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驅逐艦與護衛艦是如何區分的?

現代兵器雜誌


二戰之前的驅護艦差別很大,定位完全不同。在戰列艦、巡洋艦當家的年代,驅逐艦主要乾的是反潛的活,充當巡洋艦的補充力量,後期才逐漸承擔有限的防空和反艦任務。而比驅逐艦噸位更小的護衛艦,起初的任務是近海反潛和護衛,在海軍中的地位低,乾的都是雜活。二戰後隨著戰列艦消失、巡洋艦沒落,驅逐艦開始登堂入室,逐步取代巡洋艦的位置成為海戰火力核心。


法國敦刻爾號戰列艦

新奧爾良級重型巡洋艦


二戰後,原本以反潛為主的驅逐艦噸位原來越大,甚至超過1萬噸,比一些巡洋艦都大,用途也呈現多樣化,防空、反導、反潛、反艦甚至對陸攻擊無所不能,堪稱海戰多面手。而原先打雜的護衛艦大型化趨勢同樣明顯,接過了驅逐艦分化出來的反潛功能,並開拓出反艦、防空的能力,應該說,現代的驅逐艦和護衛艦功能重疊,本質上已經沒有多大區別,叫驅逐艦還是護衛艦,純粹看各國的定位和興趣。
美國現役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

縱觀目前世界各國,在海軍大國中驅逐艦是絕對主力,不少中小國家則專心發展護衛艦。前者的代表,如中美日,包括阿利伯克級宙斯盾艦、金剛/愛宕級驅逐艦、052C/052D/055驅逐艦等,這些主流驅逐艦以編隊防空任務為主,兼具反潛、反艦、甚至對陸攻擊能力,用途全面,性能均衡,總體戰力相當強大。
伯克llA型驅逐艦脫胎於伯克llA的“愛宕”級驅逐艦

國產055萬噸大驅

後者的代表則是歐洲一眾小盾艦,如法意地平線/阿基坦級、德國F-124/125級、英國23型以及處於建造中的26型等,主要任務也是防空,一般排水量介於6000~7500噸之間,其中的26型預計排水量將達到8000噸以上,比很多驅逐艦還大。
德國F-125

法國阿基坦級護衛艦
,顏值很耐打英國建造中的26

型護衛艦

所以說,現在判斷一艘驅逐艦的戰力,不能看名稱,還是得迴歸到最基本的排水量、武備上來。排水量越大、武器系統越先進、雷達探測能力越強,那軍艦的總體戰力就越強。不然,即使是驅逐艦,也有可能被全副武裝的護衛艦按在地上摩擦!


兵者詭道也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艦種,從艦體特徵與遂行的作戰任務方面,我們可以做出如下劃分。

護衛艦是一型早在14與15世紀就已經在西方地中海/大西洋沿岸出現的艦種,英文名“frigate”,最初的護衛艦主要承擔的任務是護航護漁、近岸警戒、航路破交,由於強調機動性,因此護衛艦普遍艦型輕小、航速較快、操縱性好,但是面對大型戰列艦,則有火力不足的問題。18世紀的英國海軍部正式將“護衛艦”定義為一種“裝備有單層火炮甲板、攜帶18到28門火炮的,可以用於護航的,不適用於加入戰列線決戰的艦種”,直至今日,護衛艦的基本戰術任務與艦體特徵依然沒什麼改變:噸位相對較小(普遍在5000噸以下)、攜帶導彈數量較少(普遍只有數枚反艦導彈與30到40枚防空導彈),主要承擔艦隊反潛、海區巡邏、護航護漁以及其它多種非戰爭軍事行動,是典型的4級打雜艦。

而驅逐艦則是19世紀晚期才出現的新型艦種,19世紀晚期隨著瓦斯魚雷的研發成功與投入海戰,魚雷艇集群突擊大艦隊的戰術一時在各國海軍中甚囂塵上。作為對於魚雷艇的反制,各國又開始研發“反魚雷艇艦”,研發出來的戰艦噸位介於護衛艦與巡洋艦之間,裝備較大口徑的主炮與速射炮乃至魚雷,機動性約等於護衛艦而強於巡洋艦,用來掩護主力艦隊的戰列線,驅趕靠近的魚雷艇群。顧名思義,這種軍艦就得到了“驅逐艦”的名稱,而後來發現驅逐艦甚至更適合比魚雷艇執行魚雷攻擊任務,因此又被稱為“雷擊艦”。二戰結束之後,隨著魚雷被導彈迅速取代,導彈又將裝備巨型火炮的戰列艦與巡洋艦全部淘汰出了歷史舞臺,因此本來只是一個打雜小角色的驅逐艦居然機緣巧合地得到了巨大的發展,不僅噸位越來越大(目前普遍在7000噸甚至10000噸左右),電子設備越來越複雜(諸如神盾驅逐艦),武器裝備也越來越先進越來越繁多,已經從過去的“驅趕魚雷艇”演變成了新一代的海上通用艦。


軍武次位面


驅逐艦早期一度是海上三大主力之一。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構成艦隊的核心。早期的任務是為戰列艦防止魚雷艇的攻擊,驅逐可能構成主力艦支威脅的雷擊艦,也具備一定的反潛能力。所有戰鬥軍艦裡,驅逐艦航速最快,當然快艇除外。它往往擔負警戒,反潛,防空,編隊的前衛艦等角色,可謂是當之無愧的海上多面手,噸位從三千噸至五千噸不等,個別級別的超過6000噸,但大噸位也意味著失去靈活性。護衛艦也是從驅逐艦派生而來的。噸位從二千來噸至八千噸左右不等。嚴格意義上講,護衛艦噸位不宜過大,它的任務不需要像巡洋艦和驅逐艦那樣的大而全的武備,它只能執行單一的反潛或防空任務,它的角色在編隊裡只是配角。但近年來,護衛艦趨於大型化,綜合化,大有取代巡洋艦,驅逐艦的勢頭。現代艦船中,驅逐艦與護衛艦的界限和級差已很難區分,譬如日本護衛艦已近萬噸,這只是一個稱謂,因為日本無海軍,只是海上自衛隊,純民兵性質,如果叫巡洋艦,則會引來眾怒,國際上又會一片譁然,於是乾脆叫護衛艦,一來掩人耳目,再者夾起尾巴做人,似乎是個很好的結局。再看美蘇、英法等國的護衛艦,如佩裡,克里瓦里級,多遂行海上專門的打擊任務,與傳統意義上的驅逐艦還是有些差異的。我海軍護衛艦群為053,054型。在火力上均遜於同時期的驅逐艦。裝備也相對較少。但這並非是護衛艦的發展趨勢,未來護衛艦將與驅逐艦一道,充當海上擊劍手的角色,擔負起整個編隊的防務與警戒,可以想像,驅逐艦與護衛艦這兩個海軍中的黑白雙煞,必將擎起中國走向深藍的堅強護盾,馳騁疆場,所向披靡。



夜探曹營


驅逐艦(Destroyer),起源於19世紀末期。19世紀中後期,一種威力巨大的海戰武器出現了,這就是魚雷。巨大威力可以讓軍艦一發入魂,伴隨著魚雷的出現一個新的艦種魚雷艇也誕生了。

魚雷艇排水量小,機動靈活,而且航速極快。各國海軍為了對付魚雷艇這種帶著大殺器還滿海亂竄的傢伙絞盡腦汁。最後發現何不用魚雷艇對付魚雷艇,但是靠魚雷打擊魚雷艇不現實。那麼就為自己的魚雷艇加裝中口徑速射炮和裝甲。

英國於1893年建成了“哈沃克”號,該艦是一種被設計為“魚雷艇驅逐艦”的軍艦,設計航速26節,裝有1座76毫米火炮和3座47毫米火炮,能在海上毫無困難地捕捉敵方魚雷艇,此外,該艦還攜帶一座三聯裝450毫米魚雷發射管,用於攻擊敵方大型艦艇。

經過兩次世界大戰的發展,驅逐艦已經發展成了可以伴隨艦隊在遠海大洋機動作戰的艦隊驅逐艦。所執行的任務也越來越廣泛,可以執行雷擊作戰、護航、反潛、防空等任務。

護衛艦(Frigate),是比驅逐艦更早出現的艦種。17世紀英國採用一種單桅縱帆船的小型船隻作為沿岸防衛與輔助大型船隻之用,當時英國人稱此種船隻為單桅戰船(Sloop-of-war)。而後法國人於1670年代學習到此種船隻的製造技術並在國內生產,並命名為護衛艦。

護衛艦所執行的任務與驅逐艦類似,但是因為噸位較小一般只在近海活動。主要用於近海警戒巡邏或護漁護航。二戰後美國和歐洲各國達成一致,將排水量3000噸以下的護衛艦和護航驅逐艦統一用護衛艦代替。

二戰結束後至今,戰列艦退出了海戰舞臺,巡洋艦也逐漸式微。而驅逐艦和護衛艦卻蓬勃的發展了起來。進入新世紀驅護艦都向著大型化的方向發展,現代的驅逐艦噸位已經過萬噸。護衛艦的噸位也發展到了六、七千噸。早期按噸位劃分驅護艦的方法已經很難準確的區分他們之間的界線了,所執行的任務上也已經基本上重疊。以後的驅逐艦和護衛艦這種名稱只會作為一種傳統的命名方法存在了。


燃燒島鏈


驅逐艦、護衛艦兩兄弟,以前的劃分很簡單,按噸位功能,一個主攻,一個主守,奮戰在大洋上。驅逐艦是大哥,機動強火力猛,驅趕敵人,護衛艦是小弟,為商船護航,近海防衛。

隨著技術發展,兄弟倆噸位重疊,功能趨同,分界也模糊起來,讓人分不清楚。

美國DDG-1000“朱姆沃爾特”級,滿載14500噸還叫驅逐艦;伊朗“莫傑”級1500多噸,也叫驅逐艦;荷蘭“七省級”、挪威“南森級”,5、6000噸還帶相控陣,卻叫護衛艦。為什麼這樣呢?

其實護衛艦雖小,出身卻悠久。16世紀,人們便將三桅武裝帆船稱為護衛艦。二戰時,為保護交通線,打擊德國潛艇,英國建造了護航軍艦,一部分隨貨輪遠航(也叫護航驅逐艦),一部分近海防衛,形成了現代護衛艦。

▲挪威“南森級”

驅逐艦誕生於二戰,與魚雷艇相伴相生。魚雷出現後,魚雷艇速度快,火力強,對戰列艦等主力艦隻威脅很大。戰列艦體型大不靈活,有勁使不出,對付魚雷艇最好的武器就是另一艘大一號的“魚雷驅逐艦”,也就是驅逐艦的前身。

它吃水淺,速度快,機動靈活,以艦炮、魚雷驅趕魚雷艇,收拾潛艇得心應手,還能偷襲敵方主力戰艦。

在殘酷的戰爭中,護衛艦、驅逐艦都獲得長足發展,各種先進裝備堆到艦上,體型越來越大。最初的護衛艦在1000噸以下,驅逐艦一兩千噸,二戰後,驅逐艦飆升到4000~10000噸,護衛艦也上升到幾千噸。

導彈、雷達登上船頭,開闢了新天地。早期雷達體積太大,重量重,“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上的SPY-1A相控陣雷達每片重12000磅,全時開啟時,航程縮短2000多海里。

▲SPY-1A相控陣雷達

這個大祖宗只有巡洋艦伺候得起,驅逐艦護衛艦玩不轉。直到電子技術發展,雷達體積減小,功能增強,再加上導彈標準化,以前高不可攀的裝備現在也裝備到驅逐艦、護衛艦上,使其任務範圍擴大,功能趨同。

而柴-燃聯合、柴-柴聯合等先進動力,也讓護衛艦跟隨艦隊遠航,有了遠洋護衛艦。但驅逐艦、護衛艦並未融合,仍有差異。

通常來說,現代驅逐艦電子設備、指揮功能更強,承擔了原來巡洋艦的大部分職能,具備獨立作戰和指揮能力,主打區域防空、區域反潛等面防禦。其裝備相控陣雷達、中遠程防空導彈、反艦導彈、巡航導彈等多種裝備,強調遠程多目標打擊,火力通道多,在艦隊外層防禦。也能用反艦導彈、巡航導彈對海對陸打擊,還能支援登陸作戰,兼顧反潛。

而護衛艦電子設備弱一些,專注於單一任務,負責點防禦。主攻反潛、護航,兼顧近程防空、反艦,在編隊內層為核心船隻護航。護衛艦航速略低,靜音性能好,裝備先進的拖拽聲吶、變深聲吶等,很適合對潛艇細細搜索。

我國的驅護艦隻分的很清楚,055、052D大中型遠洋驅逐艦,054A遠洋護衛艦,056近海護衛艦。

美國是遠洋海軍,近海防禦有海岸警衛隊。航母編隊以巡洋艦、驅逐艦為主。以前還有“佩裡”級護衛艦反潛,現在冷戰結束,蘇聯潛艇威脅消失,護衛艦也就退役了。等“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退役後,航母編隊中全是驅逐艦了。

而歐洲的荷蘭、挪威等國家,其海軍也不以遠洋為目標,而是在北約體系下,加入到美國遠洋編隊中承擔反潛、護航任務。所以“南森”級,“七省”級排水量雖大,但功能上仍是護衛,仍稱護衛艦。

有些國家就掩人耳目,玩弄文字遊戲了。比如日本海上自衛隊,所有軍艦都叫“護衛艦”,2萬多噸的“出雲級”直升機航母也這麼叫。但其內部,卻以DDH(直升機驅逐艦)、DD(驅逐艦)、DE(護航驅逐艦)這樣的驅逐艦標準分類的。

▲上4,22DDH 出雲級

還有些中小國家,買了大國的二手護衛艦,回本國承擔核心任務,改稱驅逐艦,這樣也是可以的,畢竟任務目標變了。

現代艦艇已經脫離了噸位、火力分類,以功能、任務劃分,從這個角度上說,驅逐艦、護衛艦還是分的很清楚的。


和風漫談


這是一個強者為王還是胖者為王的問題,也是一個迷惑與反迷惑的問題。我是來自國防科研院所的一名研究員,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在傳統上,人們習慣用噸位來區分驅逐艦、護衛艦,但隨著護衛艦的大型化,二者交叉融合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單純的噸位已經無法作為區分的硬標準了,必須考慮作戰功能和能力,而且這應該成為主要判定標準。

也就是說,原來,胖到一定程度的肯定是驅逐艦,現在,護衛艦也有很胖的了,胖瘦就不能成為區別的唯一標準了。相反,是否足夠強大上升為驅逐艦和護衛艦判定的第一標準,畢竟,太小了是不可能強的,即便大,不強,也不能稱為驅逐艦。

一、護衛艦的當代定義

在現代海軍中,護衛艦通常被用來為其他軍艦和商船提供保護,特別是作為水陸兩用遠征軍的護衛力量、補給艦和商船隊,特別是在反潛作戰方面。 被稱為“護衛艦”的艦船與輕型護衛艦、驅逐艦在噸位上有交叉,4000多噸的也能叫護衛艦,當然也有4000多噸的驅逐艦。


一般來說,護衛艦的作戰功能相對單一,比如反潛護衛艦,防空能力能自保,但提供編隊防禦就不足;反艦護衛艦,裝有多門艦炮,配備反艦導彈,但反潛能力、區域防空能力肯定很弱或沒有。沒有區域防空功能的護衛艦,這絕不是護衛艦能完成的任務。

一些歐洲海軍,如法國,德國或西班牙的海軍,對他們的驅逐艦和護衛艦都使用“護衛艦”一詞。瞭解一下地平線級護衛艦?

二、驅逐艦的當代定義

21世紀之初,驅逐艦是主力水面艦艇的全球標準,只有兩個國家(美國和俄羅斯)擁有巡洋艦。驅逐艦的噸位從3000多噸到10000多噸的都有,我國的051驅逐艦就只有3000多噸,還沒有美國佩裡級驅逐艦噸位大。大型導彈驅逐艦的噸位與二戰時期的巡洋艦相當,火力卻大大優於巡洋艦,有的還能配備核裝藥巡航導彈。驅逐艦也分為功能相對單一和多功能型。

反潛型驅逐艦與反潛型護衛艦相比,擁有更強的反潛能力,包括更多的反潛直升機、更強的探測陣列、更強的作戰系統、更多更強的反潛武器等;反艦型驅逐艦也是一樣,會擁有遠射程、大威力的反艦導彈,擁有齊全的對海探測、預警手段,比如俄羅斯的現代級驅逐艦;防空型驅逐艦絕對是區域防空的能手,近百枚甚至上百沒防空導彈+強大的對空搜索雷達、火控雷達,提供多通道火力控制,同時對付大批目標……

綜合驅逐艦會擁有相對均衡的作戰能力,防空、反潛、反艦甚至對陸打擊樣樣不弱,當然,裝這麼多東西,噸位自然也就上去了,上萬噸也很正常。

在510英尺(160米)長,排水量9200噸,裝備90多枚導彈的情況下,美國海軍DDG 51級等導彈驅逐艦實際上比大多數以前列為導彈巡洋艦的艦船更強大、裝備更先進。一些歐洲海軍,如法國,西班牙或德國,對他們的驅逐艦使用“護衛艦”一詞,這也引發了一些混亂。薩克森級真的是護衛艦嗎?

三、總結

有人故意用“護衛艦”來稱呼他們的驅逐艦,用“驅逐艦”來稱呼它們的航母;有的可能是為了低調;

有的肯定是為了混淆視聽,掩人耳目,不要臉地大搞軍備。不錯,日本就是這樣的!瞭解一下下圖的日本驅逐艦?

所以不要被稱呼忽悠了,防空能力強的肯定是驅逐艦,綜合作戰能力強的肯定是驅逐艦,噸位,作為第二考慮因素。如果把海警的萬噸艦直接交給海軍,叫護衛艦我都覺得不夠格。


科技探索隊長


噸位上的區別!


張紅心


護衛艦隻有美國那邊比較好分,不過現代來講,分不分沒什麼區別。055.驅逐艦12000噸,也叫驅逐了,還有什麼好分的?


非攻天下


驅護兩兄弟,以前的劃分很簡單,按噸位功能,一個主攻,一個主守,奮戰在大洋上。驅逐艦是大哥,機動強火力猛,驅趕敵人,護衛艦是小弟,為商船護航,近海防衛。隨著技術發展,兩者噸位重疊,功能趨同,分界也模糊起來,讓人分不清楚。歐洲國家甚至都沒有驅護這個概念

一般來說驅逐艦電子設備、指揮功能更強,承擔了原來巡洋艦的大部分職能,具備獨立作戰和指揮能力,主打區域防空、區域反潛等面防禦。其裝備相控陣雷達、中遠程防空導彈、反艦導彈、巡航導彈等多種裝備,強調遠程多目標打擊,火力通道多,在艦隊外層防禦。也能用反艦導彈、巡航導彈對海對陸打擊,還能支援登陸作戰,兼顧反潛。

而護衛艦綜合能力相對弱一點,專注於單一任務,負責點防禦。主攻反潛、護航,兼顧近程防空、反艦,在編隊內層為核心船隻護航。護衛艦航速略低,靜音性能好,裝備先進的拖拽聲吶、變深聲吶等,作為大型水面艦艇的貼身保鏢使用,像我們國家的驅護艦隻分得很清楚,055、052D大中型遠洋驅逐艦,054A遠洋護衛艦,056近海防禦型護衛艦。


凌亂的單調


驅逐艦和護衛艦的區別體現在很多方面。


1,噸位,驅逐艦最高噸位達萬噸,而護衛艦則只有4000噸左右。像中國的052D導彈驅逐艦達7500噸,055導彈驅逐艦則過萬噸;054A護衛艦達到了4000噸。

2,用途,驅逐艦具有對海、對空、對潛打擊能力,是一種“多面手”中型艦艇。航速也比較快達到了38節之高,可以執行防空、反潛、反艦、對地打擊等,也可以與航母一起為航母護航、偵查、警戒、打造航母警戒圈,單獨行動還可以進行巡邏、佈雷、火力支援登陸和打擊岸上目標。

驅逐艦在無航母國家用來做艦隊編隊旗艦,與航母一起呢則是航母的帶刀護衛。

護衛艦是一種輕、中型水面戰鬥艦艇,主要為艦艇編隊或航母編隊擔負反潛、護航、巡邏、警戒、偵查,高達35節的航速,配上直升機,現代護衛艦已經具備了遠洋機動作戰能力。主要武器配載以導彈、艦炮、深水炸彈和魚雷。像054A就是一型導彈護衛艦,火力強,續航力大。護衛艦一般主攻反潛和防空護航,在航母編隊中起到貼身護衛的作用。



在無航母國家,護衛艦與驅逐艦組成驅護編隊,驅逐艦主攻打擊,護衛艦則重點做好防衛,兼具導彈打擊能力。在為航母護航的時候,則貼身防衛空中空襲和水下的潛艇攻擊。

這就是驅逐艦和護衛艦的主要區別,驅逐艦火力打擊比護衛艦大,主導導彈打擊和反導,護衛艦兼具防導和主攻水下反潛等護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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