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宜城:利慾薰心套補貼

本網訊(通訊員魏曉曉)“三被告身為市、縣二級港航管理部門的中層幹部,理應盡職盡責執行國家政策,但他們卻忘記了初心,沒有把廉潔自律恪守於心中,合謀鑽制度的漏洞,踩法律、紀律紅線,心存僥倖,最後觸犯刑律。”9月12日,宜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毛偉以公訴人身份出席宜城市港航管理所副所長任雲華等三人貪汙案庭審,指控其犯罪,並在法庭教育階段為旁聽的100多名黨政領導幹部上了一堂生動的廉政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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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國家制定經濟鼓勵政策,對長江流域船舶進行更新改造和淘汰。廢舊船舶拆解補助資金是這項政策中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給予廣大船主的政策紅利。各級港航管理部門是這一政策的執行者和監督者。

2013年年底,三人商定共同出資購買三艘舊船,申報國家船舶拆解補助資金,從中賺取購船費用與船舶拆解補助資金之間的差價。任雲華、劉瑞玲、楊霄峰三人共同商議編造船舶登記檔案,在楊霄峰保管的襄陽市船舶登記系統和船舶紙質登記檔案中,找到三艘舊船原始資料,並以姚新華、任寶菊和姚新保的名義,編造了鄂宜城貨88號、鄂宜城貨198號、鄂宜城1198號三艘船舶的船舶登記資料和船舶拆解資料上報,騙取國家船舶拆解補助資金共計46.68萬元。

2014年,任雲華夥同劉瑞玲又編造了鄂宜城貨98號、鄂宜城貨28號兩艘船舶的船舶登記資料和船舶拆解資料,騙得國家船舶拆解補助資金共計33.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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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毛偉當庭指控

毛偉指控,被告人任雲華、劉瑞玲、楊霄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補助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持續了3個小時結束。毛偉宣讀了起訴書,對被告人進行法庭訊問,利用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展開充分辯論。審判委員會會議後當庭宣判,任雲華、劉瑞玲、楊霄峰犯貪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罰金三十萬;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三十萬;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二十萬。判決全部採納公訴人定罪、量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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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現場聽眾

“旁聽一次案件的審理,比任何文字、圖片展示都更具教育意義。領導幹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倖。黨紀國法是每個黨員幹部的行為底線,對法紀稍有輕怠,就可能一步步走向腐化墮落。”一名旁聽庭審的幹部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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