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伊春市檢察院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提供堅強助力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蔓延後,伊春市兩級檢察機關以疫情為命令,堅決貫徹落實各級黨委及上級檢察機關的工作部署。市院第一檢察部積極主動作為,根據伊春市實際情況,迅速制定實施《伊春市檢察機關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刑事案件辦理的工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仗提供強有力的檢察保障。

  • 《規定》從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依法嚴懲、強化監督、協作配合等方面對疫情防控期間打擊涉疫情犯罪作出了針對性規定。
  • 《規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要求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優先、從快打擊涉疫情犯罪。
  • 《規定》明確提出檢察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加強疫情防控的具體措施,要求檢察人員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防控措施,切實保障辦案安全,消除疫情擴散風險。
  • 《規定》的制定和實施是市檢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保證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所採取的一項有力舉措,為疫情防控提供了堅強的司法支撐。
伊春市檢察院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提供堅強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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