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12月12日上午,由山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馬某軍詐騙案在山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喬振文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馬某軍詐騙罪一案移送審查起訴後,作為該案承辦人,喬振文檢察長認真閱卷,依法訊問被告人,製作審查報告、起訴書等法律文書,認真聽取辯護律師意見,預判案件焦點,為出庭做好準備。

經審查,被告人馬某軍真誠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退賠並且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符合認罪認罰從寬條件。我院依法啟動認罪認罰從寬程序,在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的見證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提出量刑建議。

庭審中, 喬振文檢察長嚴格按照庭審要求,宣讀了起訴書,充分舉證質證,並從定罪量刑、認罪認罰等方面發表公訴意見,指控犯罪紮實有力,法庭辯論有理有據,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山陰縣人民法院採納我院全部量刑建議,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此次檢察長帶頭辦案並出庭支持公訴,是我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重要舉措。通過領導帶頭辦案,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有效激勵員額檢察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司法辦案水平,規範司法行為,促進檢察工作良性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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