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回覆
1、交通事故交警扣車產生拖車費跟停車費問題
【網民反映】我想諮詢下,對於交通事故交警扣車調查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按國家跟湖北省規定不是由交警隊支付嗎?為什麼領了放行單到交警指定的(華昇救援)去提車要收費?開始全部都要收!爭論了下!非要給拖車費,我說我車都是好的,由交警開走的,怎麼要收200元拖車費。華昇救援的工作人員說不能開的車是收400塊錢!反正不給錢,就開不走! 請問這收費合理合規嗎?
【單位回覆】您好,您通過咸寧網絡問政平臺反映的問題我辦已收悉,我辦轉交區交警大隊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二條明文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人員,勘查現場,調取證據,並採取相應疏通措施,儘快恢復交通。在拖移事故車輛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事故車輛當事人承擔。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46號(2018年5月1日開始始執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中規定:“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綜上所述,當事人所諮詢的問題,如果發生在2018年5月1日之後,請其持相關證件和收費證據到作出扣留車輛決定的交通管理部門核實並處理。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8日
2、商品房電梯無應急電源
【網民反映】咸安區桂花城小區單元內有兩部電梯,但是平常只開一部電梯使用,另一部電梯不開,因為現在入住率有限,這個現象業主們從節約資源考慮倒也理解,但是有兩個情況需要提出:
1、小區電梯只有正常電網的電源供電,沒有應急電源供電,小區內已經發生了多起突發停電造成電梯停運事故,某些業主被困電梯,身心和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2、小區電梯在不停電的情況下,已經發生過多起自由降落現象及人員被困天梯無法開啟現象,電梯質量估計有問題。懇請安監局領導組織專家對桂花城電梯進行檢測,排查隱患,特別是電梯無應急電源供電情況急需解決,不然對小區內業主人身安全存在太大隱患。謝謝!
【單位回覆】您好!您通過網絡問政平臺反映的問題我辦已收悉。我辦轉交咸安區質監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關於當事人反映電梯無後備電源的問題。該小區開發商在2010年10月與咸寧市豐源電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小區10KV配電工程合同,國家電網咸寧供電公司客服中心大客戶經理班在2017年11月對咸寧桂花城(開閉所備供電源部分)項目方案進行審批認定,2018年5月該小區開始進行土建施工。經監察人員查看施工現場,電線電纜的管道鋪設工作已基本完工。物業負責人通過小區業主微信群將施工進度通知小區業主。
關於當事人反映電梯質量可能存在問題的情況。該小區的電梯於2017年7月19日檢驗合格,電梯下次檢驗日期為2018年7月。電梯維保公司正在對電梯進行自檢,並已向特檢院申報2018年度電梯定期檢驗。 根據電梯搶修記錄,該小區的電梯由於裝修垃圾以及系統故障等原因多次導致電梯進行返平層操作。當事人所反映的電梯自由降落及人員被困就是電梯在發生故障時,為了保護乘客的人身安全,電梯會勻速回到基層進行復位(基層一般為1樓),期間電梯門不會打開,直至電梯復位,安全迴路接通電梯門才會打開。電梯發生故障時,電梯門是不能從內部打開,只能有專業人員在電梯外面用電梯專業鑰匙才能打開。這種電梯保護機制符合我國電梯安全技術規範。 由於該小區電梯數量大,電梯維保公司在該小區有專人駐點,以便於及時修理電梯故障。該局監察人員對該小區的電梯進行現場檢查,電梯運行正常。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6日
3、碧桂園丹桂香堤十一街路口、違建垃圾池
【網民反映】碧桂園丹桂香堤十一街路口邊上違建垃圾池、說是堆放工業垃圾、也參雜生活垃圾、夏天炎熱、臭氣不時散發、而且處理很拖沓、嚴重影響周圍環境、望環保部門和城管部門聯合執法、還廣大居民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
【單位回覆】您好,您通過咸寧網絡問政平臺反映的問題我辦已收悉,我辦轉交區城管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經調查,碧桂園丹桂香堤十一街路口確實存在一個垃圾池,影響周圍環境。針對反映的問題,碧桂園物業已制定相關整改措施,將原有垃圾池廢棄,從新選址建設新的垃圾池,新垃圾池預計十天內將投入使用。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7日
4、咸寧就業科補辦就業失業證難!
【網民反映】很多本地、外地員工未領到就業失業登記證,或者已經遺失就業失業證。現在員工新就業,就業局非要企業提供員工的就業失業證,員工又無法提供。寫了申請書補辦,就業局又不給辦。非要員工去原單位開:就業證遺失證明、解除勞動合同書。試問有些員工自己遺失證,原單位也不可能給員工開這個遺失證明啊?就業局的要求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現在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就業局非要員工去原單位開遺失證明,這個證明很多單位無法開。二是很多通山、赤壁、或者湖北省其他地方的員工也非要員工去原地開遺失證明。員工現在是不用上班了嗎?每天就是去原單位開遺失證明、失業證明、跑來跑去幾趟,最後證也沒補辦出來。
希望政府機關辦事,是為人民提供便捷,解決困難。而不是三番兩次的為難人民,讓人民跑冤枉路。請政府就就業失業證補辦問題,給出一個便捷、不為難人的解決方案,謝謝。
【單位回覆】您好!您在網絡問政上的信件已收悉。我局對您所提出的就業創業證遺失補辦、外地員工新就業和原就業創業證遺失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按照國家人社部監製的就業創業證使用說明第五條規定,就業創業證遺失或損毀的,由勞動者本人向原發證機構報損,並以適當方式公示,經原發機構核實後予以補發。根據您的實際情況,決定採取“先辦後補”方式解決當前難題,方便企業和群眾辦理。
1.對在市直辦理的就業創業證遺失或損毀的,原單位又不願意出具遺失或損毀證明的,本人可到就業局服務窗口填寫《就業創業證》遺失補辦申請書,經核實後予以補發。
2.對在通山、赤壁或者湖北省內其他地方辦理的《就業創業證》遺失或損毀的,可以在市就業局服務窗口進行信息核對,核對無誤後,可先辦理就業登記,本人或用人單位在30天內,將原發放機構補辦的《就業創業證》交由市就業局服務窗口進行就業失業登記信息變更,並在《就業創業證》上重新進行登記。 如您還有疑問,請撥打市勞動就業局就業指導科電話0715-8235362詳詢。 感謝您對我市勞動就業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2018年6月25日
5、沿河村村級幹部腐敗
【網民反映】還請領導查下浮山辦事處沿河村各個幹部,貪汙腐敗,魏賈兩姓年年淹水得不到改善,給到群眾的處理方式就是自行解決,也從來不來慰問,老房子遭遇洪水沖刷二十載,碧桂園學校當時建設之時打樁之深導致牆體破損開裂,一樓淹水1.5m不能住人,住在二樓十分危險。只求政府能給我們出臺個政策,解決燃眉之急,年年6.7月必澇水災無處可去無處可躲。牆體已不再牢固一家老小賴以生存的環境住著也有感情著實也不想搬走,現在也無處可搬,房價一天一個價已成定局,只求政府能看看我們這個小村莊,不要再被村領導壓榨,從不幹實事貪汙的錢蓋了朝陽教育,租金自己收自己用,大吃大喝從不顧及百姓感受,剋扣百姓徵地賠付款時時不能到手,田地沒有工作難找,工資水平低,也沒辦法搬走,謝謝。
【單位回覆】您好,您通過咸寧網絡問政平臺反映的問題我辦已收悉,我辦轉交浮山辦事處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1.針對反映“村幹部貪汙腐敗,利用朝陽教育租金大吃大喝”的問題。經查,沿河村為了更好的服務群眾,利用地方優勢增加村集體收入,2014年5月在沿河村三組碧桂園路口建立黨群服務中心, 2015年3月將黨群服務中心空置的三至六層租賃給朝陽教育至今,租金每年119,574.00元整,每年收繳租金全部交入財政中心(有租金收繳憑證、租金入庫憑證),並不存在村幹部利用租金大吃大喝現象發生。
2.針對反映“沿河村二、三組魏賈年年淹水,得不到幫助慰問”的問題。經查,每年汛期,浮山辦事處、沿河村都有安排駐村幹部、村組幹部人員值班守夜,及時疏散受災群眾,至今為止未發生一起人員傷亡事件。災後也對各組進行清掃消毒、災情統計、對淹水房屋、菜地進行理賠,對村灣淹水房屋、水井及路面進行消毒等,並非不聞不問。同時,針對汛期淹水問題,區政府也在積極應對,2018年將會加強對淦河整治,清理加寬河道、修建河壩等。
3.針對反映“房屋牆體破損不牢固”問題的回覆。因該地區為控規區域,不能私自建房。如確是房屋破損嚴重,存在危險,當事人可以向村、辦事處申請,相關部門評定後可以進行翻修。2018年至今。沿河村未收到村民上報房屋要求翻修情況。
4.針對反映“剋扣百姓徵地款”的問題。沿河村組級徵地款目前放在財務管理服務中心,由浮山辦事處財政所統一監管,村委會無權動用一分一文。組級徵地款發放是由各組村民代表開會研討後決定發放,再由村委會上報辦事處批准,後由財政所打到村民賬戶發放。2017年底,二、三組已對組級集體資金進行了一次發放。
5.針對反映失地問題。2017年度,沿河村初步解決了四個村民小組的失地農民保險問題,上報了每個組失地農民人員的名單並進行了公示公開,去年60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基本上已經分配到位。2018年失地農民保險也正在核實當中,將在2018年內發放。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日
6、罰款無事實依據
【網民反映】市機關幼兒園附近停車莫名其妙被罰違停,那個地方經常有車停,從來也沒見被罰款,怎麼我一個外地車牌就被罰?而且我停車那裡根本沒有禁停標誌,拍照也是模模稜兩可無法使人信服,既然是有人拍照為什麼沒有罰單?停車地點既不是禁停區域也沒有影響行人車輛,僅僅是為了罰款抓收入嗎?
【單位回覆】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咸寧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核查,經查: 事發地點筆架山街與溫泉路交叉口路段,也就是您所說的市機關幼兒園附近路段,按照湖北省公安廳統一部署,近幾年來我局交警部門加大了對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的管理,且機關幼兒園路段是我局交警部門的護學崗重點管理示範路段。我局交警部門按規定在此路段的起止處都設置有禁停指示標牌,而您違停路段屬三岔路段,極易引起擁堵,並不像您所說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
您的違法行為是:“機動車違反禁止標誌、禁止停車標線指示”,依據《中華人國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第一款: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中華人國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第五款: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我局交通部門從違法圖片中可以看到,您所駕駛的鄂A05**F小型轎車靠左側逆向停放,且路邊已經停靠了一臺車輛,我局交通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之規定,可以對機動車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我局交通部門對您作出100元的行政處罰合理合法。 您的此條違法行為是由我局交警部門執法車拍攝,是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的違法行為證據,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非現場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19條之規定,自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之日起十日內,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後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違法行為的證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20條之規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並可以通過郵寄、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您的這條違法行為是2018年6月20日發生,我局交通部門於6月22日錄入公安交通管理應用平臺,6月24日通過手機短信告知當事人,並未違反相關規定。
您作為一名合格的駕駛員,應當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共同維護,切不可為圖個人方便而給他人造成麻煩,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感謝您對咸寧公安工作的信任、支持和理解,懇請您今後繼續關注、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建議,協助我們改進工作、服務社會。
咸寧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7日
7、村莊道路至今未修
【網民反映】政府城鄉道路硬化政策,已經推行好多年年,咸安區很多鄉村已經得到很好落實,但目前咸安區賀勝橋鎮黎首寺村十九組(江鋪村),村莊道路仍然一片淋漓坑坑窪窪,與道路硬化政策背道而馳,不知道是村鎮領導不作為還是其他原因所致,導致此項百姓民生工程擱淺至今,無法理解!望政府部門進行實地調查,儘快落實!還村裡百姓一條“出路”,在此感謝!
【單位回覆】您好,您通過咸寧網絡問政平臺反映的問題我辦已收悉,我辦轉交賀勝橋鎮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經調查,當事人反映的黎首寺村19組江裡頭(原屬江浦村,後來合併後屬黎首寺村)組級道路至今未硬化基本屬實,其主要原因是由於組級村民自籌配套資金遲遲未能落實(根據村組道路硬化相關政策,村組道路資金由村組自籌和上級配套獎勵兩部分構成)。
針對該組出行問題,鎮村兩級也多次協調幫助解決。2016年下半年,黎首村在村級集體經濟較為困難的情況下,積極聯繫了成寧天立路橋公司將馬橋公路改造瀝青渣運回,為19組平整路面統一鋪設了砂石;2017年底,為解決年終返鄉回村人員停車問題,村級又聯繫了泰康建投(泰康建投在黎首村投資開發建設仙鶴湖溼地園項目)為該組硬化了停車場,群眾出行問題得到一定改善。 6月28日,賀勝橋鎮核查專班又組織駐村幹部、村組幹部10餘人召開了江裡頭組級公路硬化商討會,就村組道路硬化相關政策、組級道路硬化可行性辦法等和與會黨員、群眾代表進行了溝通與協商,初步統一了道路硬化行走路線、長度、寬度,並確定村民需自籌資金25萬元,鎮村兩級負責向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爭取道路建設指標並配套支持相關資金。下一步待組級道路硬化資金籌措完畢後,黎首村19組道路硬化即可開工建設。
8、楓丹公交公司連一線駕駛員的工資都發不出來
【網民反映】自從我們進入楓丹公交公司那一刻起,楓丹公司就與我們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上面白字黑字寫得很清楚,工資會在每個月的15號至25號之間發放,如遇星期六,日則會延遲一天,上個月發工資的時候,5月23號發四月份的工資的時候只發2路,8路兩條線路,並且是直接打在卡上的,後面就是像擠牙膏一樣,到25號,只把2,6,8,1這四條線路的工資發了,其他線路就不管不問了,直到6月一號才發工資,而且給我們發的是五角,一元等紙幣,鐵幣;我們去找公司發工資時,公司里居然說沒有錢,我就想問了:在咸寧市市區裡就你楓丹一家公交公司,可以說是個壟斷市區公交的企業,連個工資都發不出來,還厚顏無恥的說沒有錢,一個毫無誠信,靠耍無賴的企業又怎麼能夠得到咸寧市人民的肯定?都說一個城市的公交是代表著這個城市的流動窗口,楓丹公司都是這麼的無誠信,耍無賴,讓一線駕駛員如何做好服務,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這個月今天都25號了,工資毫無音訊,我知道當我這條投訴發出之後,楓丹會攪盡腦汁的找各種理由和藉口來狡辯和搪塞。我們只有一個要求望楓丹公司履行合同,按時發工資,做到誠信,取信於民!!!
【單位回覆】6月25日,收到網絡問政平臺“楓丹公交公司連一線駕駛員的工資都發不出來”轉辦件後,我局高度重視,迅速核實相關情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投訴者“汪先生”於2018年6月29日到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接待服務窗口進行投訴,提供了用人單位侵害其權益的部分證據,下一步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核查相關真實情況後,將敦促楓丹公司依法依規履行自身責任和義務,及時解決駕駛員欠薪問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9、物業費多次無故上漲
【網民反映】金桂雅苑小區物業費多次上漲,未公示上漲理由,且業主未感受到物業服務質量有提升,小區相關配套欠缺,請問物業管理費上漲有政府部門監管嗎,是否想漲就漲,作為小區業主該如何維護自己權利。
【單位回覆】經調查,舉報人舉報的物業費從前期0.6元/平方/月增加至0.7元/平方/月情況屬實。金桂雅苑樓盤系湖北昊元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現由湖北信安物業有限公司負責該小區物業服務管理。2018年3月份開始開發商將該小區所有的設施設備正式交付給湖北信安物業公司全權管理經營,漲價的原因是由於前期小區的二次供水費用,公共照明綠化等公共設施維護費用支出由開發商支付,現交給物業公司支付,故物業費從前期0.6元/平方/月暫增加至0.7元/平方/月。
今年五月我局已於與市房地產管理局聯合出臺《咸寧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細則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區應當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其物業費不作為前期物業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目前金桂金桂雅苑小區已具備成立業委員條件,我們已建議該物業公司與所屬社區協商,儘快成立業委會確定服務收費標準。同時責令湖北信安物業有限公司做好物業費明碼標價公示。
市物價局
2018年7月4日
10、法院只收錢不辦事
【網民反映】2017年3月份區法院受理王海珍訴王興長逾期借貸一案,收馭受理費1650元,至今一年多了,多次詢向不予理睬。成為只收錢不辦案的奇葩法院,民怨極大。
【單位回覆】您通過咸寧網絡問政平臺反映的問題我辦已收悉,我辦轉交區法院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經調查,當事人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於2017年由當事人向區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區法院立案中,向市公安局溫泉分局調查得知該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正式立案偵查。按相關規定,區法院已將當事人等26涉案的案件材料一併移送至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當事人的訴求將在刑事案件中處理。關於收取的訴訟費問題,當事人可以直接到區法院申請退還。
11、鹹安大畈無紡布廠院內違建
【網民反映】2017年6月22號我們一起打電話到城管局,投訴大畈原無紡布廠院內開發商瘋狂的違章建築,至今無人理會,開發商將在原無紡布廠院內5號職工住宅樓邊新建一棟違章建築,給我們周邊房子造成極大的安全威脅,我們多次阻撓投訴無果,開發商並說你們儘管去告,上面有人給我搭白了,所以我們懇請政府徹底查出操縱者,還我們周邊居民一個安寧的居住環境。
【單位回覆】親愛的網友:你好!關於你反映“大畈原無紡布廠院內開發商瘋狂違建”的問題,收悉後,我委十分重視,經實地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經調查,2016年5月,由區政府上報,經咸寧市咸安區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原市無紡布廠五號職工住宅樓危房改造項目被列入2016年棚戶區改造。開發商以還建樓前土坎落差高、存在安全隱患要建設平臺為由建設房屋,佔地面積約300平方米。 2018年6月7日,咸安區城鄉管理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該戶正一層打模板,經查未辦理規劃相關手續,執法人員及時進行了制止,並下達了違法建設事實告知書和違法建設停工通知書。但其不聽勸阻,與執法人員打時間差,繼續偷建搶建至一層完工。6月28日,執法人員又向其下達了違法建設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其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但其未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7月3日,咸安區城鄉管理執法局向其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公告,決定於近期對該違法建設進行強制拆除。目前,相關強拆方案正在制定之中。
市城管執法局
2018年7月5日
網民訴求選登
1、十六潭路黃畈村越通華府私建,村民出行受阻
【網民反映】現位於十六潭路黃畈村二組越通華府後面地塊,開發商在沒有政府批覆的文件及建規等圖示下開始封堵圍牆!堵了公路,導致村民進出受阻,村民氣氛緊張,現諮詢本地塊在圍鐵皮圍欄外超出不少面積是否有政府相關批示,私自圍堵影響居民出行,一旦發生衝突血案怎麼辦!另外旁邊已經開辦多年的幼兒園消防通道都成問題!請政府部門儘快協調處理!
2、路基遭山洪毀壞需儘快修復
【網民反映】溫泉到星星竹海的旅遊公路上位於古田村八斗鋪處的路基,在五月初遭山洪沖垮,導致上面的路面出現大幅的板底脫空,而且直接造成緊挨著的一座橋的橋墩坍塌,使得居民無法出行只能繞道。梅雨汛期雨量加大,如不盡快修繕,下大雨極有可能造成橋樑垮塌,由於地點偏遠,見到後有義務向有關部門報料,希望能及時來修,汛期不會出現山洪意外。
3、鹹安南山片區疑有企業進行高汙染性生產,氣味刺鼻!
【網民反映】咸安區南山片區居民反映,夜間經常聞到刺鼻的氣味。據周邊住戶提供的線索,是在省煤機廠內,有未知企業進行高汙染性生產,且時間均為深夜,可能為非法生產。周邊住戶反映強烈,請予查證,緩解居民擔憂!
4、潛山森林公園路燈不亮,市民夜晚散步不方便
【網民反映】潛山作為咸寧的旅遊窗口,市民休閒好去處。夜幕降臨後山腳燈火輝煌,山上烏漆嘛黑一盞路燈都沒亮,大家都打著手機電筒爬山。作為咸寧亮化河山的重點工程未免也讓人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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