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社旗法院:公职人员成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惩戒不手软

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胡啸峰

5月28日,社旗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该县某局机关,将正在上班的曹某依法拘传,原来曹某竟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榜上有名”的“失信人”。

曹某是因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而成为“老赖”的。两年前其朋友张某向此案申请执行人商某借款12万元,商某要求张某提供相应担保。张某找到曹某,希望曹某能做自己的保证人,并向曹某表示这12万用后马上就还,不会很久。曹某抹不开朋友面子,并想到张某有房有车,到时候肯定能还得起,便在担保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令曹某没想到的是,张某近几年因做生意四处借贷,生意失败后家产悉数变卖也不够偿还,便隐姓埋名逃之夭夭。直到商某将其告上法庭,曹某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变故。面对判决中要求其连带清偿的内容,曹某傻眼了,“钱不是我借的,我一分都没见过,凭什么让我还啊!”随即耍起赖来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曹某向其催要,但曹某充耳不闻,死赖不还。直至被执行法官拘传至法院后,曹某仍态度蛮横,“谁借的钱你们去找谁要啊,张某有房有车的你们去执行他啊!这钱我一分都不会还!”执行法官向曹某介绍了张某名下已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并再次向其释法说理,“当初若不是身为公职人员的你提供担保,商某也不会向张某借款。如今作为债务人的张某无力清偿时,你作为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坚决拒不履行,法院将以拒执罪向你追究刑事责任,并报送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同时告知曹某在履行债务后,仍有权向债务人张某追偿。

听完执行法官一席话,曹某悔不当初,认识到如今的局面都是源于自己轻易担保的行为,在法律面前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逃避的余地,随后曹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和商某签订了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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