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明代社会的僧道门风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以后,对僧道门风曾一度进行过大力整顿。洪武六年(1373)下令,凡是民家女子,年龄未到40岁,不许当尼姑、女冠。二十年下令,百姓若年龄在20岁以上,不许入寺为僧。二十四年又下令,假若有人效法瑜珈教,自称“善友”,假藉张真人的名头,私造符录,均治以重罪。

明代社会的僧道门风

二十七年下令,在僧人道士中,若有人私自拥有妻妾,允许众人赶逐。若包庇容隐,一同治罪。僧人自称白莲灵宝、火居以及僧道不务祖风,妄为议论,也要治以重罪。永乐十年(1412),明成祖下谕,如果僧道不守戒律,参与民间修斋诵经,并计较报酬厚薄,或修持没有诚心,饮酒食肉,游荡荒淫,乃至妄称道人,男女杂处无别,败坏门风,将杀无赦。在这种严厉的政令下,明初的僧道大致能恪守清净门风。

在明初,尽管一些著名的僧道之士偶尔也有与土大夫交往的例子,但他们自持甚谨,所行不过是向土大夫求学问道,或练习做诗之法。于是,在明初不但出现了一大批既能恪守佛道祖风却又在佛道教义上有较高造诣的著名僧人与道士,甚至擅长作诗,在士大夫中留下较好的口碑。

自中期以后,僧人道士不守祖风,不在寺庙安心修持,羡慕城市或世俗繁华的生活,到处游荡,于是在各地城市中,到处可见游方僧道的踪影。这些僧人假藉“游方化缘”之名,而在明代史籍中一般称为“游方挂搭寄住僧道”和“云游行脚”尤其在北京,十方缁流全都辐辏于此,简直成了“僧海”。名蓝精刹,甲于海内;香火之盛,更是别处无法比拟。和尚道士一旦到了城市,或参与民间事务,或与士大夫交游,必然带来僧俗混淆,造成一股宗教世俗化的洪流。明代僧道的世俗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僧道与士大夫相交,出入于公卿之门;二是僧道不守祖风,喝酒吃肉,娶妻生子,甚至闯寡门,嫖娼妓;三是僧的无赖化。

明代社会的僧道门风

晚明士大夫受狂禅风气的影响,与僧人交游也成一时风气。明人张凤翼在《谭辂》一书中言:“近来士夫谢病,多挈一僧出游,以表见其高。人见之,便谓是苏长公与佛印作用。”这就是当时的风尚。如赵大洲甚嗜禅理,对僧人多所访问。南京牛首云谷寺有位老僧,不时入城,与朝中赵大洲、毛起元、朱曰藩、陆光祖等人交游。这些缙绅大老有时将老僧“各迎于家”,时则一同游览牛首山,清谈雅论,杂以诗句。

嘉靖初年,牛首山祝禧寺僧福全崇明寺僧寄芜,也与许仲贻、谢应年、陈羽伯等名公交游,其中“相随一童子,作伴两山僧”这一诗一句即为当时交游盛况的实录。僧人如此,道士也不甘落后。牛首山清源观道士唐景虞,在房种竹艺花,以待游人。一时清雅之士,“多与之游”。在南京,当时与缙绅往还的道士,最著名的有闫希言、李彻度、醒神子、彭仙翁四人。僧道与士大夫相交,当然是为了附庸风雅,以便藉此获取名利。

同时,道家方士的“采战”术,对大夫来说也颇具吸引力,使他们不得不屈尊与之交往。如方士孔复,通晓烧炼,尤精采战术。他曾到南京猪市娼家歇宿。娼妇与他交接,开始觉得甚异颇感新鲜。不久转而害怕他的淫毒,“号呼避之”。娼妇的假母(即鸨母)年已四十,一向以善淫著称,代娼妇与孔复交接,“久亦趣違”,败卜阵来。经此…战,娼好得病数月,假母也数日不能起床。可见,道土孔复所操之术,为釆战逆流,是邪僻不经之术,但当时“入多惑之,学其术”。

“僧习为市”,是晚明僧人的实录。道士亦如此。僧道已不再守成祖风,而是参与民间的修斋设醮活动,甚至饮酒食肉、治生,而且娶妻生子,与世俗百姓一般无异。明人陈铎有一首《道士》歌曲,其中就揭示了道士与世俗结交的基本情况,咒着符水用元神,铺着坛场拜老君,看着桌面收斋衬。志诚心无半分,一般的吃酒尝荤。走会街消闲闷,伏会桌打个盹,念甚么救苦天尊。

替人做斋事,本已不合遵守清净的祖风,何况在做道场的时候,一点志诚之心也无,口中念着咒,或者“救苦天尊”,心里却想着能从桌面上收斋衬,甚至一样的吃酒尝荤。道士如此,和尚也一般无异。陈铎《和尚》这首歌曲:道炉中烧上马牙香,门外悬着白纸楟,堂前列起铜佛像。鼓钹儿一片响,直吃得拄肚撑肠。才拜了梁王忏,又收拾转五方,没来由穷日忙。和尚替人做佛事,其实不过是为了吃个拄肚撑肠,另外再得些衬钱。

明代社会的僧道门风

他们已不再在寺中清静修行,而是没日夜的穷忙,倒像唱戏的赶场子一般。而那些尼姑,虽断却荤腥,专门吃素斋,但还是难断相思之苦。照佛教的说法,色即空,空即色,原本可以将它们断绝。但到了这些尼姑身上,已是空即空,色是色,很难排遣得开。陈铎的《尼姑》歌曲就描写了这样一些尼姑。

明末的僧道不仅有妻室,而且不戒色,逛教坊妓院,被称为“色中饿鬼”或“花里魔王”。一些太监中的好事者,用妓女布施给僧人,而僧人反而趋之若鹜,而且处之泰然。明朝廷设立教坊司,如同为僧道准备一般,嫖妓取乐,成了他们分内事。所以,和尚有“光头”之称道士有“嫖头”之号。

假若说僧、道娶妻是对佛、道清净门风的逾越,那么,一至晚明,僧道更是行同无赖,并无二辙。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嘉兴新行镇净相寺之狡僧,更是以行骗为业。史载吾郡新行锲净相寺,有狡僧,乘民间多疾,穴地置一人其中,朝暮饮食之木攒安其口。候风雨夜,令群僧拽倒殿屋,瓦不覆压,故迟三日,始率乡民撒所覆,则其人起坐,无伤,因呓语喃喃,作神附体状。且云:“余观音大士也,怜此人无罪,又敬信我,我故庇之。”乡民哗然,称活观音出现。这种诈骗现象很多。总得来说,晚明的僧道早已不同明初。甚至从超然物外到世俗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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