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親歷者講述毒駕: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個奇異世界

偶爾會有一些處於戒毒期間的人跟我抱怨,當初因吸毒而註銷了駕駛證,導致自己現在無法從事司機一職,這懲罰是不是有點重。每當聽到這樣的話,我總是忍不住想懟,既然知道駕駛證很重要,當初吸毒的時候,怎麼就不多考慮一下。

當然,只是抱怨註銷駕駛證其實還不算好,畢竟還是知道自己有錯在先,只是認為懲罰太重了。可惡的是,還有喜歡比爛的人,他們認為毒駕比酒駕少,為什麼處罰卻更重。

我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產生這種念頭的,可能是太以自我為中心了,根本沒去了解過酒駕的處罰有多嚴重,只單純想給自己狡辯一下。為了讓這些人清醒一下,我今天就把酒駕和毒駕的處罰做全對比。

酒駕

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這不僅影響自己,連子女親人都會受牽連),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

未達到醉酒標準的酒駕行為,罰款1000元—2000元、駕駛證扣12分,並暫扣6個月。如果是營運機動車,則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已達到醉酒標準的酒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是直接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報),然後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並10年內不得重新申報,以後也不能再駕駛營運車輛,然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如果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將終生禁駕。

毒駕

至今未入刑法,如果未造成嚴重後果,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對吸毒行為進行處罰。最嚴重不過是註銷駕駛證,戒毒滿三年就可以再次申報領取機動車駕駛執照。

如果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唯一能定罪的就是《刑法》第二章第一百三十三條的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過上面的對比,酒駕和毒駕的處罰孰輕孰重,這個已經不言而喻。其實,我更希望吸毒人員明白,毒駕的危害性只會比酒駕更大,之所以數量比後者小,一是因為基數小,二是對吸毒行為打擊一直比較嚴。

註銷吸毒人員的駕駛證,表面是為了預防毒駕的發生,其實更多是因為毒駕未入刑法的無奈選擇。如果未來毒駕的處罰跟醉駕一樣,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危險駕駛”定罪,我相信毒駕事件也會大大減少。

關於毒駕的危害,我之前寫過幾篇文章,再說就有點囉嗦了,不如來聽聽吸毒人員講述自己的毒駕經歷,相信會更有說服力。

以下是親歷者的第一人稱講述:

那年冬天的一個晚上,大概凌晨2點左右,和朋友吸完“K粉”,在興奮中出了屋,找準備開車回家。當時,依稀感覺有人在喊我,但好像沒有,估計當時也不想聽,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回家。

親歷者講述毒駕: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個奇異世界

開車上路沒多久,就發現公路就在眼中變幻起來,從筆直到扭曲,高低起伏不定,而且光怪陸離,路邊的房子也古怪起來,好像到了一個奇異世界。

不過這也沒能阻擋我回家,就憑藉感覺沿著這條奇怪的路一直開,心裡一陣陣的噁心想吐,可又吐不出來。

親歷者講述毒駕: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個奇異世界

在路上總感覺有東西在阻擋車輛前行,碰撞出“砰砰”的聲音,車身也不停地顫動,方向盤好像也不太好使喚。不知過了多久,終於到了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樓房。

下了車踩著虛幻的樓梯進了家,把自己扔在床上,緊接著就是頭痛、噁心、困與興奮交織,內心告訴自己太困、太累了睡吧,可大腦的興奮讓我閉不上眼。

無論睜眼閉眼,眼前全是稀奇古怪的事物,大腦在飛快地運轉,一會兒覺得有人要害我,一會兒覺得我好像做了對不起人的事。

很久遠的往事也從腦海深處浮現,用各種古怪的思維去分析,又得到更古怪的結論,總之腦海裡無數的奇思異想根本停不下來。

鬼知道,多久以後才昏昏睡去,卻在一陣急促而巨大的敲門聲中醒來,頂著快要爆炸的腦袋掙扎著開了門,幾個朋友瞬間就衝進屋,他們已經找了我兩天都嚇壞了,據說到家來敲門都不下十次。

交談之後才知道,從開車出來到被叫醒已經過去40多個小時了,天依然是黑的。強忍著身體各種不適開始大量喝水,頭終於好受了一些,繼續睡。

親歷者講述毒駕:扭曲的公路、古怪的房子,好像到了一個奇異世界

第三天早上睜開眼感覺好受了很多,下樓一看,車已經面目全非,除了車輛尾部全都碰撞的破破爛爛,估計一路撞著馬路牙子、垃圾桶等回的家,幸虧那天深夜路上無人,不然後果多嚴重真不敢去想象。

直到現在也無法想通那天為什麼執意要開車回家,不過一想起此事就後怕不已,後悔不已,就讓我的經歷給大家一個經驗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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