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隴南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多名村幹部受處分

新京報訊(記者 景嘯塵)據甘肅紀檢監察網消息,甘肅隴南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多名村幹部因為騙取挪用扶貧互助金、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問題受到黨紀處分。

1、文縣碧口鎮白果村原村委會主任兼扶貧互助協會管委會副主任張萬軍騙取挪用扶貧互助金問題。2010年11月至2014年4月,張萬軍採取編造虛假借貸資料的方式,以本村23戶村民名義騙取扶貧互助資金貸款115000元歸個人使用,並將本村4戶群眾歸還的扶貧互助貸款本息21628元挪用侵佔,用於個人經營活動。2018年11月,文縣紀委給予張萬軍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違紀資金全部予以收繳。

2、成縣二郎鄉農經站幹部兼譚河村黨支部書記譚文權在低保評定中優親厚友問題。2003年9月,譚文權計劃外生育一子並將其戶口入在同村譚某名下;2007年,譚文權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將譚某評定為農村低保戶,使其子與譚某一併享受農村低保政策長達6年,累計領取農村低保金5951元。2018年12月,成縣紀委給予譚文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規領取資金予以收繳。

3、徽縣柳林鎮杏樹埡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永成等人虛報冒領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截留私分集體林地流轉資金問題。2008年至2013年,杏樹埡村黨支部書記王永成、時任村委會主任王讓學、村文書龍淑琴、杏樹埡村清水灘社社長毛宏志4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冒領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188951元,並將其中78226.35元用於個人支出。2011年,王永成、毛宏志、王讓學3人截留私分集體林地流轉資金111300元。2018年6月,徽縣紀委分別給予王永成、毛宏志、王讓學開除黨籍處分;給予龍淑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王永成、毛宏志、王讓學3人刑事責任;違紀資金全部予以收繳。

4、禮縣永坪鎮河那村黨支部書記王甫在扶貧互助金貸款管理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3月,王甫在擔任永坪鎮河那村黨支部書記兼互助社會計期間,履行職責不力,審核把關不嚴,違規為3名村民辦理扶貧互助金貸款共計7萬元。2018年11月,禮縣永坪鎮黨委給予王甫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貸款及孽息全部予以收繳。

5、武都區蒲池鄉楊溝村黨支部書記路桃平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問題。2014至2017年,路桃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將其母和妻子評定為農村低保戶,累計領取低保金20628元。路桃平在擔任支部書記期間,還存在向辦事群眾索要菸酒、村務不公開、對待群眾態度惡劣、工作作風簡單粗暴等問題,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11月,武都區蒲池鄉黨委給予路桃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全部予以收繳。

新京報記者 景嘯塵 編輯 張牽 校對 吳興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