無法提供相關付款憑證的,其合同簽訂時間以補辦網籤備案時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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