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8日作出(2018)闽01破申13号裁定,指令本院审理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9日作出(2018)闽0181破5号决定,指定福建天凯(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18年9月16日前,依照法律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18年9月27日9时在福清市清昌大道101号福清创元千禧大酒店三楼创元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及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注:

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59-1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公寓楼1301、1302室福建天凯(福州)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陈建平15859087395

孙丽华15960828206

传真:

0591-87809901

债权申报事宜:

1.债权申报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59-1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公寓楼1301、1302室福建天凯(福州)律师事务所;

3.债权申报方式:提交债权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具体详情可登录 http://pccz.court.gov.cn(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

福清市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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