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山东辅警将分7个层级 每年定期开展层级晋升工作

本报3月31日讯 近日,《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外公布。我省提出,辅警将分为一级辅警长、二级辅警长、三级辅警长,一级辅警、二级辅警、三级辅警、四级辅警等7个层级。

我省提出,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按照辅警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

在层级晋升上,我省提出,辅警分为7个层级,由高至低分别为:一级辅警长、二级辅警长、三级辅警长,一级辅警、二级辅警、三级辅警、四级辅警。辅警层级晋升按照管理权限、晋升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辅警晋升层级,应当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资历、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等次等资格条件,在核定的层级额度内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层级晋升工作,辅警的层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

在待遇上,我省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招聘、工资福利、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教育训练、装备购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保障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为一线协助执法执勤以及高危险岗位的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比照建立因公(工)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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