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临洮县检察院刑执局人性化执法 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临洮县检察院刑执局人性化执法 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临洮县检察院刑执局人性化执法 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近日,临洮县检察院刑执局收到犯罪嫌疑人张某姐姐递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在听取了申请人论述后,案件承办人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患有小儿麻痹症、存在强迫观念及抑郁等病情,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8年5月10日被临洮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6月15日被我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临洮县看守所。该案正在侦查阶段。

案件承办人随即依法立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到县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谈话,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确实患有小儿麻痹症,且与年事已高的父母一同居住,平时均由嫌疑人照看。临洮县看守所管教民警及驻所检察表示,张某平时表现良好,服从管教、遵守监规。审查结束后,案件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不具有继续羁押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临洮县公安局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临洮县公安局在收到建议书后,采纳了承办人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此举既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案件程序的正常进行,案案件承办人全面落实帮教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是我院执法办案人性化的又一体现。

供稿:临洮县检察院

审 核:何士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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