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從嚴從快,懲處校園門口捅刺學生犯罪(陝西)
一、基本案情。趙某某將生活、工作受挫歸因於曾就讀的中學所致,遂產生報復該校學生的惡念。2018年4月27日,趙某某攜帶三把刀具在該校門口等候,待放學之際持匕首迎面衝向學生連續捅刺,共造成9人死亡,4人重傷,7人輕傷,1人輕微傷。案發後,司法機關立即啟動快速反應機制,檢察機關及時介入偵查,第一時間參與訊問、現場勘驗等活動,配合公安機關全面依法收集、固定證據。案發次日,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將趙某某批准逮捕;5月28日,陝西省榆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7月10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某某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典型意義。本案是在校園周邊捅刺學生的重大惡性案件,檢察機關及時介入偵查,與公安機關分工協作、相互配合,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批捕起訴,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充分發揮法律震懾作用,切實維護校園周邊安全。
【案例四】嚴打黑惡犯罪,堅決遏制拉攏侵蝕未成年人態勢(浙江)
一、基本案情。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吳某等人以共同出資成立某實業有限公司為幌子,吸納形成了包括多名未成年人在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依託軟、硬暴力手段面向未成年人群體開設賭場,引誘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並欠下賭債,後對這些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實施敲詐勒索。在較短時間內實施聚眾賭博29場,敲詐勒索19起,非法斂財人民幣百萬餘元,陷入其中的未成年人55名,其中在校學生13名。該組織成員還誘騙少女吸食違禁品後實施性侵。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10月,對吳某等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姦罪依法提起公訴。2018年12月,法院依法判處吳某等十二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結合案件辦理情況,檢察機關向教育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加強校園管理和學生安全教育。
二、典型意義。本案中,以吳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引誘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並借賭博之名進行多種違法犯罪,將黑惡勢力的黑手伸向未成年人和校園,社會影響惡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堅決遏制黑惡犯罪向未成年人領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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