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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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到一则令人心碎的新闻——江苏泰兴9岁男孩因为丢失手机,被亲生母亲持木棍暴打5小时致死。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救护人员透露,孩子头上、脸上都是伤,双手双臂青紫发肿,屁股以及双腿更是惨不忍睹,连成片的青紫触目惊心。

实在很难想象这位男孩最后的几个小时是怎么过的!

在新闻报道中,我注意到一些信息:男孩在小区内丢失手机后,曾求助于保安大叔,保安大叔当时还说,这下子你又要被你妈妈打了。邻居们都说男孩妈妈三天两头打孩子,下手狠。男孩的补习班老师早就知道男孩经常被妈妈打,听闻此事后说——了解情况的人都觉得,这个小孩现在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

这些信息告诉我们一件事情——很多人都知道男孩长期被妈妈打,而且打得不轻。

那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人来干预这位妈妈的行为呢?

02

咱们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有一个潜规则——别人家的家务事,外人不便干预。父母管教孩子就属于家务事。而父母打孩子又属于管教孩子。

我在微博上搜了一下,发现邻居经常性打孩子这种情况的可真不少!随便放点截图: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如果我愿意,可以让这样的截图长到没人能看下去。

从这些微博中,我看到一件事情——绝大多数人在听到邻居打孩子之后(哪怕是经常性打孩子),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上微博发发牢骚。

我并不是想谴责这样的人和这样的做法,真的。因为我知道这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绝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接受这样的观念。但打孩子和虐待孩子之间真的只有一线之隔。

我自己在生活中也多次听到和看到有人对自己孩子下重手。多数时候,我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

唯一的一次例外是,我在停车场看到一位妈妈叫小孩上车,小孩不愿意。那位妈妈突然暴怒,一脚踢到了小孩身上。那个看上去只有4岁的小孩,真的被踢得离开了地面,然后又落到地上,嚎啕大哭。那位妈妈冲上去又开始扇巴掌,场面非常暴力!

我当时正好在5米外目睹了这一切,被这位妈妈骇人的气势吓到,我真怕她把孩子打坏了,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嗓子——嘿,别这样打孩子!

她回过头看着我,两秒钟后说,关你什么事?然后,她把孩子拧起来,扔进汽车,开走了。

我一时怔住,不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做什么?

03

有一次一位侨居美国的远房亲戚带小孩回国探亲,他儿子当时刚进青春期,对父母爱答不理的。

饭局中,这位爸爸叫他儿子做什么事,他儿子不干。于是他对儿子说,这可是在中国,孩子不听话,父母是可以打的哦。

末了,他又转头对我们说,在美国可真不能打孩子,要是被邻居看见听见,邻居可真报警,警察可真上门!

我当时就特别好奇,美国人民怎么就这么爱管闲事呢?

后来我知道了,在美国,这件事是有法律保障的。

美国1974年颁布了《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后续各州都有相关配套的细则推出,详细规定了哪些情况属于儿童虐待行为,发现异常后的上报流程等。其中有的规定非常严苛!

比如大约48个州和特区规定了社会工作者、教师、学校工作人员、医生、护士、儿童看护者等一些职业的人在发现或怀疑有儿童虐待行为发生时,必须上报。有大约18个州还规定了,任何人只要怀疑其他人有儿童虐待行为,就必须上报。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上报的人,发现异常情况却没上报,那么当事人还会受到法律制裁。比如有20个州和地区规定知情不报的惩罚力度为监禁30天到5年,罚款300~10000美金。而如果上报后,经调查并不是儿童虐待行为,也就是上报有误的话,法律还规定了上报人有豁免权。

可见美国人民是用法律来强化了对虐待儿童行为的预防。

04

咱们普通人有时候发现比如邻居经常性打孩子,想上报估计也不知道该往哪里报?

我查了一下,其实咱们国家也是有法律支持的,虽然可能没有美国的法律健全。

目前和这块相关的法律法规有2015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1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其中有这样的一些规定,我觉得咱们普通人可以看一看。

下面这是家庭暴力的定义——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意见所称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关于家庭暴力,法规中有明确的表态——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我们这些普通人如果看到别人家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没有资格进行干涉呢——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哪些机构有业务上报家庭暴力行为呢——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这条中有几个关键字,我觉得有必要再讨论一下。“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从法律上讲“应当”就表示义务。“疑似”的行为就可以报案,而且会对报案人信息“保密”。

那么我想以上几条应用于日常生活就比较清楚了。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看到别人家发生了或疑似发生了家暴事件,进行阻止和报案是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对一些相关单位和机构来说,也是义务。

另外,我个人认为从法律条款出发,如果现实操作中个人觉得报警太麻烦,可以将看到的听到的告知上述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这些机构,这些机构在了解到这类情况后,就有义务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05

当然了,我知道现实中,很可能报了警,处理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但是这里我想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去年12月初,长沙某小区一亲生母亲长期殴打虐待女儿的新闻曝光。

小女孩不过6岁,长期伤痕累累,引起了物业和邻居们的注意: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小区业主们和物业自发的组织起来,多次去小女孩家中劝诫。谁知,邻居们越是劝诫,女孩的妈妈打得越狠。

女孩的爸爸因工作原因长期不在家,小区业主们又苦劝他回来照顾孩子,但是未成功。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后来业主们报警,警察和妇联都来了,劝诫这位妈妈。但是没有用啊,这位妈妈后来更加变本加厉。

最后业主们组织起来,决定到网上公开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事件引爆后,媒体报道接踵而至。小区业主们为了别人家的孩子,不仅仅是说说闲话这么简单,还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和准备了后续帮助措施:

别人家打自家孩子关我什么事?

然后,政府介入,这位妈妈被拘留等待审判,孩子被送到医院治疗伤势,妇联协调学校为孩子提供寄宿、生活学习上的照顾和心理治疗,孩子的父亲也很快返回长沙照顾孩子。

看完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不禁感叹,这个小区这些“爱管闲事”的邻居们真的是中国好邻居啊!

06

坦率地说,我以前没当爸爸时,对别人家打孩子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后来,我自己有孩子之后,突然就变得好像看不了任何孩子受苦的新闻,尽管不是我的孩子。

古代先贤有云——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现代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去制止和上报虐待儿童的行为。

所以,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法律上,我们都应该关注我们周围的孩子们,并尽一个陌生成年人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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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鸡汤,只有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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