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有多少女人能接受,和男方一起买房子?

爱吃爱玩爱闹


作为男性,可能不该回答此问题。

到看到极个别“妖”言惑众,还收到大部分女性同胞的点赞。我非常之不理解。。。

不理解之一

为什么还没结婚就开始准备为离婚铺路?那你为什么要结婚?难道离婚对你来说不需要成本?难道是有预谋坑男方彩礼,分别人财产?难道这就是从小缺钙,长大缺爱造成的不完整的三观论?或者按你的套路是夫妻要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算离婚都可以随时随地?

不理解之二

为什么说婚姻法保障男方利益和权益?到底是婚姻法哪条哪款哪段内容直接或者间接指明婚姻法保障男性?到底是你个人臆断?还是知识面不够?还是有文凭可是没文化?更或者是因为“没占到便宜即是吃亏”?

为什么我知道的婚姻法是偏向受害者一方或者弱势一方?当然,这里的“一方”并不明确指定男方或者女方,但大部分是女性一方。对离婚补偿都是会有偏向信的。怎么就被指定婚姻法保障男性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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