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媽媽車禍去世爸爸失聯!6歲女孩要承擔70萬元賠償款,咋辦?

單親母親車禍離世,留下70多萬元賠償款和不到六歲的女兒。


如何合法、合理地妥當安置這筆賠償款,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權益?法官和法院財務等其他工作人員可謂絞盡腦汁,近日事情終於圓滿解決。


2017年,涵涵的父母經法院判決離婚,那時她才3歲。此後,涵涵一直跟著母親和外公外婆在寧波生活。


但是2019年的一場車禍打破了平靜的生活。


媽媽車禍去世爸爸失聯!6歲女孩要承擔70萬元賠償款,咋辦?


涵涵的母親在這場車禍中喪生,留下了還不足6歲的涵涵。因為賠償問題,涵涵和外公外婆將車主方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經過調解,對方一共賠償他們三人70多萬元,但是,關於涵涵的賠償款如何處理則讓承辦法官戴法官陷入了兩難。


原來,涵涵的母親不在了,在法律上她的父親應當作為涵涵的監護人保管這筆賠償款,但是她的父親根本聯繫不上。而且,涵涵父母離婚這麼多年,其父親從來沒有按照當時法院判決每個月支付涵涵生活費以及其他一些費用,甚至沒給涵涵打過一個電話。就算能找到她的父親,鑑於他上述種種表現,無論是涵涵的外公、外婆還是戴法官,都不放心將這筆錢交給他保管。但是,如果將這筆錢完全由外公外婆保管也不妥,一來沒有法律上的依據,二來外公外婆年紀也大了。


思慮再三,戴法官想出了一個辦法,將屬於涵涵的這部分賠償款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由涵涵的外公外婆領取,作為涵涵今後的撫養費,另一部分由法院保管,待涵涵成年時由其本人領取。涵涵的外公、外婆以及他們的代理人對這一解決方案都比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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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戴法官總覺得處理得還不夠圓滿周全,因為這意味著由法院保管的這筆錢將要在法院的賬戶上“沉睡”十多年。為了最大程度保障涵涵的權益,戴法官和法院財務人員、銀行工作人員反覆商討,最後決定將這筆錢以涵涵的名義作為定期存款存進銀行,同時由法院出具止付通知書,在涵涵成年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領取這筆錢,這筆屬於涵涵的賠償款終於得到了最妥善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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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本案也終於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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