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熱點」P2P平臺銀豆網殼公司借款引爭議,CEO:存誤解

【熱點聚焦】

1、P2P平臺銀豆網殼公司借款引爭議,CEO:存誤解

近日,銀豆網被推向了風口浪尖。因房產抵押標的“嚴選房貸”上的借款人多為沒有實際經營業務、也沒有實地營業場所,只有一張營業執照的“殼公司”,銀豆網也被質疑給“殼公司”貸款,甚至被指涉嫌借款標的造假。對此,銀豆網CEO王鵬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稱,這個業務實質是借款人通過提供公司資質來獲得符合監管規定的限額額度,以滿足自身的資金需求,市場存在誤解。在分析人士看來,此業務具有較大的爭議,銀豆網後續的政策風險和資產端轉型也是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事實上,銀豆網並非首次陷入輿論風波。2016年7月1日,銀豆網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罰款1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在近期輿論風波影響下,銀豆網債權轉讓也增多,不少投資者開始“割肉”,轉讓標利率多在13%以上。據北京商報記者統計,截至6月5日中午,銀豆網上的債權轉讓高達31頁,已超出600條。令平臺焦慮的不僅有投資人的情緒波動,還有未來平臺的轉型壓力。特別是銀豆網標的資產目前均為房抵貸,在這種情況下備案難度有多大?於百程強調,在備案上,並沒有對房抵貸資產類型做明確限制。一般來說,房抵貸容易超過限額要求,如果房抵貸業務能滿足限額等各項監管要求,備案難度和其他類資產的平臺是相似的。【北京商報】

2、“國資系”標籤多存水分,國資網貸平臺佔比僅一成

“國資”背景此前是不少網貸平臺增信的方式之一,不過,其中不少國資背景存在水分,掛名問題凸顯,實際“國資系”平臺佔比僅一成。此外,由於一連串的爆雷事件,網貸平臺原本光鮮亮麗的“國資系”外衣正逐漸蒙塵。

據業內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5月底,正常運營的P2P網貸平臺共有1872家,其中國資系P2P網貸平臺共有225家,而國資控股平臺與國資參股平臺分別為87家、138家,佔比分別為38.67%、61.33%。帶有國資光環的平臺是P2P網貸平臺中的少數,而“國資血脈更為純正”的國資控股平臺數量更少、佔比更低。

隨著網貸行業風險加速暴露,濫用“國資系”標籤的P2P網貸平臺也逐漸被曝光。今年2月打著央企控股旗號的網貸平臺巨財網就被中國核工業集團撇清關係。【北京商報】

3、央行重拳整治,已有超過25家支付機構領到罰單

今年以來,央行嚴厲打擊支付亂象,規範市場秩序。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超範圍經營跨境支付業務、未按規定審核接入商戶背景、未按規定審核客戶身份信息、超交易限額辦理跨境支付、未按規定採集業務訂單信息以及未按規定報送異常情況報告等涉嫌違規問題遭到央行重罰。隨著整治行動持續深入,未來支付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

今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的各類處罰“節奏”明顯加快。截至目前,各類處罰已超過30次,超過25家支付機構收到了央行開出的罰單。與此同時,針對支付機構備付金的管理也在加快進度,今年以來備付金交存金額明顯增加。第三方支付強監管態勢仍將延續。【央視財經】

4、P2P迎煎熬時刻:備案延期,行業洗牌加劇

3月28日,港股上市公司新絲路文旅再次發佈公告,把收購完成日期的大限推遲到6月底,也就是網貸備案的大限。這是新絲路文旅第七次推遲P2P企業你我金融的收購計劃。類似的延遲收購在P2P行業並非個案。

如今,距離6月底完成網貸備案登記的大限,只有不到一個月,但一些地方尚未出臺備案細則,目前也沒有網貸平臺通過整改驗收。市場基本默認,推遲了一年多的P2P網貸備案將會再次延期。

今年以來,P2P網貸的日子不好過。在金融強監管和普惠金融的夾縫之間,P2P網貸開啟一輪行業洗牌。大機構或積極備案,或轉型“Techfin”,中小機構或黯然退出,或“自殺式”引爆風險。一些公司趁機買殼,第三方漁翁獲利。

監管猶疑之下,市場心態也有分層。一些積極籌備,力求第一批備案通過,獲得政策紅利。也有機構擔心備案完成後,會影響現有的獲客和品牌打造模式。

市場擔心,備案久拖不決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擁抱合規者,不但面臨成本上升的壓力,還需應對合規導致的用戶體驗下降造成的客戶損失風險。“備案一再延期,一些機構索性繼續按不合規的做法放手做,我們的成本上去了,用戶體驗下降了,很為難。”一位老牌P2P機構內部人士告訴記者。【《財經》雜誌】

5、信用卡全額計息或成歷史, 最高法發文徵求意見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正是對外發布消息,就《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本次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

本次規定針對此前社會關注信用卡案件中的全額計息、過高利息、複利、違約金、偽卡交易、網絡盜刷等問題給出了明確規定:

針對全額支付利息條款的效力問題,最高法院明確提出支持償還最低還款額後,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主張,此外還提出即使髮卡行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百分之九十,也應按照未償還數額計付透支利息。

針對偽卡交易問題,最高法院規定,髮卡行主張爭議交易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持卡人授權交易的,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發生偽卡交易時,相關持卡人可提供刑事判決、案涉銀行卡交易時其持有的真卡、案涉銀行卡交易時及其前後銀行卡賬戶交易明細、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證據進行證明。

此外,規定明確提出不支持在發生偽卡交易後,髮卡行請求持卡人根據合同的約定償還透支款及利息的行為,但持卡人可以請求髮卡行返還扣劃的銀行卡透支款本息並賠償損失。

針對網絡盜刷的界定,持卡人可以提供刑事判決、案涉時間及其前後其持有銀行卡以及其未進行網絡交易、其與收款人沒有基礎法律關係、其持有銀行卡所在地地址與網上交易IP地址不同、網絡異常交易記錄、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證據進行證明。【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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