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公诉科通知嫌疑人去有几种可能?

正义和情感


作为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多年的前法院人,简要回答一下题主的疑惑吧

第一,公诉科为检察院的内设部门,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部分地区已经实行捕诉合一制了,在这些地区的检察机关公诉科也同时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

第二,这里的嫌疑人应为处于非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否则办案检察官会直接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不存在通知嫌疑人到案的情形;

第三,公诉科的检察人员通知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案件应处于审查起诉阶段了;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科的检察人员通知嫌疑人到案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依法提审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这是法定必经程序,即使案件事实清楚,嫌疑人在公安阶段已经认罪,检察人员也必须亲自见一面犯罪嫌疑人;

2.调查并核实相关事实与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如果发现相关事实与证据存在疑点,需要找嫌疑人核实时,通常会通知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

3.办理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尽管公安阶段公安人员已经对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手续,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也得重新办理;

4.逮捕嫌疑人。如果经审查,检察人员认为应当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羁押状态时,可能会通知嫌疑人到案,并执行逮捕;

5.刑事调解、退赔、退赃等。如果刑事案件涉及到相关财物需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需要赔偿,可能通过嫌疑人过来协商解决赔偿、赃款赃物等问题。

暂时想到这么多,不全的请朋友们补充。


多年刑事审判生涯,走出体制看刑辩,为自由与尊严而辩,欢迎关注法门律匠


法门律匠


根据办案经验回答,有如下四种可能。

1、向嫌疑人送达《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应该在三日内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

2、给嫌疑人做笔录。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对嫌疑人做笔录,核实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供求是否属实。需要查清事实、补充相关证据的,也可以对嫌疑人重新取笔录。

3、给嫌疑人作取保候审手续。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给嫌疑人作的取保候审,如果期限届满,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对嫌疑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对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

4、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嫌疑人宣布。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检察院可以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处理,包括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处理三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要向嫌疑人宣布。

5、解除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要解除取保候审。


喜欢的点个赞,关注我,一起讨论交流!


法律视界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内设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也即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后,就由公诉科的检察官审查案件了。

一般情况下,公诉科通知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况:

一、法律规定检察院收到案件后,3日内要履行对犯罪嫌疑人的告知义务,告诉嫌疑人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并且重新采取强制措施。所以第一次通知嫌疑人一般就是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强制措施的文书,强制措施一般不会改变公安的决定,通常是监视居住的继续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继续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所以第二次通知过去,通常是讯问,作笔录,犯罪嫌疑人带上身份证直接按照检察官约定的时间去就可以了,讯问完可以回家的。

当然,如果案件有其他特殊情况,检察官通知时一般会说明意图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