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花臂宝马司机行凶被反杀,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结果呼之欲出

首先抛开其他身份不谈,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希望骑车哥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能够受到公平的对待。如果骑车哥最终能够被判正当防卫,那么我们的法制道路才会走的更加平稳。

花臂宝马司机行凶被反杀,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结果呼之欲出

首先整个事件的过程想必大家都非常清楚,花臂宝马司机闯入非机动车道,与骑车哥发生摩擦,并对骑车哥拳脚相向。花臂宝马司机随即从车上拿出砍刀挥向骑车哥,砍人心切,刀没拿稳,甩到马路上,被骑车哥捡起将其反杀。

我们从整个事情的经过来讨论一下双方的行为:

现行刑法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属于正当防卫的"无限防卫权"。

个人认为骑车哥属于上述行为:花臂宝马司机已经携带管制刀具,并进行行凶,已经构成暴力犯罪。虽然砍刀掉落,如果骑车哥不进行反抗,那么花臂宝马司机可能会继续捡到行凶,所以骑车哥属于正当防卫。

同时可以根据视频初步判断以及后续警方调查结果分析:

1. 如果致命伤是在夺刀阶段造成,在后期追赶阶段没有致命伤,则为正当防卫。

2. 如果后期追赶阶段形成致命伤,则构成防卫过当,但应当减轻或免除伤害。

3. 如果车内还有其他凶器,追赶过程造成致命伤,则可视为制止伤害的正当防卫。

花臂宝马司机行凶被反杀,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结果呼之欲出

法律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法律应该是绝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符合人民利益和诉求的规则就是法律。正义呼唤良知,相信骑车哥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他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因此司法者的主观判断是核心,让我们一起呼吁,为骑车哥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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