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惡支書打人被開除黨籍,圍觀村幹部同受處分

“時任達溪鎮壩子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周玲娜,召集他人對村民徐某某進行辱罵和毆打,被司法機關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執行逮捕,7月21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018年8月17日,大方縣達溪鎮壩子社區黨支部會上,鎮紀委宣讀對周玲娜等四名村幹部的處分決定,與會人員紛紛說:“紀檢監察機關做了一件好事!”

今年1月22日,大方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接到舉報,稱“達溪鎮壩子社區支書周玲娜深夜糾集黑惡勢力私闖民宅,對瓢井鎮中洞村水塘組村民徐某某進行辱罵和毆打……”當日,縣紀委立即成立專案組對舉報線索開展調查核查。

經查實。

2017年7至9月,村民徐某某在大方縣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堂當廚師,因工資問題與食堂承包人達溪鎮壩子社區群眾周某英夫婦發生爭執。時任達溪鎮壩子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周玲娜(周某英侄女)多次出面協調糾紛無果。徐某某認為食堂是周玲娜和周某英夫婦合夥經營的,便向周玲娜索要工資,期間雙方又發生多次爭吵。

10月19日,徐某某再次撥通周玲娜電話向其索要工資,索要不成就編髮短信辱罵周玲娜。當晚,周玲娜一氣之下,與周某英一起召集鄭某某、田某級、田某華、趙某4名社會人士和村幹部鍾世貴、田中豔、郭才英,駕駛車輛到徐某某家中,周玲娜、周某英兩人不斷對徐某某進行辱罵和毆打;後又將徐某某從家中拖到壩子社區辦公樓處,周玲娜、周光英、鄭某某、趙某4人對徐某某再次進行辱罵和毆打,導致徐某某頭部出血。在整個過程中,一同隨去的3名社區幹部一直扮演“觀眾”角色,雖沒有參與辱罵和毆打,但也不上前勸阻和報警。毆打結束一個小時後,經徐某某家報警,大方縣瓢井鎮派出所組織調解、開展損傷鑑定。

縣紀委監委介入調查後,2月,該案移交縣公安局辦理;3月,達溪鎮黨委免去周玲娜社區黨總支部書記職務;4月,周玲娜、周某英、鄭某某、趙某先後被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7月21日,周玲娜被開除黨籍處分,參與“圍觀”的壩子社區黨總支部委員鍾世貴、壩子社區副主任田中豔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壩子社區副主任郭才英受到警告處分。

有詩曰:

村幹本是群眾推,愛民護民是責任;

經濟糾紛小事情,耐心調解定能行。

豈料支書生惡膽,毆打村民致傷病,

惡行紀法定不饒,免職開除待法裁。

可恨圍觀三村幹,不勸不阻還壯膽,

處分只是小警告,及時改正觀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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