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条规定,可能很多家长、中小学生并不了解。这条规定是: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之所以这么规定,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达到一定年龄后,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的意识、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通行状况。
我们来看个案例。
![未成年骑电动车、摩托车的后果。。。](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3月30日,江苏镇江。当日14时左右,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经过一处路口时,在红灯已亮起的情况下继续行驶,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更要命的是,电动车上有两人,均是未成年人:14岁的驾驶人和后座上12岁的表弟。除了两车受损,事故还导致14岁男孩腿部骨折,12岁表弟脑部受伤,伤势较严重。
为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19年4月17日晚上7点,余江交警锦江中队民警来到余江二中校园周边,集中开展了学生骑乘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与校方边整治,边将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希望校方与交管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并督促学生家长注意学生出行问题。校方表示,将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继续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学生骑乘摩托车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截止目前,大队共暂扣改装摩托车4辆,查处无证驾驶4起,有效地震慑了学生骑乘行为。
鹰潭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多,发生交通事故后,将给自身和家庭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希望广大家长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切莫纵容孩子的违规行为,坚持校园禁摩,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审稿:周小波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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