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大秦帝國之裂變》正式版本為何刪除商鞅與孟子辯論和孝公與墨家辯論?

一截盲腸


有幸在頭條看到過該劇被刪的衛鞅與孟子的辯論視頻,我認為可刪可不刪。刪,因為辯論離史實和儒家法家的政治哲學認知相差太遠;不刪,可以鼓勵學術辯論、有助於更好地理解祖宗的文化遺產。電視劇是藝術,藝術在於標新立異。與古希臘為代表的西學相比,邏輯辯論正是國學的短板。

就治國而言,不外乎為政三法:道家無為不治、儒家有為德治、法家嚴刑峻法。道家治國通俗講就是太上出世、相互隔離的各國無政府主義,這是老子的小國寡民理想主義願景,在現實社會是行不通的。墨家治國更像是遊俠騷擾管制的江湖,對政府沒有實質性的定義。不妨對比下現代政治哲學,西式民主說白了就是叢林規則,部落黨爭、輪流坐莊,如此政府既無職責、也無功效可言,就像米國政府一樣,她的功能不在治國而在於兩黨團體賽取勝和取勝後一起去折騰他國。

《大秦帝國》劇作者是個學法出身的作家,邏輯思辨有餘、此處的辯證思維不足。衛鞅與孟子的辯論顯然不符對儒家法家的政治哲學解讀,不妨對孫先生想象的衛鞅論法略作分析:

衛鞅:惡,人之本性。

論證一開頭前提就錯了,確切點說是不符合事實。善惡、對錯乃人為的觀點發明,自然本無善惡,豈有人性本惡之說??前提出錯,其餘論證不攻自破。

因人性有惡,才有法度。

說不好聽一點,這分明是意識形態受了西方神學的穿越左右,先設置一個假前提,再做對自己論點有利的論證。退一步講,即使人性顯惡,法度亦非唯一對策,不是還有人為之德嗎?

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財貨土地之爭奪。生而貪慾,才有盜賊暴力與殺戮。生而有奢望,才有聲色犬馬。

沒錯,但不可忽略好利貪財也包括建功立業為百姓造福,就像資本主義斂財做慈善道理是一樣的。自私自利的言行不可一概而論,動機並非全是作惡。

人性之惡必以律法而後正。以法治防範惡意,以法治疏導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

姑且不追究善從何來?孟子既不是啞巴,孫皓暉、衛鞅也不會不知孔子關於德治高於法治的論述吧?

孟夫子空言性本善,將治世之功歸於人性之善,將亂世罪孽歸於法墨兵三家,無非是要重申仁政、人治與復古之論,回到夏商周三代!此乃縱容惡行,矇蔽幼稚,真正的大偽之言!

抬高法家不必打擊儒家,更不可肆意汙衊儒家亞聖。沒聽說過孟子把亂世罪孽歸於法墨兵三家;孟子的性善論並非本善而是向善;仁政、德治並非否定法治,更不是什麼現代人發明的無厘頭說法,人治。

此地絕非貶低法家商鞅,相反,我和劇作者一樣認為商鞅是華夏民族的大英雄。他的決志變法使西戎弱秦成長為一個強國霸權,最終實現了華夏文明從分裂重新走向統一的偉大功業。商鞅、秦孝公、秦始皇在中國歷史上沒有得到應得的地位。

商鞅是中國歷史上鮮有的精通道家、儒家和法家的全才。道家出世無為、儒家仁政教育做人、法家嚴政富國做強,在禮壞樂崩、亂世爭雄的春秋戰國,法家是唯一行之有效的強國之策,也必然是華夏文明的歷史選擇。如果該劇不刪商鞅對孟子的辯論,孫先生應該修正對儒家法家哲學的定位,辯證地區分法家應勢做強、儒家待時做人的治國思想,繼而寫出先秦諸子百家爭鳴精彩、合理的應有風範。


Lauzi


我認為只有兩個原因讓孫先生決定刪除這兩個情節:其一,歷史上本無商孟辯論及秦墨辯論這兩件事,刪除也是表現歷史的嚴謹性;其二、商孟辯論有貶低儒家之實,不利於當今社會的文化交流發展;而秦孝公最終取得墨家支持,也有尊法貶墨之嫌。

為了表示法家、儒家、墨家都是中華文明的瑰寶,不應誘導性的說法家好,儒家與墨家不好。儒墨法三家各有所長,皆我中華瑰寶,去其糟糠,取其精華,則成中華傳統文化了。

孫先生刪除以上兩個情節,對故事整體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對於教育當代人正確認識中華傳統文化有客觀的幫助。亂世用法家、盛世用儒家、科教用墨家,如果能三家精華盡取而糟糠盡除,那麼無論亂世還是盛世,皆用三家學問,則我國永遠文武並重,法德兼治,文化與科技共榮,如此則是我國的大幸!


大秦鐵鷹劍士


這2段辯論本是非常精彩的點睛之筆!我們先來看看如何精彩:

==衛鞅與孟子辯論精華摘錄==

衛鞅:惡,人之本性。因人性有惡,才有法度。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財貨土地之爭奪。生而貪慾,才有盜賊暴力與殺戮。生而有奢望,才有聲色犬馬。人性之惡必以律法而後正。以法治防範惡意,以法治疏導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孟夫子空言性本善,將治世之功歸於人性之善,將亂世罪孽歸於法墨兵三家,無非是 要重申仁政、人治與復古之論,回到夏商周三代!此乃縱容惡行,矇蔽幼稚,真正的大偽之言!

==秦孝公與墨家弟子辯論精華摘錄==

秦孝公慨然道:“亂世求治,不動刑殺,雖聖賢不能做到。事之癥結,在於殺了何種人?如何殺之?秦人起於西陲,悍勇不知法制,私鬥成習,遊俠成風,疲民橫行鄉里,良民躬耕不寧。輒逢夏灌,舉族械鬥,死傷遍野,渠路皆毀,大損耕作。當此之時,不殺械鬥之主謀、兇犯及遊俠刁民,何能平息民憤安定秦國?墨家但知決刑七百,可知裹入仇殺械鬥者何止千萬?其二,渭水決刑,乃依法刑殺。法令頒佈於前,疲民犯法於後,明知故犯,挑釁國法,豈能不按律處決?墨家作為一個學派,尚有私刑加於弟子,秦國乃一國家,何能沒有法令刑殺?向聞墨家行事周嚴,可否舉出不當殺之人?”


“嬴渠梁有幸聆聽了墨家的《憂患歌》,令人為之下淚。多少年來,我秦國庶民正是寒者不得衣,飢者不得食,亂者不得治,勞者不得息,鰥寡無所依,道邊人悲啼。惟其如此,秦國才需要變法改制,富民強國。如今秦國力行變法,舉國振作,農人力耕,百工勤奮,商市通達,貧寒稍減,變法已經初見成效。如此大功,舍衛鞅其誰?衛鞅一介書生,身懷救國救民之壯志,走遍秦國山野,晝夜操勞不息,極心無二慮,盡公不顧私,方有今日秦國之氣象。此等才華,此等胸襟,此等大善,此等大義,相比於墨家口頭高喊兼愛、胸中實無一策之迂闊,何異於天差地別?墨家自命救世,卻只著力於斡旋上層,揚湯止沸;實則隱居深山,遠離庶民,於國於民,何曾有溫飽之助?反之,卻對衛鞅這等真正救世之才橫加指責,肆意歪曲,必欲殺之而後快。如此偏執,如此狹隘,如此名實相違,豈非徒有其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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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吧!

但是如此犀利的辯詞必然會刺激某些人的神經,再加上歷史上很可能並沒有衛孟之辯,根據是衛鞅比孟子大12歲。被審核部門的偽道士刪掉是必然的。

而秦孝公與墨家之辨本是墨子設的局,《大秦帝國》原著對墨子還是很尊敬的。

其實,不管這2場辯論歷史上是否真的存在,孫老師的作品準確地揭示了“依法治國”是秦國強大的根本。儒家的“性本善”和所謂仁政容易縱容惡行,墨家的俠客作風容易偏離客觀和事實真相,所以儒家和墨家都不能作為治國的根本大法。

當然,儒家和墨家也並不是一無是處。

儒家的精髓有利於個人修身養性;

墨家思想比較適合治學和培養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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