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买房遇户口未迁出,会造成什么影响?

东友律师团


郭姐通过中介公司在通州购买一套房屋。购买完成后,在办理户口时发现,该屋户口还有一户人家。郭姐与卖家联系后,卖家称该套房屋已经是第4次卖了,而自己也只是拿房屋出租,所以并不知道户口中的人是谁。现郭姐担心房屋如果以后涉及到拆迁或其他问题时,自己是否会受到影响。

1.该套房屋户口有其他人,对郭姐一家落户是否有影响?

2.如果以后涉及到了拆迁等问题,此人是否有资格分一部分?

3.发生了这种情况,究竟谁应该承担责任?


1.对于户口方面,律师可以去查,但是比较难。律师可以介入,去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看能否得出此人的信息。如果不行,则可以通过启动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查,有了调令律师也可以去查。如果能够查到,并且与对方联系,可以与对方沟通谈判,看对方的情况。是自己无意,忘记将户口转出;还是故意为之,等待拆迁或为了孩子上学。但是查到了对方的信息后,也只能和对方交涉。如果对方拒绝将自己户口迁出,或以其他理由推脱,不将户口迁出,无强制性措施。

2.如果以后涉及到了拆迁的问题,对方凭借自己的户口在内,可以立案。但立案之后,凭借郭姐的买房合同,基本可以打消掉对方想要获取拆迁款的主张。

3.对于房屋户口方面发生的情况,郭姐可以向卖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合同约定为房款总价的5%。合同中已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不管户口中的人是之前的哪位房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郭姐只需向卖方主张相应的赔偿即可。

法律依据:合同相对性,就是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即:第一、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不得请求享有合同上的权利;第二、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人不必承担合同上的责任。只有合同当事人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诉讼,合同当事人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不应承担合同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者合同,第三人不得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东友律师团


你的户口上不进居住地,小孩无法入学,以后卖别人要求转户也进不去,所以很麻烦,现在政府法律规定,可以强制性把原住户迁出已卖房地,让原住房户进集体户。


让心冬眠2


首先就是你的户口迁不进来!

如果你有其他房屋,而且不需要用这边房屋谋求一些如上学指标的话还好,如果只有这一套房,孩子上学必须提前三年户口就在这里,怎么办?

我家买第二套房子就曾经遇到过,还好16年迁走了,我们也不着急用。

现在从孩子上小学前三年必须在这里住才能进入这边的重点小学,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你从外地调来,户口也得有个落脚处。

如果遇到拆迁什么的,恐怕会更加麻烦。


我的房子我做主


大多数人买房也就是为了能落户,方便自己的孩子上学。如果买房遇到户口末迁出,对于“限购”的一线城市来说,房买了户口迁不进去,恰巧房屋拆迁又是一桩撒皮的官司,搞的人身心疲惫。给买房者造成 诸多不便。

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清楚卖房者的户口问题,否则会给自己添堵。


花猫53


律师事物所邀请我回答,这简直是让我班门弄斧,也让我受宠若惊。我是农村人,就以农村为例。农村人买房子,首先得找个中间人,过去叫写约(契约),现在叫写合同。合同签字日,请房屋的四邻,组长等相关人员做以见证,吃一顿饭,就可以搬家了。这些完后,还要到相关部门交房屋交易税一便过户更名,领取房照,土地使用证。根本没有与户口漏迁问题。那么在城里,根据题意,只有二手以上的房屋,才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中介公司就应该把这些事情处理明白,不然,这属欺炸行为。但一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你也必须得交房屋交易税,走过户这道程序。这些程序都是国家的相关部门。有了这些证据,原户口赖着不迁,我想也无关紧要。只是能麻烦点。不知道对不对,请点评。


手机用户两袖清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