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扫黑除恶“绥化战役”:检察机关很给力 ——绥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2019年3月22日,范某军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受贿案庭审结束,历时七天的庭前会议及四天的公开审判,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悔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绥化战役”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

扫黑除恶“绥化战役”:检察机关很给力 ——绥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被告人范某军通过笼络乡邻、吸纳刑满释放人员、纠集同道等途径,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范某阳等28人为参加者,在安达市颇具声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称霸一方,在安达市庆新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庆新公司)生产作业区形成非法控制,大肆实施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破坏生产经营、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通过发放报酬、提供毒品吸食、提供赌资、支付嫖娼费用等多样化方式豢养、笼络组织成员,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壮大。在对该组织提起公诉过程中,绥化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绥化战役”贡献了检察力量。

扫黑除恶“绥化战役”:检察机关很给力 ——绥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一、树立“全局思维”,精心谋划,强化统筹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横行庆新公司作业区十余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五百余起,涉嫌二十余项罪名,在案犯罪嫌疑人多达47人,牵扯的犯罪事实庞杂,仅起诉意见书就长达九百余页。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副检察长乔洪翔听取了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管辖及证据等情况进行了指导,提出把该案办成精品案的重要指示。省院公诉一处副处长赵倩作为包案指导责任人,多次亲临办案点,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若干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实地指导。院党组积极协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支持办案组相关工作。贾一锋检察长注重高位推动,切实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市院经贵超副检察长亲自审核把关,多次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考虑到范某军涉嫌的犯罪行为除了两起受到畸轻的处理外,其余均因其斡旋未在安达市受到任何处理,遂指定由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并注重资源整合,从肇东市、望奎县、明水县院办案骨干中选拔4人,由绥化市院公诉科科长陈忠慧、副科长张晓庆领办,集中攻坚克难。建立“捕诉合一”机制,由专案组成员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责,最大限度地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凌厉攻势。

扫黑除恶“绥化战役”:检察机关很给力 ——绥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二、树立“产品思维”,精准发力,强化办案指导

专案组成员赴安达市公安局实地指导,提前介入,采用“三核一图一表”法同步阅卷200余册。“三核”即“核事实、核证据、核人头”,“一图”即组织结构图,“一表”即组织成员具体犯罪事实一览表,人、事分别列表,一一对查。将案件化繁为简,梳理出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100余条补查建议,为该案的准确认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及时掌握案件侦办情况,确保侦查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

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1份,对4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补证瑕疵证据30余份。不批捕2人,对9人不予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4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人建议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耗时月余,撰写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100余页的起诉书,高效、精准完成了审查起诉任务。

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就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释疑求同,扫清了案件审理的程序性障碍。庭审中同步展示近2000页的多媒体示证资料,通过展示犯罪现场状况、各种物证照片、被告人辨认照片、犯罪集团结构图等证据材料,形象直观地揭露了犯罪。公诉意见书既对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剖析,又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31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庞杂繁多,公诉人针对同一或同类问题作技术性的归纳总结,答辩时集中兵力,抓住要害,旁听群众拍手称快,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扫黑除恶“绥化战役”:检察机关很给力 ——绥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三、树立“系统思维”,精诚合作,强化办案效果

一是建立公检法协作配合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就该案提前介入、案件管辖、追诉时效、规范办案、证据标准等问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加强、完善与法院的配合协作,及时协调解决证明标准、证据运用、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的认识分歧,统一思想认识,保证庭审顺畅。目前,已和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17次,有力确保了该案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住。

二是建立线索移交机制。为对庆新公司区域盗窃、收购原油等非法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被告人范某军通过给安达市公安局油田分局民警、庆新公司经警等人员行贿等手段,寻求庇护。专案组按照每案必查、“一案三查”的要求,深挖保护伞,将涉嫌职务犯罪线索30余条及时移交市监察委,市监察委已对其中3人立案调查。庭前会议时发现涉嫌伪证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伪证案正在侦查中。

三是建立综合治理协同机制。紧密结合办案工作,积极推动建立涉黑涉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联系,建立相互通报情况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采油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在标本兼治中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通过专项斗争推动依法行政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专案组将加强对本案涉及的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关联性的上下游犯罪的跟踪监督,有针对性地引导公安机关对伴生性和衍生性的关联案件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检察长将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交上一份优秀的绥化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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