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明代嘉靖三十二年春三月(1553年4月),松江府發生了件轟動全國的大案,乃是松江府同知張仲被殺害。身為松江府同知,乃是副知府,俗稱“二府”,負責分掌地方鹽、糧、捕盜、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軍籍、撫綏民夷等事務,為正五品官,相當於現在的廳局級。像這樣一個官員被殺,原本不會在全國產生轟動效應,但他被自己的妻子趙氏、大妾唐氏、婢女菊花、老媽子伍一嫂等4個女人所殺,而且是將其剁為肉泥,其影響就不一樣了。

究竟是什麼原因呢?在人們紛紛猜疑及好事者風傳的情況下,逐漸地聲揚起來,連嘉靖皇帝也知道了,所以他委派欽差,由蘇松兵備道許宗魯主持審理此案。原來明代在各省重要地方設有整飭兵備道,簡稱兵巡,以布政司參政或按察副使擔任,主管監督軍事,並可直接參與作戰行動。整飭兵備道一般都兼分巡道,即按察司之下的按察分司,負責司法和監察事務。正因為如此,嘉靖皇帝才委派他審理。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許兵巡得到聖旨之後,火速趕到松江府,會同知府方濂及主管司法事務的推官袁汝是商議此案的審理原則。為什麼許兵巡不先提取人犯審訊,卻先找初審官員商議呢?這裡涉及一個辦理案件的原則問題。

首先,此案關係到明王朝治國根本。明朝以孝治天下,強調的是尊卑等級,妻妾殺丈夫,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破壞了尊卑等級,如果不從嚴處置,天下將無復尊卑之等,那麼官府之體,朝廷尊嚴都將受到挑戰,所以必須優先考慮從重擬罪。

其次,嘉靖皇帝交代速辦,並沒有交代如何辦,這位剛愎自用的皇帝,一直是大權獨掌,決不允許臣下違忤其旨意,此前16個宮女刺殺他的案件,16個宮女都被拉到西市凌遲處死了。這個妻妾殺丈夫的案件,如果不將她們凌遲處死,弄不好就違忤了嘉靖皇帝的旨意,許兵巡身為欽差,審斷如果不能夠使皇帝滿意,丟官還是小事,弄不好性命難保。

最後,此案在松江府引起很大的轟動,要是審斷不公,民眾不滿,如果僅僅是議論還不可怕,若是有人進行鼓動,不但會影響官府的聲譽,弄不好還會激起民眾群體對官府的不滿,釀成民變。如果是那樣,官府就更難收拾了,而皇帝也必然會怪罪許兵巡。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基於各種考慮,許兵巡才召集松江府各官進行商議。聽完許兵巡所講的原則及方針,主管本府司法事務的袁推官提出異議,認為應該從輕處置張同知的妻妾,理由是張同知的德行有虧,因為他為人兇狠,虐待妻妾,古語有云:夫義婦聽。丈夫不義,也難怪妻妾不聽,丈夫虐待,應該是義絕,按照《大明律》,凡是義絕,就應該按照常人來量刑,要區分首從,不可能以一命四抵,希望許兵巡能夠按律審斷。

許兵巡雖然不滿袁推官的意見,但也不好當場斥責,便滿臉堆笑地徵求方知府的意見。方知府是本案的初審者,略微知道案情,便說:“按照《大明律》,謀殺人,造意者斬。如果早有預謀殺夫,其罪絕對不能夠減免,若是臨時起意,事先沒有預謀,本來不想殺人,因為形勢所迫,突然想起殺人,是可以減等處置。卑職以為,此案不應該算是預謀,應該是臨時起意,所以罪坐首犯,不應該以四命抵一命。”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袁推官及方知府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肯為殺死丈夫的妻妾說情呢?這還要從本案的原始談起。

同知張仲妻子趙氏,名叫瓊娘,湖州府烏程縣人,父親是退休的縣丞(也就是副縣長),名叫趙仁,年老無子,只有她一個女兒。趙仁辛苦數十年,掙下來的財產雖然不多,但比起中等人家來,還算是富有。沒有兒子繼承財產,可以給女兒,但沒有子嗣,趙家不就絕後了嗎?所以趙仁決定讓女兒招贅,等女兒生了兒子,可以使一子姓趙,以延續趙家的血脈。

趙家有財產,貧窮的人也有不少願意入贅的,選來選去,趙仁為女兒選中了張仲,因為他家雖然窮困,卻是本縣生員,要是參加科舉,肯定會有飛黃騰達之日。趙仁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選擇給女兒帶來終生不幸。

張仲本來就是為了財產而入贅,人窮志短嘛!開始還是小心翼翼地與妻子、岳父相處,等到考中舉人,有了身份,便不把岳父放在眼裡,對瓊娘也開始惡語相加。趙仁看到張仲猶如變了一個人,開始後悔起來,便想把女婿逐出家門,讓女兒另嫁他人。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有人會問,那個時代離婚不都是男人的權利嗎?這沒有錯,不過贅婿的地位猶如媳婦,離婚的權利當然在女方。趙仁沒有想到女兒竟不同意,反而說:“烈女不侍二夫。”認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雖然父親當時選擇錯誤,也不能夠一錯再錯了,要是離婚再嫁的話,肯定會遭人議論,不如感化他的良心,或許可以迷途知返。看到女兒意志堅定,趙仁也不好再說什麼,畢竟他們是夫妻嘛!

張仲見岳父不敢再斥責自己,妻子也順從了,便更加肆無忌憚,不時還對妻子大打出手。瓊娘只得隱忍,趙仁常常在屋裡嘆息。心情不好,再加上年老體衰,過了不久,趙仁竟然撒手人寰,拋下女兒歸西了。張仲連岳父的喪禮都不參加,在外面與一些無聊文人一起喝酒嫖娼,瓊娘只好自己料理喪事,真是可憐!張仲這樣的人品,居然也考上進士了。古代雖然有摸金盜嫂之行不問,唯才是舉的原則,也就是說即便有偷摸與亂倫的行為,只要有才能,都可以被選拔為官,但也還是重視品行的。問題是偷摸與亂倫都是秘密的,表面上是看不出來的,既然查不出來,也就不能夠說這個人道德有虧了。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張仲中了進士,前程也就無量了,不久便被任命為安徽廣德縣知縣。這樣張仲不但有貴,也有富了。按照那時候的意識,農夫家有五斗糧,一個小妾入土房。苟富貴,勿相忘,僅僅是人們的期待。張仲如今富貴了,就想換妻子,但妻子是報朝廷備案的,成為誥命夫人,是不能夠輕易離棄的。

什麼是誥命夫人呢?也就是受到朝廷誥封的女人。那時候母以子貴,妻以夫榮,兒子或丈夫為官,母親和妻子可以按照兒子或丈夫的品級,得到朝廷的誥封,稱為誥命夫人。張仲的官階是正五品,按例趙氏應該為五品宜人,享受朝廷的五品俸祿,雖然不是官,也應該享受官的政治待遇。

張仲不能夠休妻,卻不妨礙其娶妾,所以納江蘇山陰縣的唐氏為妾。唐氏雖然是小家碧玉,也懂得禮節,雖然張仲很寵她,但也不敢不恭敬正妻瓊娘,姐妹相處還算好。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張仲有一妻一妾,還不滿足,在路過蕪湖的時候,到妓院去嫖娼,看上一個名叫楊媚孃的青樓女子。妓院的女子,不但會梳妝打扮,還能歌善舞,而明代的妓女,除了這些之外,還學習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所以文人都以佔有這樣的妓女為榮,也出現不少的名妓,如柳如是、董小宛、陳圓圓之類。張仲是進士出身,也附庸風雅,想到妓院中找個紅顏知己。在明代,法律沒有禁止文人嫖妓,但卻禁止官員宿娼。按照《大明律·刑律·犯奸·官吏宿娼》條規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這是就被查出或抓獲而言,查不出或抓不到,也就無法處罰了。張仲也深知這個道理,要是經常出入妓院,早晚會有失手的一天,所以便花了300兩銀子,把楊媚娘買回來為二妾。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張仲帶著一妻二妾,乘船到廣德赴任,路上僅與楊媚娘同食同宿,哪裡管瓊娘、唐氏的死活?要知道“嫉妒”二字,其偏旁都是女字,似乎嫉妒是女人的專利。其實這是在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所產生的必然現象,母以子貴,妻以夫榮,女人的命運都寄託在男人的身上,若是男人被其他女人奪去,其命運就悽慘了,所以才會有吃醋爭寵。楊媚娘如今正得寵幸,豈能夠容忍張仲移情別愛?所以恃寵撒嬌,不時地說瓊娘、唐氏的壞話,慫恿張仲毆打她們。每當張仲打罵瓊娘及唐氏的時候,楊媚娘心裡就有說不出的快活,真是同性相殘。

張仲到任以後,楊媚娘有專房之寵,而瓊娘、唐氏卻成為冷屋棄婦。楊媚娘恃寵任意胡為,見瓊娘有金冠霞帔、朝廷封的誥命,自己也想要,可是按照制度,妾是不能夠封誥命夫人的。於是張仲便把瓊孃的金冠霞帔搶過來,給楊媚娘穿戴。礙於張仲的淫威,瓊娘也不敢爭辯,想不到張仲得寸進尺,每天與楊媚娘酣歌樂飲,讓瓊娘與唐氏在旁邊伺候,猶如使喚丫頭一樣,稍不如意,輕則長跪於階下,重則鞭笞於庭幃,每天晚上還把二人關在小黑屋,連被褥都不給她們。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說到這裡,也不得不說瓊娘生性軟弱,為人太善良了。因為按照制度,瓊娘是誥命夫人,就是在官註冊之人。楊媚娘身為小妾,敢穿誥命夫人的衣服,這就是違制,輕則笞杖,重則殺頭,瓊娘要是告官,楊媚娘至少是絞罪而張仲肯定會被免官,但瓊娘不敢告官,也不知道如何告官,卻習慣了逆來順受。

就這樣,一連過了6年,楊媚娘生了兩個兒子,更加猖狂的不得了,居然也敢虐待瓊娘和唐氏,呵斥打罵,猶如家主責打奴僕。張仲非但不加制止,反而在旁助勢,看楊媚娘打得輕了,自己還上手。瓊娘和唐氏經常是舊傷未去,又添新傷。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這樣虐待妻妾的人,能夠當好官嗎?根本不能。張仲不但政事荒怠,而且是酷虐屬民,搜刮良民財物,中飽私囊,以致人民怨聲載道。有人會問,這樣貪酷的官員,朝廷為什麼不處置他呢?當然,無論是按照制度,還是按照法律,對這樣的官員,都應該嚴懲,輕則罷官,重則殺頭,但制度和法律是靠人來執行的,在人治社會里,人為的因素往往會使制度和法律形同虛設,進而出現政治腐敗。

張仲到了任滿之年,按例應該考核。張仲貪酷虐民的惡行本來就難以掩飾,再加上省裡官員比較正直,所以在考核時將他列入“八法”之首的“貪”。什麼是“八法”呢?原來明代官員的考核制度規定,官員考核分為三等,即稱職、平常、不稱。稱職者升遷,平常者留任或平調,不稱者免官。考核標準按照“八法”來衡量,即貪、酷、浮躁、不及、老、病、罷、不謹。凡是貪、酷者,都要免官,並要追究刑事責任;浮躁與才力不及者,給予處分或降級使用;年老及有病者,勒令休致,也就是強迫退休,但不給退休金;罷軟無力與行為不謹,降級調用。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張仲被列入“八法”之首的“貪”,按照規定是要罷官追究刑事責任的。不過,張仲因為貪汙就有了錢財,那個時候,政治已經很腐敗了,有了錢便好辦事,也容易找到靠山,有了靠山,也就不怕考核被列入“八法”之首了。正如時人所描寫的那樣:

有了靠山做主,就似八隻腳的螃蟹一般,豎了兩個大鉗,只管橫行將去。遇見他的,恐怕他用鉗夾得人痛,遠遠的躲避不迭。捧了那靠山的粗腿,欺侮同輩,凌上司,放刁撒潑,無所不為。

那麼如何去尋找靠山呢?在那個時候,固然可以找什麼同鄉、同窗、同年、座師之類的關係,但“世人結交須黃金,黃金不多交不深。縱令然諾暫相許,終是悠悠行路心。”(唐·張謂《題長安壁主人》)還需要金錢鋪路,而且還要臉皮厚。張仲有錢,又是那樣厚顏無恥,所以憑著他那打不怕、罵不怕的臉皮,三七分錢,三分結識人,七分收入己,上臺禮儀不缺,京中書帕不少,混了幾年,花上幾千兩銀子,也在科道官中尋到靠山,又花上數百兩銀子,在吏部考功司內找個專管考核的主事,也就不怕省裡考核他為“八法”之首的“貪”了。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為什麼要尋找科道官為靠山呢?明代的六科給事中與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是主管監察的官員,他們不但能夠奉命審理或兼理一定事務、充任使臣、參加重大刑獄案件的審問,還有單獨上奏言事的權力,彈劾範圍,上至大學士、大將軍,甚至親王、郡王,下至州縣官,這是古代國家以內馭外、以輕制重、以賤察貴的策略在監察體系中的妙用。不過因為朝廷授予他們的權力過大,又缺乏有效監督,所以更容易腐敗。

張仲有了科道官為靠山,就讓科道官把考核自己為“貪”的省裡官員彈劾,因為按照制一旦被彈劾,就要先免官等待核實。省裡官員被免了以後,再活動朝廷專門負責考核的吏部考功司,把“貪”的罪名給免了,還說他公正廉勤,列為上考,改為稱職,於是按例升遷,被選為松江府同知。一個正七品的知縣,居然破格提拔為正五品的府同知,等於是連升4級,也可見靠山與金錢的效用,更可見當時政治腐敗的程度。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小人得志,奸佞為官,古代政論家認為是王朝進入衰世的開始,政治腐敗也會因此而愈演愈烈。那麼小人得志是怎樣一副嘴臉呢?奸佞為官又是什麼樣子呢?

本來一個副知府,沒有什麼實權,而且所有的應酬都要出錢。這麼多的應酬,肯定需要許多銀子,張仲在當知縣時所搜刮的地皮雖然不少,但錢財終究會有用盡時。所以他用大筆銀子去謀本府好差事,什麼清查軍戶,徵收錢糧,督查商稅,也有大把的進項,真是“千金散去還復來”,就是苦了松江府的商民百姓。

官大了,脾氣也大了,因為是副知府,不敢在府裡發威,就把那脾氣帶到家裡,向自己的妻、妾、丫鬟、老媽子們施威,這回瓊娘可就更慘了。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張仲在府裡受到知府及各上司斥責的時候,只能夠是低眉順眼,表現出一副恭順的樣子,心裡總想:“有朝一日,我要是當上比你們還大的官,看我怎樣收拾你們!”心裡想想是可以的,但總不能流露出來,還要千賠小心,萬賠不是地伺候各個上司。在外面受了一肚子氣,沒有地方去發洩,就會把這些氣撒在家裡。那麼張仲是如何回家撒氣的呢?妻、妾、ㄚ鬟、老媽子們又有什麼不幸呢?

原來,張仲在外面稍有不如意,便拿妻、妾、ㄚ鬟、老媽子們撒氣。如果在外面順心了,就把ㄚ鬟、老媽子們一個個都脫光了,讓妻妾們看著自己一個個地姦汙。張仲是個虐待狂,在姦汙ㄚ鬟、老媽子們的時候,皮鞭、棍棒、烙鐵、辣椒水,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把一些奴僕找來,讓他們與ㄚ鬟、老媽子們群奸,自己在旁邊觀看。

楊媚娘恃寵,對張仲這種行為,非但不厭惡,反而非常高興,不但經常觀看,有時候還上去幫忙,所以張仲更加喜歡楊媚娘,要金給金,要銀給銀。瓊娘和唐氏都是良家婦女,對張仲這種淫暴,既憤怒,又羞恥,但畏懼張仲淫威,也不敢不前來觀看,每每是遮住眼睛,被張仲發現,就是一頓酷打,然後就是淫暴,居然把棍棒插入她們的陰戶。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面對張仲這樣殘忍的虐待,瓊娘和唐氏還是逆來順受,因為她們別無選擇,丈夫就是她們的天,失去了天,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來源,但也不能夠總是忍氣吞聲,幾個受到相同虐待的女人,只要聚在一起,就難免要傾訴苦水。這幾個女人,除了瓊娘和唐氏外,還有丫鬟菊花,老媽子伍一嫂。

有一天,四個女人在瓊孃的屋裡閒談,各自談到苦楚,分別感嘆女人命運的悽慘,各個是淚流滿面,也不知道誰說:“我們不如把張仲這個惡人殺了,以解我們心頭之恨!還有那可恨的媢妓楊媚娘,更是可惡,要不是她挑唆,張仲也不能夠這樣壞!”妻、妾、ㄚ鬟、老媽子們閒聊,也不過是發發怨恨,哪裡敢殺丈夫及主人呢?那可是十惡大罪呀!而事態的發展,使她們不得不付諸行動。

案發之前,張仲在家裡設宴,請推官袁汝是同飲。推官在府裡排名老四,所以也稱為“四府”。張仲是“二府”,比“四府”的地位要高,為了顯示自己多麼有氣勢,不但山珍海味擺上一大桌,還讓妻妾前來勸酒,對丫鬟、老媽子們更是呼三喝四,在同僚面前盡顯自己的威風。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瓊娘一直受虐待,如何能夠滿臉賠笑地去勸酒呢?想不到張仲見狀大怒,也不顧同僚袁推官在場,上去就是一個大嘴巴子,打得瓊娘滿嘴是血,還讓瓊娘跪在地上請袁推官喝酒。袁推官見勢不妙,急忙把一大碗酒一飲而盡,便說家裡還有事,起身告辭了。

見袁推官離去,張仲的氣就不打一處來,把皮鞭、棍棒、烙鐵等諸般刑具都拿了出來。先是一頓暴打,然後用燒紅的烙鐵在瓊孃的前胸後背亂燙,折磨得瓊娘當時就昏死過去,然後才住手,自己便回房間睡覺去了。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丫鬟和老媽子們把瓊娘抬到前院西廂房,唐氏也前來看望,一邊用水灌救,一邊往燙傷之處塗抹專治燙傷的獾油,許久瓊娘才甦醒過來。瓊娘此時的怨恨已經難以抑制,心想:“平常虐待,都是在家中,家醜不能外揚,誰讓我嫁給這樣一個黑心狼呢!我就算是自作自受,但今天他竟然當著同僚的面,如此羞辱我,還下這樣的毒手!我大小也是個朝廷命婦,是五品誥命宜人,這要是宣揚出去,不但丟我的臉,連我那屈死的老父也不能夠瞑目呀!”越想越氣,就想到殺死張仲,但自己是個弱女子,如何殺得了那兇悍的張仲呢?便對唐氏及丫鬟菊花、老媽子伍一嫂說:

“你們敢不敢和我一起把那狠心的張仲給殺了,再把那個淫婦楊媚娘一起除掉!”這幾個人平時也沒有少受虐待,一看主母有如此堅定的決心,便紛紛贊成。瓊娘聽罷,便與她們商議具體行動部署,準備一起下手。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等到半夜三更,瓊娘手執鐵錘,伍一嫂、唐氏各自執刀,菊花執斧,悄悄地摸向張仲的睡房。但見張仲正在熟睡,居然是一個人,楊媚娘並沒有在一起。瓊娘想:“這個淫婦每天都與張仲同宿,今天為什麼不在呢?不在也好,先殺了張仲,再找她不遲。

於是舉起鐵錘便向張仲頭上打去,天黑看得不真切,鐵錘打在臉上,張仲一聲慘叫。伍一嫂急忙用刀砍去,正中頭顱,而菊花執斧砍下,傷了右臂,張仲便不吭聲了。唐氏急忙用刀斬頭,而瓊娘此時多年的怨恨已經迸發,從伍一嫂手中奪過刀來,一通亂剁,幾乎把張仲剁成了肉泥。

眼見張仲不能活了,她們便出門尋找楊媚娘,沒想到張仲臨死前的那聲喊叫,已經驚動防守同知官邸的士兵,他們紛起來,打起燈籠火把,把官邸照得通明,所以他們很快就看到了渾身血跡的4個女人,便把她們拿下,送到本府監獄看守。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妻妾殺丈夫,奴婢殺主人,在當時乃是十惡大案,而被殺的又是五品官員,方知府當然不敢怠慢,當即提審瓊娘等人。

方知府瞭解案情以後,深感張仲的兇虐,不由得心生同情,便說:“你們是臨時起意殺死張同知呢?還是早有預謀殺死張同知呢?”方知府為什麼要這樣問呢?其實他想為瓊娘等人減輕一些罪責。因為按照《大明律》規定,臨時起意與事先預謀,在判刑上是有所區別的。事先預謀殺人,一旦殺人以後,造意者肯定是要被處死刑的,即便是造意者沒有出現在殺人現場,也難免死罪。臨時起意,是本來不想殺人,突然想起殺人,這裡就有為形勢所迫而不得已的因素,因此可以減等處置。

瓊娘等人都是婦道人家,哪裡懂得什麼法律?此時對張仲的怨恨還沒有消去,便說:“早在廣德縣,我們便想殺死他了,苦無機會,也沒有能力!”聽到此,方知府不由心裡一驚,便說:“要是這樣,我可真的沒有辦法救你們了!”便又誘導她們按照自己的意思招供,誰想到她們根本不領會意圖,一直說早就想把張仲殺死。方知府只有感嘆了,讓她們各自畫押,將供狀逐級上報,最終得到嘉靖皇帝的關注,委派蘇松兵備道許宗魯為欽差來審理此案。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因為是欽命,許兵巡不敢違背聖意,所以召集本府官員商議審斷的要點。袁推官認為自己在張仲家做客,張仲竟然當著他的面毆打妻子,若是在背後,不知道會有多麼兇狠,這樣喪心病狂地虐待妻妾,就是為人不義,其被妻妾所殺,乃是咎由自取,應該按照常人來量刑定罪,處置首犯,從犯免死。

方知府雖然沒有明確同意袁推官的意見,但不同意四命抵一命,這與許兵巡理解嘉靖皇帝的旨意相左。許兵巡認為瓊娘與唐氏就是殺夫元兇,犯有滅倫大罪,決不能夠輕饒。

袁推官說:“殺夫固然可以按滅倫定罪,但不能夠不問青紅皂白,就將她們定為死罪吧!”

許兵巡說:“賢契,你也太遷腐了。我們當官的,誰不是三妻四妾,女人之間能夠有什麼事?無外乎是個妒字。瓊娘與唐氏嫉妒丈夫寵愛楊媚娘,當然會生恨。要知道婦人之義在於服,對於丈夫就應該逆來順受,受不了可以去上吊自殺,也不應該想到殺丈夫,何況她們已經將丈夫殺死。因為她們三從有失,四德不備,所以才會做出殺夫的事,豈能夠輕饒她們?”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方知府說:“妻妾殺夫,固然是重罪,但也應該罪問所由呀!如今這四個女人同系大獄,至少應該查明她們誰是首謀,才好量刑定罪吧!老大人何不提審她們,問個究竟呢?”

許兵巡說:“賢契不是早有供狀呈遞嗎?當今聖上已經看過供狀,還有必要提訊人犯,更改口供嗎?這事明擺著,就是因為瓊娘失愛受辱,感嘆丈夫愛不均勻,爭寵嫉妒,才敢謀殺丈夫。至於丫鬟菊花、老媽子伍一嫂乃是爪牙,這些人的生死都操縱在瓊娘手中,她們不敢不從。這些女人的密謀多麼細緻精巧呀!所以才敢行此慘毒的殺人之舉。她們早就立下盟誓,並且準備兇器,因此是共同犯罪,沒有必要再區分什麼首從,都應該按照同謀定罪。

袁推官說:“老大人不親審人犯,如何就知道她們是同謀呢?又怎樣來論她們的罪呢?”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許兵巡說:“這是很容易的事。你們想啊,這幾個婦人在深更半夜進入張仲的房間進行謀害,還沒有等到張仲斷氣,便群起亂砍,可以說是手段殘忍。張仲身為堂堂正正的五品府同知,居然被這些形同瓦礫而不值錢的女人害死,豈不可惜?要不是被官邸的兵丁發現,這群瘋女人一定會找到楊媚娘及其所生的兩個兒子,如果將張仲兩個兒子殺掉,豈不是讓張仲絕了後?現在是太平盛世,怎麼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即使在缺少人倫的邊遠外國,恐怕也不會有這樣的事情吧!這可是國內少有,世界應無的兇殺案,豈能夠輕饒她們?”

方知府說:“依老大人的意思,應該如何處置這幾個婦人呢?難道讓她們全部抵死不成?”

許兵巡說:“當然要全部抵死了。要知道《大明律·刑律·鬥毆·妻妾毆夫》條規定:凡妻毆夫者,杖一百、夫願離者聽。妻子毆打及罵丈夫,都是犯罪,更何況她們竟敢持刀殺死丈夫!如不嚴懲,如何正倫常、明法紀呢?要是不將這幾個婦人處以極刑,江浙之地豈不是變成沒有倫理的地區了嗎?朝廷的律法還會有什麼尊嚴?”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袁推官說:“殺死這幾個婦人,就能夠明倫理,申律法了嗎?如何向民眾交代呢?要知道此事已經鬧得沸沸揚揚,我們不要授人以話柄,還是要穩妥一些。”

許兵巡說:“這是當然的了。我們應該加大宣傳力度,說張同知死得冤枉,即便是路人都為其痛哭流涕。由此及彼,我們都是當官的,對於這種行為,能不引以為戒嗎?維護倫理,保持官體,必須大張旗鼓地處死這幾個婦人。依我看,將瓊娘、唐氏按照首犯,將她們凌遲處死。伍一嫂、菊花,按照從犯,減一等,處以斬刑。這樣的判決一定能夠感動天聽,我等也不會因此受到皇帝的斥責。”

袁推官說:“老大人明哲保身,連當事人都不審訊,就這樣量刑定罪,我想當今皇上不會不明察的,老大人還是三思而後行。”許兵巡說:“這是當然,老夫早有考慮,在前來的路上,我就寫了判詞,二位看看如何?”說罷,便從袖中拿出早已寫好的判詞給方知府及袁推官看。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但見判詞寫道:

審得趙氏、唐氏,殺夫元兇,滅倫大惡。恨夫張仲縱情楊妾,不若宋弘之大義;反目室家,惟效黃允之陰圖。

判詞開頭便把瓊娘與唐氏定性為殺夫滅倫的元兇,而且是因為嫉妒丈夫另有別寵,而冷落她們所致。為了說明這一點,還引了兩個典故來說明。一是“宋弘大義”,是東漢光武帝劉秀想把姐姐湖陽公主嫁給宋弘,宋弘講:“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謝絕皇帝的說媒,這裡比喻瓊娘與唐氏恨丈夫對自己沒有情誼。二是“黃允陰圖”,是東漢黃允為了謀取當朝司徒袁隗的女兒為妻,便耍盡陰謀,騙自己的妻子與他離婚的事,這裡比喻瓊娘與唐氏千方百計想拆散張仲與楊媚孃的好事。認為張仲的死,就是不認識的陌生路人也為之傷心,作為官府能夠不寒心嗎?所以按照律例,判處瓊娘與唐氏凌遲,老媽子及丫鬟斬刑認為這是天地昭彰,鬼神共逐的事情。判詞用了不少典故,歷數這幾個婦人之罪,使人讀之,心生憤慨。

要說許兵巡判詞的主要精神,就在於不辨是非,顛倒黑白,完全不顧瓊娘等人的感受,更不顧事實,為了維護男人的權利,歷數女人嫉妒成恨。在他的眼裡,女人就是會爭寵吃醋的動物。為了維護王朝的體面,他隱去張仲的所有惡行,還隱隱約約地透露張仲是讓人民懷念的好官。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方知府與袁推官看完判詞,目光對視一下,知道要改變許兵巡的看法,已經是完全不可能的了。事到如今,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犯不上為幾個與自己不相干的婦人去得罪上司。再說了,還有皇帝在上,且看皇帝如何定奪吧!

判決逐級呈遞上去,最後嘉靖皇帝批示:“依議。”也就是按照許兵巡的判決執行。就這樣,這4個女人為一個貪官加惡夫的人抵了命。

行刑是在鬧市公開執行的,圍觀的人有知道真相者,則為這幾個女人感到惋惜,而那些不明真相者,則切齒痛恨。不過,松江府以後發生的事,使人們逐漸知道這是一件冤案。據文獻記載:瓊娘等人被處決以後,“松江府治遍地生毛,細如髮,五色俱備”,而不久就有倭寇數百突入上海縣街巷,殺死男婦無算。直到這時候,人們才傳言,這些災禍都是因為瓊娘等人蒙冤,因果報應所致。這正是:

上天下地兩侷促,始信人間有地獄。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說到此,不得不感嘆一個兇暴殘忍,而且又大肆貪汙的人不但能夠在官場上一帆風順,而且還能夠一路高升,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應該說有制度缺陷。司馬光認為:“才是德之資,德是才之帥。德才兼備之人是聖人,無德無才是愚人,德勝過才是君子,才勝過德是小人。”在統治者看來,只要有德就是君子,孰不知德是可以用表象來裝飾的,從漢代就有“舉秀才,不知書;查孝廉,父別居”的諺語,則可見德往往是可以通過修飾去給別人看。用個通俗事例來說,比如有些人為了顯示自己孝順,每天攙著老母到公園去散步,人們會投去尊敬的眼光,孰不知這些人回到家中,上去就給母親一腳,厲聲說:“還不快去做飯!”此前攙扶老母,是為了給別人看的,而回家的所作所為卻是現實。

古代經典奇案72-「妻妾不堪忍受折磨,聯手殺死虐待狂丈夫」

正因為張仲憑著他那打不怕,罵不怕的臉皮,對上官阿諛奉承,討得上司歡心,再憑藉他貪汙的錢財,遍行賄賂,打通各種關節,才能夠在官場上如魚得水。至於他虐待妻妾,少情寡義,甚至去妓院嫖娼,只要沒有人揭發,在上司眼裡,他依然是個人才。只可憐瓊娘等人,只知道逆來順受,不知道保護自己,因為按照當時的法律精神:妻者,齊也,與丈夫同體。其法律地位是很高的,更何況瓊娘還是命夫人,在朝廷有註冊,為什麼要忍氣吞聲,最終選擇殺死丈夫這條路呢?就是因為當時婦女社會地位低下,如果妻子要控告丈夫,所承擔的社會壓力,並不是我們現代人所能夠想象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