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刑事立案原告有通知书吗?

新梦89724456


题主,您好!不同的刑事案件,在立案成功后,会收到不同部门的立案回执。刑事案件的立案有三个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咱们分情况说明:
第一,公安机关,对于比较恶劣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控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应给报案人出具相关的受理回执,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应该立案,如果不立案的应该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报案人。
第二,检察机关,公众向检查机关举报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等是否会收到立案通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规定,举报中心对于所收到的举报线索,应当及时审查,并根据举报线索的不同情况和管辖规定,在七日以内分别作出如下处理。通常实名举报经,会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第三,审判机关即法院,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明文规定,法院登记即立案,并给予原告人立案(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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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另外,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机关负责监督,以确保刑事案件立案活动依法进行。


想通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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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立案原告有通知书吗"的问题?有管辖权之分,略述如下:

一是对于一般刑事案件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登记即立案,并给予原告人立案(登记)通知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4月25日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明文规定的。

这里讲的刑事案件是指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罪刑较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明文规定的罪名。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谁起诉谁举证。

如果沒有确实、可靠、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被告人有权反诉原告人诬告、陷害或诽谤。

二是对于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直接向监察委实名举报(原来向检察院举报)。

监察委信访室对实名举报会按法定程序初查或按批示向有关职能室转办初查。对于能够掌握一个错误事实的举报,予以立案,并将立案情况通知举报人。

三是对于较为恶劣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控告。

公安机关受理后,按照《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定》,进行初查、预审、立案、侦查。立案情况也会依法通知原告人。

管见了。


商世好


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去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报案,会有案件受理登记回执,如果不予立案,会通知控告人的。但是如果立案,没有规定要通知被害人。不过,立案后,往往会再找被害人进行询问做笔录,那就是立案了。如果是自诉案件,直接去法院告诉,法院立案会给你通知书的。


法铃铛


您好,当事人享有知情权,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必须送达当事人。所谓受理案件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行政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案件标准的,予以正式的受理,然后才能开展调查询问取证等工作,这类似于刑事案件的立案,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于有受害人的,要将通知书送达给被害人,只是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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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事人享有知情权,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必须送达当事人。所谓受理案件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行政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案件标准的,予以正式的受理,然后才能开展调查询问取证等工作,这类似于刑事案件的立案,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于有受害人的,要将通知书送达给被害人,只是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已。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你说的应该是在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不叫原告,称为报案人或被害人。

对刑事案件,报案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即受,受理后应当交付报案人《受案回执》,根据案情不同,区分不同时限的立案审查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在时限内做出是否立案决定,做出立案后,应当及时告知报案人立案情况及查询案件进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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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应该向报案人出具相关的受理回执,受理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如果应该立案的需要通知报案人。如果不立案的则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报案人。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原告是否立案。法院登记即立案,并给予原告人立案通知书。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悟空你好,有关刑事立案告有通知书吗?我是这样认为的,关于刑事立案他首先必须执行刑事诉讼法来执行。有关某一个刑事案件当发生后,首先当事人就得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或电话,或者书面举报。当公安部门接举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在到达现场后通过了解情况,能现场解决就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把双方主要人一同带回公安机关,再协商处理解决,当然这里讲得是最普通刑事案件。如果遇到重大刑事案件话,受害者(当事人)必须提出起诉,这里必须要整理好诉讼材料,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人民法院接受了原告诉讼请求后,在五日内必须送达通知书,告知原告方该案人民法院以今立案开展调查,当原告方在诉讼请求被认可同时必须缴纳一定诉讼费。在人民法院接纳了该案开展调查时需要原告及被告到场时双方都要到场,没有认何理由拒不到场,原告方如有特殊由因不能到场的话,可以请第三方当事人到场,(通知书在现场调查前以今送达什么时候,几点,地点)并在通知书注明原告的义务。基本就这么过情况!


顾云孙


首先我想问一下题主,你题目中的原告是不是就是指受害人呢?因为在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审查阶段是没有原告这么一说的,只有被害人。如果你是说被害人的话,那么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将立案告知书送达给被害人。送达的方式有当面给被害人,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给被害人,然后由被害人签名确认收到,然后将确认的回执给到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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