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女子5萬元賣掉1歲多女兒,當天就揮霍6000元買化妝品

一名年輕母親以5萬元將自己1歲7個月的親生女兒賣給別人,還到派出所報案稱孩子丟失,以欺騙家人。昨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火車站分局警方將成功解救的孩子交到聞訊趕來的父親手中,這名男子對被抓的妻子說:“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

女子5萬元賣掉1歲多女兒,當天就揮霍6000元買化妝品

被警方抓獲的餘某愧疚地摟著女兒

一大早女子報警稱 “女兒不見了”

“女兒不見了。”5月21日早上6點32分,火車站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餘女士求助,她稱自己1歲7個月的女兒花花(化名)頭一天晚上8點在火車站西廣場附近丟失,請民警幫助尋找。

火車站分局案偵大隊組成偵辦專班,兵分三路開展工作:視頻研判組快速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路段的視頻監控,確定孩子軌跡去向;現場走訪組根據報案人提供的位置,在西廣場展開走訪調查,蒐集相關線索;追蹤攔截組到火車站及長途汽車中心站設立盤查卡點尋找,以免孩子被他人帶離。同時向市局110報備孩子的體貌特徵,廣泛收集線索。

“10小時後才報警”引起民警懷疑

孩子已經離開家人整整10個小時,花花現在在哪兒?是否安全?牽動著全體偵辦民警的心……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了,各偵辦小組沒有獲取任何有價值的信息,通過視頻偵查,在求助人提供的現場位置,沒有發現報警人和孩子的任何蹤跡。“你為何事隔10個小時後才來報警?”“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丟失?”“你昨晚都去了哪裡?”面對民警的種種疑問,求助人餘某目光躲閃,神情慌張,語無倫次,這一切反常行為都被偵查民警看在眼裡。

“難道是個假警,那孩子究竟在哪裡?”偵辦民警立即運用大數據信息進行比對碰撞,很快發現,餘某20日晚8點17分還在經三路一家火鍋店吃飯,時間、地點均與所報案情相互矛盾,此案一定另有蹊蹺。

5萬元剛賣掉孩子 就花6000元買化妝品等

通過擴大偵查範圍,民警很快發現,5月20日中午,餘某的銀行卡還收到一筆49900多元的轉賬匯款。面對重重疑點,偵辦民警立即對餘某展開審訊。

據餘某交代,其於5月20日以帶孩子來鄭州遊玩為由,將孩子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並於當天下午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於購買化妝品等物品。

事後報警欺騙家人 製造孩子丟失假象

至於事後為啥選擇報警,女子稱主要是怕引起家人的懷疑。

在辦案民警的勸說下,餘某以“不賣了”為由和收買孩子的嫌疑人魏某海、李某軍再次取得聯繫,不過對方表示想要回孩子必須加1萬。辦案民警湊了1.6萬,加上餘某賣孩子剩下的錢,湊夠6萬與魏某海等約見。當晚7時,在經三路,魏某海、李某軍被抓獲,孩子被成功解救。

目前,犯罪嫌疑人餘某、魏某海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在裡面好好聽話,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趕來鄭州的花花爸爸對妻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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