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 你必須要知道:2018棚戶區改造,應該這樣補償!

棚戶區改造,在2018年已經陸續進入了徵收拆遷市場當中。不同地區、不同人群都被納入了棚戶區改造項目當中。當然,對於徵收拆遷,對於棚戶區改造,原則標準就是要保證被徵收人的生活不低於原有生活水平。那對於被棚改的人群來說,要怎樣補償才能保證其生活水準不低於原有的生活水平呢?

你必須要知道:2018棚戶區改造,應該這樣補償!

在明律師說法:

對於棚戶區的徵收拆遷,如何補償,是很多被徵收人十分關心的問題。因為補償方式、補償內容的不同會直接影響到被徵收人補償利益的高低。因此,怎樣補償才是合法、合理,才能保證被徵收人的補償利益是十分關鍵的。對此,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

首先,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對此,在明律師要提醒大家的是:對於到底是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被徵收人是有選擇權利的,選擇一個最有利於自己的補償方式。然而,在實踐中,很多地方的補償協議裡要麼只有一次性的貨幣補償,要麼就只有產權置換,被徵收人沒有選擇的餘地,這就侵犯了被徵收人的利益。對此,被徵收人可以進行復議、訴訟等法律維權。

其次,關於棚戶區改造的補償內容:

因為棚戶區涉及範圍廣泛,既有在城市裡的,也有在農村的,所以對於補償的內容也不能同一而論,而是根據土地性質的不同,進行不同方式的補償。

你必須要知道:2018棚戶區改造,應該這樣補償!

對於集體土地上棚戶區的徵收拆遷:

這部分主要涉及土地補償的問題。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條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土地補償費因其土地的所有權歸屬於村集體,所以土地補償費要分配給村集體;而青苗補助費和安置補助費才是直接分配給被徵收農民,也就是被棚改的村民。

至於具體按多少具體額度來分配,則要參照地區的徵收拆遷政策以及地方的市場價格來綜合衡量了。

除去土地的補償,棚戶區內集體土地房屋徵收的補償,則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予以安置補償。

此房屋雖然屬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於城市規劃區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第2款規定: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那麼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你必須要知道:2018棚戶區改造,應該這樣補償!

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綜上,在明律師提醒大家:當您認為徵收補償標準不合理、徵收程序不合法時,應積極與徵收方進行溝通協商,在溝通協商不成時及時藉助法律途徑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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