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吉安县法院强制清场促执行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吉安县法院强制清场促执行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吉安县法院强制清场促执行

6月4日,吉安县法院执行局及法警队出动警力15人,警车4辆,对辖区某乡镇自建房进行强制清场。

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罗某和李某之间系因贷款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吉安县法院依法受理后,拍卖了被执行人作为抵押物的自建房,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院文书中确定的搬离义务,吉安县法院发出限期搬离公告后,限令其限期搬出房屋,然而被执行人无视法律责任,没有进行房屋物品的搬离,吉安县法院执行局遂对其进行强制清场。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通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依法记录摄制,强制打开大门,进入房屋后,法院执行干警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清场工作。

本次清场工作的顺利完成,彰显了吉安县法院执行干警敢于攻坚的扎实作风和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在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及围观群众上了一场现实生动的普法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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